登录注册
主题 : 大家说说,哪些做了,哪些没做?
空弹p用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18966
精华: 1
发帖: 32
在线时间: 446(时)
注册时间: 2013-02-11
最后登录: 2013-12-15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0   

大家说说,哪些做了,哪些没做?

管理提醒: 本帖被 三水股民 设置为精华(2013-11-24)
关于发布《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425 证监公司字〔20046号)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维护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终止上市后规范运行相关事宜,我会制定了《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发布,自200431日起施行。
本通知发布前,股票已被终止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在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一家经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可的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期满之日仍未能签订协议的公司,由证券交易所指定临时代办机构,为公司办理有关股份登记结算和代办股份转让业务。公司已自行办理退出证券交易所市场股份登记手续的,应当自确定代办机构或临时代办机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股东名册及其期间变动情况等法律文件完整移交给代办机构或临时代办机构,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维护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指导股份有限公司妥善处理好其终止上市后保护股东权益、转让股份、资产重组和申请再次上市等事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保护股东权益问题
  (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是公司设立及股份发行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和股票上市交易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仍然是合法存续、公众投资者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下,做好依法终止上市的经济和社会稳定工作。
  (二)中国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要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通报上市公司终止上市风险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和公众股东利益的问题,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实施终止上市风险应急处理措施和追究失职者责任。
  (三)股票终止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保证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保证公众投资者合法享有的知情权,保证其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建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代办系统”)进行有序转让,切实承担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
  (四)公司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依法忠实履行职务,未依照本《指导意见》履行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将认定其为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士。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挽救公司经营危机,严重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中国证监会将认定其为证券市场诚信不良记录者,并严格审查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参股的证券经营机构申请增资扩股。
中国证监会将上述法人、自然人缺乏诚信的不良记录通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

  二、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股东进行股份转让的问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其所发行的全部股份继续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托管。为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负责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退出证券交易所市场股份登记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事宜。
  (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公司所发行的股份仍可以依法转让。公司终止上市前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由代办机构代为办理转让手续;非挂牌交易股份的转让仍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由转让双方直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的变更参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为了保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的股份转让有序进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终止上市前,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确定一家代办机构,为公司提供终止上市后股份转让代办服务。公司与代办机构之间的代办事务和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订立合同约定。
  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做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时,未能依法确定代办机构的,由证券交易所指定临时代办机构。临时代办机构应自被指定之日起的四十五个工作日,开始为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的转让提供代办服务。
  (四)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的股份转让代办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终止股份转让代办服务的,由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做出决定,报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生效后实行。
  (五)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活动,制定相关的行业规范,实行自律性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施行。
  (六)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及时向股东提供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资产重组、股权变化等重大信息。公司向股东提供信息,可以采取媒体公告方式,也可以采取邮递通信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采取媒体公告方式。
(七)代办机构应当随时提醒其所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的公司自觉依法规范运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建立规范运作记录,作为有关公司再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时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评判依据,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的问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可以采取购买、出售资产,剥离债务或股份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公司无论是通过重组实现发展,还是简单维持低水平存续,均应当在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支持、指导、监督下依法进行,切实做到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和维护社会安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尊重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意愿,不应有侵犯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资产重组方案涉及到股东权益调整的,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三)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
  (四)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拟再次申请上市的,应当聘请代办机构担任其上市保荐机构。上市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上市前辅导并在再次上市后的两个会计年度内,持续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提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专业办法并指导其规范运作;
2.督促并指导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3.审核公司的所有公开披露文件,对公司公开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疑义的,及时向公司指出并进行核实,发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4.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一个月内,就公司的合规运作、业务经营、财务状况、或有事项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公告核查结论。

  四、关于终止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次上市的问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重新符合上市条件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其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再次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再次上市”)的申请。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授权,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审核公司的再次上市申请。
  (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申请再次上市,须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文件。
  (三)证券交易所应自受理公司提交的再次上市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在审核期内要求公司对报送材料予以补充或者修改的,补充或者修改的时间不计入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期限。
  (四)证券交易所审核再次上市申请时,应当查阅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公司规范运作的记录和无异议函,对最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不予核准。
  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再次上市申请做出予以核准决定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决定生效实行。
  (五)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再次上市申请时,其股份转让代办服务无须暂停。证券交易所予以核准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时,代办转让服务自动停止;不予核准的,代办转让服务继续进行。具体操作细则和管理规则,由证券交易所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
    (六)经证券交易所核准股票再次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由代办机构代办转让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的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在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管理下进行转让。




    
  
  
  

