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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老三板退市股民何时能看到希望?——致肖刚主席的一封信
ylh060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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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03-07   

老三板退市股民何时能看到希望?——致肖刚主席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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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板退市股民何时能看到希望?


尊敬的肖主席、尊敬的各位领导:

        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正确领导和监管下,中国资本市场得到了健康发展,监管水平和治理环境得到了长足进步。尤其是在您的领导下,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坚持市场融资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重,加快投资者保护相关法规建设,广大中小投资者对您所领导的证监会工作是支持和拥护的。
        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现在还有一个市场尚未被得到应有的、足够的重视,而且已经被冷漠了十多年,那就是由两网公司和主板退市公司组成的老三板市场。值得关注的是,冷漠老三板市场仅仅是表象,而其实质冷漠的是170多万退市股民。这种冷漠与当今社会倡导的“三公”原则、与监管层一贯高调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十多年来,老三板广大投资者的公平正义诉求依旧得不到申张,当初为国企改制上市倾囊相助却长期遭受巨额亏损的退市股民依旧在阴暗角落得不到呵护,更谈何李总理所言的改革红利!
        退市公司如果因经营不善而退市,我们当认赔服输。可这些退市公司大多是被大股东违规举债担保、恶意掏空资产、恶意转移资金所造成的,退市罪责理当由大股东承担(包括许多实际控制人为各级政府的国资委),而不应由中小投资者买单。我们不服呀!我们积怨沉冤十多年无处申诉!!
        习总书记最近指出:“*****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老三板广大投资者的呼声该得到重视了,权益该得到保护了。强烈建议肖主席该关注老三板市场了,该拯救老三板退市股民了。现在主板退市制度之所以难实行,大量垃圾公司之所以不愿退至老三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老三板退市公司的后续制度安排不健全,人们看不到退市公司改造翻身的希望,一去十多年杳无音信,这种被长期无情冷落的滋味,试问目前已经符合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哪家肯忍受?哪家敢再来老三板?因此,健全和完善退市公司后续制度安排刻不容缓,要想解开主板退市制度难以实施的死结,必须先从老三板退市公司开刀,必须促成退市公司后续制度的尽快落地!
        下面,就老三板退市公司后续制度安排提出以下建议:
        一、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办法应充分关注老三板退市公司的历史成因,分清退市的责任主体,通过公正、合理、兼顾各方的制度设计和程序管控,坚持证监会监管、地方政府参与、退市公司各利益方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大力度争取财政部、国资委、工信部、最高法院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配合,明确证监会、各交易所、各地证监局、各中介机构的责任分工,推进退市公司并购重组和重新上市工作尽快走向前台,充分保护退市公司流通股东权益。
       二、强烈反对退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损害流通股东的行为,监管层在退市公司破产重整重组中应高度关注股东权益的调整,坚决阻止大比例缩股、大剂量让渡等无视历史成因、无视股民十多年巨大经济和精神损失的强盗行为,绝不能出现十多年前被老的大股东欺诈掠夺后,今天再遭受新的重组方或其他利益集团的二次掠夺。一切的罪责当由原大股东承担,缩股让渡对象当然也应由原大股东承担。而作为从主板退市而来的退市公司,必须进行股权分置改革,通过对价方式实现股权全流通,作为退市公司流通股东其合法享有的对价受让权理当不能剥夺,这是公平正义的核心!
        三、督促协调当地政府履行解决退市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之责。退市公司当初的退市与当地政府脱不了干系,理当敢于担当、敢于问责、敢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铃还需系铃人。监管层应采取各种措施敦促地方政府和退市公司抓紧自救自赎。证监会在审核各地IPO时,应与当地政府解决退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挂钩,当地政府没有解决好退市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就不予审核IPO。
       四、督促指导退市公司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考虑到历史成因,证监会在退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安排上,应与场内上市公司区别对待,简化各种审批事项,降低并购重组门槛和重组成本,适当降低拟重新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退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应认清当前有利形势,攻进克难、主动图进,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探索和推进破产重整和借壳重组工作,接受投资者咨询,履行作为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加强借壳重组的市场舆论导向,从制度设计和宣传上形成三板市场借壳重组的价值取向。制度设计上,应遵循场内市场从严、场外市场从宽的原则,迫使大量借壳重组行为由主板、中小板向三板转移,主板、中小板现存大量的垃圾公司能退先退、该退必退,借壳重组事宜务须退至新三板后再进行。舆论宣传上,利用新闻发布会等各种场合加大对新三板借壳重组意义和价值取向的宣传引导,形成借壳重组各利益关联方竞相选择新三板的市场效应,让潜在重组方、中介机构切切实实尝得借壳新三板退市公司的甜头和政策实惠。
        六、选择周末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等公开场合和时机,就如何解决原老三板退市公司(尤其是已退市十多年的最早一批退市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强烈恳请证监会领导作为一个专题认真予以回应,以满足170余万退市股民的切切期盼。
         谢谢肖主席和各位领导!
  


