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到今天,面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投资者的队伍逐渐壮大,面临于社会中的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充斥着国内国外各个角落,主板投资者,三版投资者,4版投资者,还有社会上的诸方面投资者,数亿人士,众多家庭.投资者保护得好,有利于我国社会稳定,国际形象,更能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良化循环,壮大发展.
保护投资者权益,是我国证券市场管理层常年宣扬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全是为了融资服务的,没有体现出主观保护投资者动机,无法可依也是其重要原因,投资者怎么保护?投资者需要什么保护?管理层都没有站在投资者立场上考虑过,
投资者投资的目的是什么,那就是挣钱的,没人进证券市场是为了搞捐献的,所以在证券市场里资金缩水带来的亏损,由谁来承担?这就需要定义法律层次上的名词,一是正常损益,二是非正常损益.正常损益是指无恶意的投资环境中,由于企业自身和外在因素发展变化中,价值的变化决定的损益,非正常损益是指在恶意的投资环境中,由于大股东或受益人被证监会认定欺诈,恶意掏空,包装上市等违法犯罪行为致使企业价值变化的损益.正常损益由投资者承担,而投资者的非正常损益理应由违法犯罪责任人承担,另外法律框架下,理应设立一个非正常投资损益资金保障机制,想要融资的必须先在保障机制内质押资产或股份,才能融资,这样就能支持投资者的非正常损益的赔偿,,做到有资产能赔付,有资产可执行,对于已经出现的责任人违法,无资产可执行的情况,可以没收其持股,同时没收其名下所有资产,用来补偿其违法带来的投资者的非正常损益.如还不能偿还非正常损益,则宣告其破产处于终身还债程序中,直到还清为止,另外,在交易系统中,也需要修改系统.来支持网络自动补偿划拨赔付,并且能达到100%赔付投资人非正常损益的功能,网络自动划拨赔付.针对大股东乱承诺的现象,在承诺没有实现时,不仅要强制使其兑现承诺,还要加倍兑现承诺,现有法律制度下,上述在我国证券法里这些都是空白 ,消费者保护法中就明确写到,买到假货的消费者可以获得3倍赔偿,为何证券市场不可以仿照实施..无论是主板还是三版投资者 ,都是我国法定的投资场所,投资者的权益应一致,不能区别对待,三版市场理应采取重大机制网络投票权利,充分利用网络实现投资者的权益,凡是被证监会或法院认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带来的投资者的非正常投资损益,不用再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由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自动划拨从责任人质押资产到投资者账户补偿.做到每一个投资者都能得到补偿,避免了法律诉讼程序,诉讼费用,交通费用,律师费用,同时也避免了持有少量股份的投资者放弃权益的现象.
现在,证券市场中,历史遗留问题很多,比如两网股,老三板的退市股,老的问题,不解决,新的问题又来了,灾难重重,困难重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越理越乱,越治越糟糕,究其根本就是没有切身的站在投资者的立场上建设市场,管理层天天想着融资融资再融资,使规模超过美国,有证监会重要官员就公开说过,"中国证券市场没有理由不成为世界第一"的狂言,可见所有的制度都是为了融资而服务的,没完没了地再融资,机构投资者所占市值的比例只有10%(美国占60%以上),市场存量保证金只有6000亿的中国股市,怎么能扛得动并打得动18——19万亿的流通市值?怎么能承受每年5000亿以上的新股扩容和再融资?国家主席说过"矛盾倒逼改革",希望管理层切身改革,彻底的改变观念,放弃融资观念,把投资者的保护放在首要位置,不管是融资,还是市场建设,都要围绕着投资者保护为主题做工作,对于投资者保护法治空白,该立法的立法,该修宪的修宪.远看成岭,侧成峰,彻底放弃融资立场,以后长期站在保护投资者的立场,建设市场,所有以前难解决的问题都会由视觉的不同,迎刃而解,对于长期大炼钢铁似的融资大跃进,也要有个休养生息缓进的过程,对于在国家机关混饭混权混日子的三混公务员,采取行之有效的淘汰制,砸碎金饭碗铁饭碗,才会出效率,证监会官方微博回答投资者问题时表示,2012年以来的统计数据显示,自然人投资者在账户数和交易额方面占绝对多数,表明我国股市仍是一个以散户为主要参与者的市场。截至2013年6月底,沪深两市共有A股有效账户数1.34亿户,与2012年底基本持平。关系到数亿投资者,涉及到13亿家庭成员,怎么能没有个成文的法律保护?光靠偶尔想起来,说两句保护就行?社会稳定,家庭和谐,这是我党积极倡导的,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证,投资者的保护,才是顶层设计中的顶层,这个顶层设计不好,建设多少个市场,都会产生不稳定基础,摇摇晃晃.
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罚款几亿,但无一分赔偿投资者在乌龙指中的损益.全部上缴国库,这对有损失的投资者很不公平,投资者在乌龙指中没有责任错误,也没有意识上的错误.
环保1在老三班破产重整投票中,没有实施网络投票,所有中小投资者不能亲身参加到股东大会投票是公认的现实,根本无法做到的现实,制度上的缺陷,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因为在当今网络投票已是很成熟的技术手段的今天,最起码的网络投票机制都做不到,
................投资者受非正常的伤害举不胜举,
总之,投资者不关注责任人能判多少年,只关注自己的被骗投资损益能不能赔偿.只关注能不能表达自己作为股东的意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研究<<投资者保护法>>尽快出台,建立非正常投资损益资金保障机制,成立这种保护机制就是随时悬停在融资人脖子上的一把双刃剑,看谁还敢玩虚假恶意! 这是让市场做到纯净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是搞注册制的前提基础,
这种想法 ,是我等没有学过法律的草民想出来的,那些专家教授还有管理层整天都在做什么? ,长期严重缺失投资者保护机制,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上访得不到解决,这 ,本身也是一种 悲哀!
中国证券市场最大的悲哀是管理层口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但实际又不把事情做到位!口活套话司空见怪.作为爱党,爱我们国家的人民,希望我们国家更加繁荣富强,更加希望我们领导层痛下思痛,为了公平,平等,请立即制定政策制度细则,散播于民间,久旱逢甘霖. 不要让我们老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