空弹p用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18966
精华: 1
发帖: 32
在线时间: 446(时)
注册时间: 2013-02-11
最后登录: 2013-12-15
沙发  发表于: 2013-11-20   
2004年2月5日至2012年12月31日,长达八年十个月里,哪些做了,哪些没做?
空弹p用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18966
精华: 1
发帖: 32
在线时间: 446(时)
注册时间: 2013-02-11
最后登录: 2013-12-15
板凳  发表于: 2013-11-20   
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保护股东权益问题
  (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是公司设立及股份发行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和股票上市交易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的股份有限公司。



虽然退出沪深交易所,并没退出证券交易市场,只能说退出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众公司!才符合法律之定义。


jlsylbs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35866
精华: 29
发帖: 4566
在线时间: 2374(时)
注册时间: 2010-04-13
最后登录: 2016-12-22
地板  发表于: 2013-11-20   
引用
引用楼主空弹p用于2013-11-20 21:34发表的 大家说说,哪些做了,哪些没做? :
关于发布《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425 证监公司字〔20046号)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维护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终止上市后规范运行相关事宜,我会制定了《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发布,自200431日起施行。
.......


都拿证券法当儿戏吗?
空弹p用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18966
精华: 1
发帖: 32
在线时间: 446(时)
注册时间: 2013-02-11
最后登录: 2013-12-15
4楼  发表于: 2013-11-20   
Re:大家说说,哪些做了,哪些没做?
(三)股票终止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


上海市人民政府明确向投资者表示,退市公司不在其金融办工作范畴之列。证监会制定这条乃是不能兑现的空话。
空弹p用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18966
精华: 1
发帖: 32
在线时间: 446(时)
注册时间: 2013-02-11
最后登录: 2013-12-15
5楼  发表于: 2013-11-20   
四)公司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依法忠实履行职务,未依照本《指导意见》履行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将认定其为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士。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挽救公司经营危机,严重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中国证监会将认定其为证券市场诚信不良记录者,并严格审查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参股的证券经营机构申请增资扩股。
中国证监会将上述法人、自然人缺乏诚信的不良记录通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
--------------------------------------------------------------------------------------------------------------------


交易所退出公司在证监会宣称的所谓“中国证券业协会建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代办系统”)进行有序转让”,同时,证监会对投资者明确表态:证监会不管代办系统!


因此,上述(四)作出承诺,纯系欺骗国务院领导和广大投资者!多年来实践的事实也证明确系欺骗。
空弹p用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18966
精华: 1
发帖: 32
在线时间: 446(时)
注册时间: 2013-02-11
最后登录: 2013-12-15
6楼  发表于: 2013-11-20   
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的问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可以采取购买、出售资产,剥离债务或股份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公司无论是通过重组实现发展,还是简单维持低水平存续,均应当在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支持、指导、监督下依法进行,切实做到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和维护社会安定。


--------------------------------------------------------------------
证监会没有与地方人民政府沟通对接,本条文所谓“应当”乃空话一句。
空弹p用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18966
精华: 1
发帖: 32
在线时间: 446(时)
注册时间: 2013-02-11
最后登录: 2013-12-15
7楼  发表于: 2013-11-20   
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的问题

  (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进行资产重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尊重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意愿,不应有侵犯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资产重组方案涉及到股东权益调整的,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为什么“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故意漏掉“中国证监会规定”?


  (三)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并没有明确!


可以再次申请股票上市,如果去年交易所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增加“重新上市”一节,不仅适用新退市制度而且也适用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公司的重新上市,那么这一节作为重新上市的具体规定约用了483个字符,计算下来竟然用了八年三个月,合计3130天时间完成,写一个字符居然花六天半时间,一定史无前列,创造了宇宙纪录。


 

