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鑫光3”股份暂停转让相关事宜的公告
日前,我公司收到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
鑫光”)发来的《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股份转让的申
请》、《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破产重整相关重大事项的公
告》及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于2014
年1 月17 日作出的(2012)珠中法民二破(预)字第6 号之二《广
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上述公告及裁决书已于 2014 年1 月21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gfzr.com.cn)披露。
鉴于法院已裁定受理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
珠海鑫光的重整申请,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出现大幅波动,
根据相关业务规则,我司已受理并启动关于暂停“鑫光3”股份转让
申请的相关事宜,自2014 年1 月22 日起,珠海鑫光(简称“鑫光3”,
代码:400028)暂停股份转让。
我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规定,督促珠海鑫光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时披露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及相关事宜。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