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76楼御风而行于2014-01-09 19:35发表的 :
不明白征集姓名、电话这种事是造势,还是想给庄家制造压力?难,要不然做个庄成本也太低了吧,小散都能做的事,成功的可能性为基本为0
把建议修改为
1.三板现在已有的公司,先限期清欠,清欠后,再不股改就直接退市到四板
2..三板现在已有的公司,限期内不清欠的,限制该公司所在的地方政府管辖的其他公司:不得在深沪交易所以及海外上市,但是可以在全国股转系统以及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挂牌
3.股改参考2005-2007年股改,并与烈火冰山提出的>投资者保护法>保持一致
4.因为以上3点都与目前证券法不符合,因此提出修改证券法.具体请大家补充,按照你说的"小散都能做的事,成功的可能性为基本为0",你认为我这个也不会成功?
[ 此帖被paul在2014-01-17 11:0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