[ 此帖被空弹p用在2013-11-21 21:59重新编辑 ]
空弹p用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18966
精华: 1
发帖: 32
在线时间: 446(时)
注册时间: 2013-02-11
最后登录: 2013-12-15
8楼  发表于: 2013-11-20   
占位待续
[ 此帖被空弹p用在2013-11-21 08:57重新编辑 ]
山高路险 离线
级别: 管理员
UID: 16836
精华: 17
发帖: 2288
在线时间: 10213(时)
注册时间: 2008-05-21
最后登录: 2025-05-06
9楼  发表于: 2013-11-20   
落叶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1584
精华: 11
发帖: 16449
在线时间: 6288(时)
注册时间: 2010-01-27
最后登录: 2020-04-06
10楼  发表于: 2013-11-21   
张国庆【IPO注册制意味着什么】1,IPO已迫不及待重启。2,明后年a股将大扩容,创业板一些股票的所谓稀缺性也将大大缩水,价值回归必然。3,上市定价将更趋理性,高估值股票风险加大。4,退市将更坚决,不仅是业绩退市,造假和内幕交易将成为退市主流。5,壳资源不再值钱,垃圾股将被甩卖,几毛钱仙股将出现
张国庆昨天让你清仓有错吗?这两天的走势,有经验的人,都出来了。。 || 牛结实:
落叶 离线
级别: 一级荣誉会员
UID: 31584
精华: 11
发帖: 16449
在线时间: 6288(时)
注册时间: 2010-01-27
最后登录: 2020-04-06
11楼  发表于: 2013-11-21   
【一大重磅消息全球连跌 今日A股凶多吉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http://url.cn/NONye9
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三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职责整合工作的指导,加快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有关事项的整理交接,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火烈冰山 离线
级别: 铜牌会员
UID: 36904
精华: 30
发帖: 361
在线时间: 1785(时)
注册时间: 2010-04-23
最后登录: 2014-05-10
12楼  发表于: 2013-11-21   
请中国证监会予给正面回答,哪些做了,哪些没做?
《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4年2月5日 证监公司字〔2004〕6号)是中国证监会发出的,现在已经是2013年,已经过去了9年,该<<指导意见>>中第四项第5条中写到"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再次上市申请时,其股份转让代办服务无须暂停。证券交易所予以核准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时,代办转让服务自动停止;不予核准的,代办转让服务继续进行。具体操作细则和管理规则,由证券交易所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请问中国证监会这里指的细则和管理规定,现在有没有做出来,是哪些?如果还没做出来,怎么办?谁的责任?该怎么惩罚?
已提交中国证监会留言
nba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94
精华: 1
发帖: 1867
在线时间: 2214(时)
注册时间: 2007-09-16
最后登录: 2014-09-18
13楼  发表于: 2013-11-21   
1.  "(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重新符合上市条件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这里所说的 "上市条件" , 中国证券市场当时只有IPO上市条件, 因此应视作为IPO上市条件, 因此应依照此法规落实执行.
所以老三板也应按主板"停而不退"的*ST公司的方式重组,  三板公司理应新老划断享有主板*ST公司的资产重组和恢复上市的同等政策待遇.

2.  "虽然退出沪深交易所,并没退出证券交易市场,只能说退出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众公司!才符合法律之定义。"-----------是的, 因此老三板公司还是上市公众公司, 而不是非上市公众公司.


[ 此帖被nba在2013-11-21 11:22重新编辑 ]
nba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94
精华: 1
发帖: 1867
在线时间: 2214(时)
注册时间: 2007-09-16
最后登录: 2014-09-18
14楼  发表于: 2013-11-21   
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第112号令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81条第13项:“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第16项“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

原来在北京的二网和老三板都属于证券交易报价系统, 而且在深交所场内电子系统交易或转让, 用深交所帐户股东卡便可交易或转让. 因此是上市公众公司!
[ 此帖被nba在2013-11-21 12:38重新编辑 ]
nba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94
精华: 1
发帖: 1867
在线时间: 2214(时)
注册时间: 2007-09-16
最后登录: 2014-09-18
15楼  发表于: 2013-11-21   
大家说说,哪些做了,哪些没做?
没有做到做好却废止了:<证监会废止亏损公司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等五件规章>.
[ 此帖被nba在2013-11-21 12:40重新编辑 ]
nba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94
精华: 1
发帖: 1867
在线时间: 2214(时)
注册时间: 2007-09-16
最后登录: 2014-09-18
16楼  发表于: 2013-11-21   
李克强: 说到就要做到 !   不能放空炮 !
nba 离线
级别: 银牌会员
UID: 7894
精华: 1
发帖: 1867
在线时间: 2214(时)
注册时间: 2007-09-16
最后登录: 2014-09-18
17楼  发表于: 2013-11-21   
国务院:必须兑现各项改革承诺
空弹p用 离线
级别: 普通会员
UID: 118966
精华: 1
发帖: 32
在线时间: 446(时)
注册时间: 2013-02-11
最后登录: 2013-12-15
18楼  发表于: 2013-11-21   
引用
引用第15楼nba于2013-11-21 11:33发表的 大家说说,哪些做了,哪些没做? :
没有做到做好却废止了:<证监会废止亏损公司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等五件规章>.




今年上半年才废止,俺们学习检查有效的2004至2012年!
jlsylbs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35866
精华: 29
发帖: 4566
在线时间: 2374(时)
注册时间: 2010-04-13
最后登录: 2016-12-22
19楼  发表于: 2013-11-21   
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提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专业办法并指导其规范运作;
描述
快速回复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