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企业满足一年盈利条件即可申请创业板上市
2014年03月21日 16:28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天介绍,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企业只要满足一年盈利的条件,即可申请在创业板(行情 股吧 买卖点)发行上市。
证监会六方面措施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天介绍,证监会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一是修订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办法,适当降低财务指标要求;二是拓展市场服务覆盖面,申报企业不再限于9大行业;三是建立再融资制度,合理设定发行条件,推出小额快速的定向增发机制;四是完善并购重组制度,简化流程,丰富支付手段,拓宽融资渠道;五是完善首发信披规则,提高有效性和针对性,强化风险揭示和监管;六是严格执行退市制度,触发条件快速退市,不允许借壳上市。
证监会:放开创业板财务指标风险可控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修订后的创业板首发办法,取消了此前盈利收入的硬性要求,满足一年盈利即可上市,有利于创新性企业的发展。
张晓军表示,放开财务指标,并不代表创业板市场放水,是以信息披露为导向,不会放松对企业的实质性要求,风险是可控的。
证监会:创业板再融资制度设计有四个方面考虑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天表示,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的制度设计,总体考虑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善资源配置功能,对融资制度进行补充,提供多个融资品种,满足多元化投融资需求;二是强调投融资功能均衡协调,考虑发行人的需求和投资者回报;三是防范上市公司过度融资; 四是合理设定各个融资品种的发行条件。
证监会:对创业板市场进行五方面监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在监管方面对于创业板,一方面要强化信息披露,督促发行人正确信息披露,第二,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对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判断,第三,承诺主体需诚信义务,第四,对于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将严厉查处,第五,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证监会:创业板IPO适当降低财务准入指标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日表示,证监会正在全面推动创业板改革,包括修订创业板IPO办法,适当降低首发财务准入指标,拓展市场服务面;创业板不再限于9大行业,建立创业板再融资制度,强化再融资机制。
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正在积极准备创业板信息披露以及招股说明书准则的工作,将以投资者需求导向,结合创业板企业的业务模式,差异化做出披露要求,主要涉及披露商业模式、经营风险、战略规划等方面,同时,风险披露要深入具体,信息披露要简明易懂,需提高招股书的可读性,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
证监会:完善创业板首发信息披露规则
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创业板首发信息披露规则,正抓紧组织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准则的相关修订工作,拟取消与投资决策不相干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不同业务模式等提出差异化的信息披露模式,重点披露商业模式,存在的风险等,要求强化风险揭示,信息披露简明易懂提高可读性,坚决打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推出小额快速灵活创业板定向增发机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要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再融资制度,合理设定发行条件,强化再融资的市场约束机制,推出“小额、快速、灵活”的定向增发机制,支持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