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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任志强论社会责任
小李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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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02-17   

任志强论社会责任

99年2网系统因“国庆彩排”“设备检修”,“暂停交易”。不知彩排完了没?造谣的坏蛋抓起来没?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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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02-17   
    仅做交流              震惊:华远地产怎么突然不是国企了?(2013-02-16 13:33:31)转载▼  
               作者:大众老虎(尹国明)



结束新年长假的第一天,任志强一个上午连发三个长微博以应对之前的质疑。但是看了今天的回应之后,质疑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深感震惊。

震惊的第一个原因是任志强的态度,在这个微博里依然粗口不断。如果说大年三十的粗口让任志强连续熬了几年的鸡汤效果归零,那么这次的继续粗口,让任志强这几天的心灵鸡汤熬成了心灵砒霜。

本来,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面对质疑是必然的,理性负责的面对质疑则是必需的,毕竟你经营管理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不合常理的经营行为,让公众纷纷质疑你有没有利用企业管理权去向私人输送利益,从而侵害到国有资产权益。既然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人是全民,作为全民一分子或者一部分的公民对您提出质疑,不但是合理的而且也是必需的,这也是你们一再口头呼吁的公民意识觉醒的表现,很可惜,当这种公民意识开始针对你们时,你们不再淡定,而是选择粗口而且是一再粗口。回想起前几天你在微博里说的要宽人严己,原来这是对别人的要求,而不是对你自己的要求;心灵鸡汤是熬给别人喝的,而不是炖给你们自己喝的;你们呼唤的公民意识是要求来质疑别人的,而不是用来质疑你们的。我历来认为,凡是喜欢玩双重标准的人,都是伪善的人,都是心里没有底气的人,都是有见到阳光就心虚的人,都是面对质疑都心惊肉跳恼羞成怒的人。

让我震惊的另一个原因,是你竟然说华远地产不是国企了。网友@AC阿布 收集了您这几年关于华远地产的说法:“华远是国企,我没有私利!”(2009年4月);“华远地产这些年长不大的原因,还因国企身份承担了许多额外的责任。”(2012年12月);“华远地产并非国企”(2013年1月)。首先在您的嘴里,华远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公司就变来变去,前后矛盾,让人无所适从。而我查了一下华远地产在2012年公告的股东大会决议,里面几次提到华远集团是华远地产的控股股东,而华远集团是国有独自公司。而2012年至今,没有看到有华远集团减资或者股权转让行为的公告,也没有见到华远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也没有看到华远集团有关改制的消息,如果相信你们能够做到信息及时公开,那么华远集团持有的华远地产的股权就没有被稀释。如果你们背着公众有产权变动等重大信息没有公开,那么另当别论。如果你任志强坚持认为华远是民企,那么请你说明一个之前在你嘴里是国企的华远地产怎么在公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了民企?你怎么能一个长微博不加解释的就把华远地产的股东决议内容和您之前的说法给推翻了呢,你说让我们相信你微博的说法还是让我们相信华远地产的公告呢?让我们相信您今天的说法还是您以前的说法呢?您反复说华远地产是上市公司,里面有资料可查,但是您对于公司所有权性质这么一个重大问题的表述都跟上市公司的公告出现了矛盾,我们应该信谁的?

况且,除了第一大股东华远集团之外,华远地产的第三大股东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也应该是国有企业,即便北京京泰不是国有独资,扣除这个国有企业中的非国有产权部分,所有国有股东持有的华远地产的股权加起来也应该超过50%了吧。当然,因为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掌握的信息有限,这个地方只能是推理。而且根据华远地产公告中一再提及的华远集团是控股股东,我更有理由相信华远地产的国有企业身份。

当然,因为这些年的国有企业改革,现在所说的国有企业,不只是包括国有独资公司,而且也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其中的国有控股,又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前者指的是国有股权持有比例超过50%,后者指的是虽然国有股权持有比例不足50%,但是国有大股东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能力。国资委作为受同级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者,一般主要是针对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来行使国有企业所有权权能的。即便是华远地产的股权为46%,尚不足50%,但不等于华远地产就是民企。

潘石屹的公司(控股股东实为张欣)喜欢自称民营,您为了应对时下的如潮质疑,您也开始称华远地产为民营了哈。换了一个词,本来是国有企业的华远地产跟本来是外资的SOHO中国之间的交易,就被你们处理成了民营和民营之间的交易,任总啊,面对众目睽睽,我们这么简单粗暴的进行概念偷换,是不是有点太瞧不起网友的智商了?

