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定于5月19日启用新的交易结算系统,届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技术支持的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同步下线。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上线后,挂牌公司股票的转让规则将有所变化,为确保广大投资者了解、熟悉新的转让规则,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转让方式:挂牌公司股票使用协议转让方式;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使用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2、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3、申报单位: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4、计价单位: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5、单笔申报数量上限: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6、涨跌幅限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7、回转交易: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8、申报效力:申报当日有效。
具体交易规则请查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
http://www.neeq.com.cn/flfg/xtgz/gfzr/zbqs/201312/P020131230664194493260.pdf 安信证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特此公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