                                        部分早年无奈沦落老三板的退市股民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 此帖被ylh0601在2014-03-10 22:24重新编辑 ]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山高路险 贡献值 +10 2014-03-08 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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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慈心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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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03-08   
写得好!有理有据!有广大普通股民的希望,也有领导的指示!肖主席为了繁荣股市,取信于民,定会有所表示.
我错了吗?请告知:谢谢!!!
qyan168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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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03-08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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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03-08   
仁至义尽
股海拾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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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4-03-08   
写出了三板苦民的心声
地狱冤民
全国各地
我们大家
一起寄给
肖刚主席
走啊走,走啊走,依依离别家乡柳。披星戴月饮风露,苦海无边甘承受,人生贵在有追求,哪怕脚下路悠悠。走啊走,走啊走----
李华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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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4-03-08   
好文章讲出了广大老三板股民的心里话。谢谢!
6336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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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4-03-08   
写的很好很全面,希望肖钢公平公正处理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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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4-03-08   
有理有据,写得最好的一篇文章
燕雀戏藩柴,安识鸿鹄游!
qyan168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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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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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212531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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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4-03-08   
支持楼主!希望小草论坛也要多讲正能量,多一些能促进解决老三版问题的好文章。楼主是个有能力和才干的人,论坛要多给予关注和支持。大家群策群力,我们才可能有希望。
hstcz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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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4-03-08   
写的很好
ylh060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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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4-03-08   
谢谢各位网友的鼓励和肯定。

本文仅发贴于小草论坛,目前尚未寄往证监会,已联系相关热心人士代办寄出。通过什么渠道寄出、准备寄哪几个部门,由代办人士全权负责考虑。笔者只有一个要求:须依法依规办事。

网友们尽可根据自己审视的角度和观点,提出修改意见,以便进一步提高信件的诉求质量。

愿在全体退市股民及小草论坛热心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包括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再表谢忱!
ylh060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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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4-03-08   
。。。。。。
ylh060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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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4-03-08   
。。。。。
mhmt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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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4-03-08   
有理有节,有依有据,进言精准,态度平和,代表俺们心声,切望领导采纳!
mhmt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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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4-03-08   
楼主才华横溢,情深义重,谢谢,谢谢!
mhmt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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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4-03-08   
老三板有华山丶 ylh0601等一大批文人义士,我们看到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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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14-03-09   
写得好, 盼改革就必须务实
毗河弯弯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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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14-03-09   
一群说人话不办人事的无赖,10年拿不出新政,让老三板人失望。
三版是我的梦
mhmt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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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14-03-09   
楼主以平和口吻,有理有据,有礼有节式 谏诤,容易让上层接受,俺很赞成.鉴于老三板中不少人已年届六丶七旬,咱们急切盼望在有生之年翻身得解放.
为此,我建议在第四条建议中的"适当降低拟重新上市的财务指标",改为"切实降低返板的财务指标",并且要为此
单独列一条.强调返板条件应与*st股票去星脱帽条件平等,即老三板中有实质重组的,或已连续二年扭亏的,即可
返回主板,弃掉近二年净利润2000万元不平等高门槛.
若上层真想救活老三板,唯实行上述返板条件.老三板中已有若干公司具备返板条,这样一来即可形龙头效应,进
而激活整体老三板,加速返板进程,挽救170万老三板股民脱离苦海.
ylh060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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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4-03-09   
回mhmt网友:

感谢带着思考、带着问题来互动。

说实在的,在主贴六条意见中,我对希望监管层降低重返主板的财务指标这一条心里最没底气。因为,这是最不可能的事。

前期监管层对主板借壳重组发布了新的修改意见,明确指出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条件“等同”,而以前的规定是“趋同”。这表明了监管层扣子有收紧的趋向,监管层的意图很明确,不管是IPO,还是主板的借壳,还是三板的借壳,其最终能上市的标准和条件必定是统一的(尤其是财务指标),监管层把握这一条本身没有错,这恰恰体现了三公原则。

我们有可能说服监管层的是,在简化审批、降低重组成本(包括中介收费标准)、缩短审核周期等方面给予提供比主板借壳更优惠的政策支持和倾斜,这是有可能的。因此,笔者主张:有可能的,多提点;可能性不大的,尽可少提建议。

