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14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 年01 月26 日上午9:30 在广东省深圳市
罗湖区嘉宾路2018 号深华商业大厦19 楼1909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
刘奕隆先生主持,截止至大会投票前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总数为:51724109 股(其中B 股43000 股),占总股本333433584
股的15.51%。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要
求。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决的统计结果如下:
一、《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1724109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0%。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一致同意并予通过此议案。
二、《关于选举本公司新一届董事的议案》;
韩伟先生:
同意51724109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
2
表决权总数的0%。
同意股数超过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有效。
李雨田先生:
同意51724109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0%。
同意股数超过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有效。
冯俊斌先生:
同意51724109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0%。
同意股数超过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有效。
谢本移先生:
同意51724109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 0%。
同意股数超过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有效。
独董郑学定先生:
同意51724109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与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0%。
同意股数超过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有效。
3
三、《关于选举本公司新一届监事的议案》;
文介平先生:
同意51724109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0%。
同意股数超过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有效。
汪耕新先生:
同意51724109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
表决权总数的0 %。
同意股数超过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有效。
刘志平女士:
同意51724109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0 %;弃权0 股,占与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0%。
同意股数超过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有效。
四、《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1724109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与会股东所
4
持表决权总数的0%。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一致同意并予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附:1、广东中矩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金田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01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