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5月22日 16:38:27 点击数:89
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兹定于2014年 6月6日9点在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4年6月6日(星期五)9点
(8:20—8:50为签到时间,8:50后不接受签到)
三、会议地点: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大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五、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3、审议《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核准非上市公众公司等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关于申请在广东省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托管股份的议案》。
六、会议出席对象
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七、注意事项
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在5月30日前通过电话或集团IO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名。
2、各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请按照本通知附件的格式签署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提供经授权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经授权股东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股东参会需携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参会的,须提供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大会联系人:梅锦方、李典蓉、贺小兰
联系电话:0766-2292613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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