至于退市公司重新上市条件与主板ST公司去星脱帽条件平等的问题,似更不现实。因为这是两个地位不同的公司,涉及的是两个不同的市场行为。人家再垃圾可还是上市公司,而老三板公司属非上市公司,怎么能相提并论呢?再说,去星脱帽申请只要交易所审批同意即可,而申请重新上市需证监会审核,其条件当然不一样。因此,也不建议另开一条新的建议。

谢谢  mhmt网友的互动。
火烈冰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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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表于: 2014-03-09   
重复 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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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烈冰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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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表于: 2014-03-09   
楼主很好,老三板需要这种正能量,您为解决老三板问题,又促进了一步。

遗留问题就像螺丝,需要走亲访友,一点点拧松,什么时候能拧掉,关键于力度次数力度次数重要,你懂的。
一个无懈可击,毫无漏洞的,无法反驳的文章,也是“力度”的一种,要做到既不极左消极,更不能极右反动。

今天仔细看过楼主的写的内容,感触颇深,想说,但怕遭到群起攻击我,不说也罢。
但中午睡了个午觉,做了个梦,呵呵,梦的内容如下
我发现,我变成了肖钢主席,接到了你这封信,根据你的信,一改常态“记下了,感谢你”简单的回复。现格外认真详细批示如下:
我也经常去小草看,小草上的文章我都看过,写得能称得上好的,谈得上有依有据的,能触动我的没几个,一个巴掌就能数得过来。
以讹传讹,路人皆知的事情,未必是真事,单靠嘴巴是证明不了问题存在的,
对于你写第一段内容,不符合事实,中国资本市场不属于中国证监会领导和监管,《证券法 》明确证监会只负责全国证券市场的监管,而资本市场不仅包括股票,期货等,还包括人民币和外汇等,这种是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管辖范围,例如央行旗下有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NET系统后身),负责央行国债的管理,这部分国债也是不属于证监会监管。很多人以为,这与证监会监管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国债混为一谈,这是错误认识。中国资本市场是由国务院领导下的,证监会无权领导中国资本市场。本主席上任1年,做的事情还很少,对于1993年两网 2001年老三板 2006年新三板乃至于2012年全国股转系统的成立和建设,这种中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本人贡献颇少.对于2013国 办 发(2013〕110号的出台,也是在上任主席触动下,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这个法规中区分了23项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是不平等对待的。您的第一段内容不切合实际,阿谀奉承,让我很不习惯
你的第二三四段内容,提到的两网和退市股市场,是改革发展的问题,根据最新2014党中央文件
《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突出问题的意见》第14条内容“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确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心理预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现在广大股民都有“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思想,深入人心,证监会2012年根据数据,证明中国有1.6亿中小投资者,广大股民,都能认识到这点,学好证券知识,丰富趋势、财务、调查等相关知识与实践。(这些知识,有相当多的投资者都曾对个别老三板卫权人士进行了教育),另外第十四届北大光华新年论坛2013年1月6日在北京大学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出席并演讲:从老百姓,人民,公民的角度讲你考不上好学校,首先怪你自己,你找不着好工作,首先怪你自己,你投资失败,首先怪你自己,不能够说上学也怪政府,就业也找政府,我投资失败了我也去游行,去找政府。”2009年11月6日15时,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姚刚说:“现在主板上市公司退市是强制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也叫老三板。很多人为了赌这个公司还能回到主板上市就去买,造成了很多的问题。”中国要搞注册制,就更不能行政干预市场,一切向市场化发展,股民应丰富自己的证券知识。提高自己投资素质。《证券法》中明确“股份的发行,要在二公原则下。。。。同一种类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国家法律尚且如此,证监会一个监管部门,也无法做到绝对的三公,除非到了共产主义。以前的老文件就不说了,没有新鲜感,最近2012年证监函(2012)253号明确两网由证监会审批上市按照常规ipo,作为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待两网问题,“优先审批”上市,而对于退市股,在2012年已出台“沪深退市重新上市规则”,老三板都有最新进展,另外证监会一直都在出台各种政策制度,都是保护投资者为原则的,如果你不认同,可以举证出来。国家稳定,人民幸福就是国人的最大改革红利。所以我证监会主席不同意你的观点。

