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开展清产核资做实做强国有资产确保实现半年“双过半”
(2014年5月8日)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王世伟书记在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大国有资源、资产、资本改革力度,拓宽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途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战略部署,市国资委坚持以做实做强国有资产为目标,以清产核资工作为重点,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动力,全力推进国资监管各项工作加速开展,确保实现半年“双过半”目标。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全面梳理我市国有资产情况。年初以来,按照市委提出的做实做强国有资产的要求,市国资委对全市国有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能够较快形成国有资产增量的主要有以下四个部分:一是国有非住宅资产;二是瑕疵资产;三是公交、自来水、供暖等企业没有入账的资产;四是政府投建的回迁房。通过完善相关手续、价值重新评估,预计可新增融资资产200亿元。其中,重点对国有资产中的瑕疵资产进行认真清查,经过与财政局、国土局、法院、金融机构、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沟通、研究,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和重新评估,预计约有70亿元资产可以用于融资。2、清产核资工作成效明显。清产核资工作是今年我委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3个月的筹备,3月27日,全市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召开,并出台了《鞍山市2014年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我委作为全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12个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对市直83户一级企业、57户二级企业和1户三级企业共计141户企业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重点放在在建工程、土地房屋资产、城投公司不可用资产及国有非住宅等方面资产清理。本着做实做大资产,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基本摸清了资产底数。经初步统计,通过剥离资产经营价值、改变投资主体、资产支持票据、转换资产表现方式、完善手续调整财务科目等方式,我市市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可达到1621亿元,较清产核资前1415亿元增加206亿元;所有者权益428亿元,较清产核资前340亿元增加88亿元;国有权益400亿元,较清产核资前322亿元增加78亿元。 3、国资国企改革深入开展。一是起草《鞍山市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委根据省国资国企改革意见,起草了《鞍山市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有关要求,待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正式发布改革意见后,我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推进实施。二是全力协调推进银座大厦、国际酒店、国际会议中心资产转让盘活项目。三个项目共需解决的40个问题中已经解决34个,其余6个问题市政府专题会议已研究意见,我委正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落实。截止目前,三个项目累计实现国有股权和资产收益10049万元。预计5月份,该项目可再实现转让收益5688万元,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三是解决企业后续发展问题。协调华芳公司技改贷款3000万元,引进先进织机,提高经营效益,妥善安置化纺厂职工,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调研并提出自控仪表搬迁启动生产意见,落实搬迁改造涉及土地配套费及契税有关事宜;协调鞍山一工土地解封、北铸破产清算资金、二热电厂破产财产和土地拍卖等难题。四是积极落实国家部委相关工作。会同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鞍钢公司等部门,布置今年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工资补助工作;会同发改委、建委、财政局、国土局联合发文,开展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调查工作。五是*****稳定工作稳妥有效。今年以来,我委妥善处理市*****联席会议、*****局交办件、职工来访等工作,妥善处理上级交办件12件,接待29批次,130余人次职工来访,及时解答和处理相关问题,确保上级机关和上访人满意。4、国资监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全面贯彻实施三项制度。积极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库;积极开展外派监事会工作,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二是国有产权管理更加规范。理顺市直国有企业及所属二级企业产权情况;审核44户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证;及时办理城投公司融资业务25.2亿元;办理国有公司、六粮库等企业资产处置4项。完成对市本级448户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受理资产处置58项、1469台件、价值5308万元,办结率100%;组织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89项、完成150辆市公务用车处置工作,国有资产公开交易率100%。三是企业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进一步加强。完成22户企业负责人201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审批兑现工作;完成市直32企业2014年度经营业绩指标核定工作;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市直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不断强化。建立资产评估备选库,对符合要求的17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质登记、审核、资料备案。受理资产评估工作7项,确保评估立项及时率100%,核准备案办结率100%,低估漏评率为零。五是资产保全稽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对20户无经营活动企业及15户企事业单位开展资产保全稽查。六是统计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2013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工作;完成省统评重点国有企业的月报、季报和预报工作。七是县区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县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健全了上下联动、规范有序、全面覆盖的指导监督工作体系。八是企业审计工作不断加强。推进国有企业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与17家审计机构建立工作联席会制度。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全市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做实做强国有资产,大力开展清产核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夯实国资监管基础,确保实现“半年双过半”目标。1、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扩大融资规模。重点是通过开展清产核资,把市直国有企业1415亿元的资产中,尚可利用的存量资产,通过重新评估,做实市值,注入融资平台。按照先大后小的原则,做实城投公司、自来水、燃气、公交、千峰供暖、市政设施、给排水等22户大中型企业存量资产。对其他中小企业的国有存量资产进行清查,把分散的、可利用的国有资产整合集中起来,特别是对无经营活动的企业全面盘活存量资产,发挥融资功能。同时积极探索将国有矿权、林权、地热权、土地权、市政设施特许经营权,道路、桥涵、隧道、户外广告等资源纳入国有资产运营范畴的有效途径,发挥国有资源抵押融资功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2、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重点是对现有的83户一级国有企业,分类别、分步骤推进改革重组,实现企业股权多元化,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是健全完善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市直国有公司制企业,进一步做好股本减持,引进优势企业和先进管理经验,实现多种经济成份共同持股。二是加快推进一般竞争领域企业率先改制。市直一般竞争领域企业,通过嫁接改造、合资合作、出售破产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改制。三是全面盘活无经营活动企业存量资产。对市直无经营活动企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企业现状,采取打捆破产的方式,盘活土地和其他资产,妥善安置职工后依法予以退出。四是配合事转企单位规范改制。对已经具备市场化条件的经营类事转企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实现股权多元化,使其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3、继续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夯实国资国企改革基础。在全面完成市直国有企业资产清查,推动各县(市)区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做实做强国有资产这一重要工作任务,继续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完成未*****土地、房产和在建工程资本表现形式的剥离工作,发挥资产的资本价值。理清千山风景区和玉佛苑的资产,做实做大存量资产。整合城投公司145亿元不可用资产,改变资产的变现方式。搭建国有非住宅房产的物业管理平台,推动国有非住宅房产的资本化进程。
4、转变国资监管模式,实现国有资本做大做强。一是适时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中,通过整合全市存量国有资产,对有条件的公司以改组或直接划拨国有资产、股权等方式,适时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根据鞍山企业的分类,可以组建以燃气、自来水、排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为主体的市政公用事业资本运营公司;以医院、体育场馆、幼儿园、养老院等为主体的社会事业资本运营公司;以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房等为主体的城市发展建设资本运营公司;以影院、书店、演艺等为主体的文化产业资本运营公司;以国有非住宅房产为主体的物业资本运营公司。二是加快政府投资资本化融资进程。各级政府资金投向公益及基础设施项目或实体企业时,先将政府资金变成国有资本,注入到各类运营公司,再以公司名义对项目或企业投资,形成公司资产或权益,加快融资规模和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