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既得利益,是指在现行制度安排下能获得特殊利益的群体。以此标准衡量,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全面改革若能执行将对以下几个群体造成冲击:
首先是手握大权的政府部门,尤其是发改委和证监会。《决定》提出要让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这意味着政府部门的权力将大大收缩;《决定》提出IPO实行注册制,意味着堪称“中国最大审批权”的IPO审批权将退出历史舞台。曾任证监会副主席的高西庆最近回忆说,“我最早时候到证监会不久,证监会刚成立没几天,我们在开会时,我觉得证监会的发行审批这个权力不应该有,应该放出去。但有人就告诉我,不能这样说,不然把证监会的饭碗砸了,我才知道证监会还有饭碗的问题。”省以下地方司法独立、编织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加强人大预算审核权力、规范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等改革,有望约束地方政府公司化的乱象。《决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也将有效约束政府那只“到处乱摸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