     你的3段内容,违法责任人已经制裁,在现有的法律下,没有赔偿投资者条款,证监会无能为力。对于你自己和极少的几个人或者十几个人,顶多不超过几十个人来讲,只是13亿人民的冰山一角,你的冤是不现实的,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据说你们小草有个卫权的人叫火烈冰山,他也是钻、利用历史文件的空子借机以访谋私喊冤,结果还不是被大批投资者反对,被踢QQ群,被封号,被封博客、微博,广大投资者眼睛是雪亮的,现在火烈冰山已经承认“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了,也承认以后要人云亦云,要阿谀奉承了,这就是广大投资者的力量。有没有证据不重要,重要的是嘴巴要甜,大家喜欢听什么,就说什么,火烈冰山,要改改毛病哦,要不然,你就没法混。本段什么意思,你懂的。
你的第四段内容,坚决以习主席、总书记为中心,坚决跟党走,俞, 正, 声在两会强调“欢迎尖锐而不极端的投诉”,我们欢迎大家监督、提建议,可惜的是,对于上个月火烈冰山的尖锐的“强烈要求”向中央6位领导的信件,还没等中央做出意见,已经被广大股民批判,和抵制,欢迎人民的监督。
综上所述,根据你的第一二三四段中文字,看不到你说的是事实,事实也不清楚,冤案证据不充分,根本没有打动我证监会主席的那根弦。
楼主的文章里 一个文件 都没提,任何领导讲话都没有,只提到习近平说“*****是维稳的基础”,呵呵就只靠习近平的这一句话 凭什么给你解决问题?有根有据何在

以下是你的建议部分的回复:
1,非上市公司的重组制度正在制定中,尽快出台,你所说的公正、合理、坚固各方的制度设计管控,法律专家会考虑的,建议你说具体些,我也好给予转达,,李 克强总理2014年2月23日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会议上强调“对于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本证监会无权,对政府和与本级同级部门的“加大力度”,建议你向证监会上级部门反映。重组和重新上市,只是证券市场中的冰山一角,证监会的工作目标,会考虑的,保护广大投资者是证监会职责的重中之重。你懂的

2.同意你的观点,对于规范公司行为,也建议你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有违法犯罪证据的,欢迎反映,证监会一如既往,打击侵犯投资者的行为。
3,本条内容,不属于证监会职责。“对于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

4,我们会督促指导退市公司社会责任,但公司的社会责任实在无法界定,法律制度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就像百姓的自身社会责任一样,无法强制约束。关于重组制度你的建议第一条中已经说了。鉴于你没有说具体根据,论证你的观点,所以我们证监会会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下,会商大量法律专家制定重组条款事宜。

5,证监会是监管部门,社会舆论的宣传,有悖于证监会职能,市场化,政府也不便市场各利益之间的指引。但退市公司退市,是必须的,借壳重组是每个公司的权利,这是法律所允许的,证监会不能凌驾法律之上,全国股转系统是新生市场,证监会会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原则下,统筹安排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6证监会,将抓紧研究制定解决老三板问题,相关制度会尽快公布。什么时候出,请耐心等待。

您好,感谢您使用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经认真记录,衷心感谢您对资本市场发展的支持。
梦坐到这里,一个闪电下来我就被雷到了,就醒了。
还要强调一下,本人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悠,也希望抛砖引玉,欢迎有根据、有具体证据的东西,往我这里砸,本人很希望与大家在各个方面、各个角度探讨老三板问题,增长知识。对于没有根据的言论,本人一概拒绝。

本楼文章所言,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再次肯定,不管怎么样,楼主都是最可敬的人,松螺丝这个活,你绝对有贡献!真心真意的话,绝无二心!建议把文章改一改,尽量做到无懈可击,无法反驳。
 

 
[ 此帖被火烈冰山在2014-03-10 12:47重新编辑 ]
瓷慈心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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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表于: 2014-03-10   
请向:王 qi 山 hui报。是否也有效?岐山 主席。当代包青天,精通经济。
我错了吗?请告知:谢谢!!!
火烈冰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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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表于: 2014-03-10   
引用
引用第23楼瓷慈心于2014-03-10 00:34发表的  :
请向:王 qi 山 hui报。是否也有效?岐山 主席。当代包青天,精通经济。

建议你看22楼第2行的那一句话,
另外根据《信,访条例》有90日的回复等待期
[ 此帖被火烈冰山在2014-03-10 11:15重新编辑 ]
shpsc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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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表于: 2014-03-10   
写得非常好,有一点漏掉:那就是老实来三板的受惩罚,不愿来的都已恢复上市,国人之悲!
瑞尔华宇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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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表于: 2014-03-10   
发新股----应该  按照市值配号  中签后  缴款

市场红利  全体老股东分享

以前是这样的  是合理的  可行的

市场也就会好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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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表于: 2014-03-10   
楼主是我在小草三板论坛最欣赏、最敬佩的才女。
燕雀戏藩柴,安识鸿鹄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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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表于: 2014-03-12   
“草斋宣纸”:唐山花鸟画研究会推荐宣纸,主推“草斋重纤”系列特色宣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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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表于: 2014-03-12   
肖主席如果不管,我们就去找习主席。
“草斋宣纸”:唐山花鸟画研究会推荐宣纸,主推“草斋重纤”系列特色宣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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