当然,潘石屹也好,您任志强也罢,如此刻意强调民营企业这个身份,显然是有所考虑的。且不说民营企业这些年在国退民间的大潮中享受了很多政策的倾斜,特别是地产领域,有关部门是限制国有企业涉足房地产开发的,就这么把一个暴利的行业主要拱手让给了所谓的民企(实际的私企)或者外企。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显然您在刻意模糊这次针对您的质疑的焦点问题,即到底在华远地产与SOHO中国关于光华路项目的交易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或者国有企业利益向私营企业的重大利益输送?

您接收这个项目,到转让这个项目,中间间隔的时间太短了,按照您在微博中的所说,从潘石屹的公司想拿到这个项目遇到外资企业的障碍时华远公司出手,到转让该项目给潘石屹公司实际上相当于帮助潘石屹曲线拿到这块地,中间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如果我没有搞错,光华路的地块显然是一个位置非常优越,而又有具有非常好的投资价值和非常客观的投资回报率的项目,潘石屹接收项目后赚的盆满钵满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而你任志强一直是坚定看多中国房地产走势的,显然不存在因为看空该项目的投资前景而十万火急的转让该项目的情况。

至于您说的野力公司作为民企,不会向国有企业的华远公司低价转让利益,是无法减少和消除质疑的。您微博的这段文字中,为了说明整个交易没有问题,你又把华远公司当作国企来对待了。即便不挑您的这个前后不一的老毛病,就整个交易来说,是国土资源部门没有经过招拍挂程序向野力公司低价出让土地,把国有划拨地变成了国有出让地,然后野力公司又在与潘石屹的交易没有达成的时候,华远地产及时出手拿到地,而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转让给SOHO中国,然后SOHO中国大赚特赚。这一系列交易环节组成的整个交易,如果从最起点到最终点来看,是国有土地低价出让——SOHU中国作为外资拿到项目大赚一笔。在这一整个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都是环环相扣的,其中有两个环节可能出现国有资产流失,一个是国有土地非经过招拍挂而以非常低的价格传让给一个竟然拿不出土地出让金的野力公司这个环节,另一个就是国有企业的华远地产向外资的SOHO中国以闪电速度转让项目的过程中。不管各方怎么解释,整个交易的最终结果是国有权益受到了损害,而外资的SOHO公司成为最大赢家。有些问题,如果单纯看其中一两个环节,可能不足以窥测全貌,但是把目光对准整个的交易链条,可能就看到的更接近本质一些。

任志强拼命回避华远公司跟SOHO中国之间的交易是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的这个事实,让我作为一个老百姓更是心生疑窦。

而且,任志强,今天发的几个长微博回应中,除了继续破口大骂司马南之外,绕来绕去就是在谈整个交易的程序问题,而一直在回避公众质疑所指向的实质问题。即便是程序问题,也是在关键环节语焉不详,而是以上市公司都有公告来推诿搪塞。显然,这个回应无法让饮用了任志强心灵鸡汤的粉丝之外的网友满意。

任志强一再的问他的行为具体涉及什么罪名。这么问,显然是法律的外行。公众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的一分子,质疑企业的管理人就如同主人质疑管家一样,是天然合理的。质疑并不等于定性,至于您的问题是否触犯了刑法,又涉及了具体的什么罪名,这个是司法部门的事情。质疑和谣言也不同,至少迄今为止,针对您的质疑都是有所依据的,只是大家都是老百姓,没有权限去调查相关交易的程序和数据。相关交易的关键材料和数据至今都不为公众所知,本身就是管家对主人权利的蔑视。任志强作为公民社会的推动者,难道连公民的这点权利都不知道尊重吗?推动社会进步,难道不应该是先从自己做起吗?

    说实话,您这一次的回应,老问题一个没澄清,新问题接踵而至。除了原来网友提出的有关华远跟SOHO中国之间交易的手续、细节和相关数据您需要回应之外,现在还要回答:华远到底是什么性质的企业,为何以前不只一次说华远是国企现在又改口说民企,前面说的为真还是后面为真?企业公告为真还是个人微博为真?如华远已经从国企变民企,那么是如何改制又是何时改制,国企改制要不要给企业主人们说一下?现在的问题是,要不您之前撒了谎,要不就是您现在在撒谎,要不就是国企改制悄悄的进行隐瞒了公众,这个问题您该怎么回答呢?个人感觉,您把自己逼到了墙角。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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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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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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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02-17   
很多老三班公司的土地都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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