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楼主tjnk于2013-12-19 08:52发表的 张云峰:新三板是机遇 :
http://finance.qq.com/a/20131219/001462.htm 张云峰认为,就目前而言,市场各方翘首以待的“绿色转板”制度任重道远。他说,我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条件之一是“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证券法》第三条还规定,公司发行的数量不得少于总股本的25%。也就是说,企业需要转板提供交易所审核时,仍然需要具备已经公开发行,而且发行量达到25%以上这个前提,否则就违背了《证券法》;另一方面,股份转让系统市场是一个小众市场,即便转板也不会大面积铺开。他认为大家不必过度关注“转板”问题,因为资本市场的每个层级所服务的对象是不同的,新三板对应的对象是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性的中小微企业,各地股交中心服务对象则更加宽泛,是那些不能上主板和创业板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不仅涵盖了中小微,也涵盖了不能上主板、创业板的大型企业。“
比如,我们筹划接纳一些退市公司到上海股交中心交易,此举符合国家当前引导的方向。”
各地股交中心服务对象则更加宽泛,是那些不能上主板和创业板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不仅涵盖了中小微,也涵盖了不能上主板、创业板的大型企业。“比如,我们筹划接纳一些退市公司到上海股交中心交易,此举符合国家当前引导的方向。”在
http://38888.stwind.org/read.php?tid=87646&page=1&toread=1#569766的27楼就已经说过
认定2006年开始广为流传的"不股改就直接退市到三板”这句话,与2005年新证券法相违背......是我卫权的方式,只要可以成为诉讼的依据,请大家帮我找,
1.我是第一个提出三板等级考试大纲 ,
2.我是第一个提出不股改就退市是违法的言论,
3.我是第一个提出吸收合并和到海外上市的方式解决老三板的,\
4.我是第一个提出万福生科可能在2013年退市的,并希望大家设法趁人多的机会把小草论坛人气带动
5.我是第一个提出将来会出现股东大会集中开,不如成立三板股民协会集体卫权的,
6.我是第一个以两面针补缴转让中信证券税款引发的讨论三板多数人都认为这个和自己无关,那么.......等着老三板重组你卖出在高位后,税务局来征税,你再问为什么没有人支持你抗议税务局按照最高的税种来征税,
7.我是第一个提出新股发行快要来了,从我国IPO定价制度改革到私有信息定价效率,交易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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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QQ图片2013121910143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