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STAQ公司的上市都经过了当时国家主管证券机构(国家编制委员会1993年前没有证监会,更加没有发审委)---国家体改委的两个司的审批。深圳和上海的股票上市是由比STAQ公司审批机构低层次的当地主管机构审批。
证监会以国庆彩排交通管制和检修设备为由变相非法关闭STAQ和net,非法关闭以后发了29号文件承诺解决。
但10多年过去了,证监会并没有解决问题。
无耻的是公然在STAQ和net公司的发展上采取各种限制措施:在融资上,不准这些公司增资扩股;在交易方式上,取消了原来的连续交易,取消了做市商制;在转板上坚持“一头猪杀2次”的政策(STAQ公司经过国家体改委的两个司的审批,现在再上需要IPO)。
证监会在没有解决两网问题前,没有资格谈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