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主题 : 建议破产重整后开盘的股票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级别: 论坛版主
UID: 120060
精华: 9
发帖: 152
在线时间: 210(时)
注册时间: 2013-03-17
最后登录: 2016-10-21
楼主  发表于: 2014-07-03   

建议破产重整后开盘的股票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破产重整与资产注入分环节进行,可以有效解决环节不清晰, 地方司法滥权,司法强制裁定企业收购资产的行为。
但是,这样的设计打击了二级市场的投资热情。老三股跌跌不休,与此设计也有一定关系。

并购重组条例出台后,破产重整后的企业,理论上具备了初步的“壳”价值,即其后完成注入资产符合条件就可以重新上市,
那么,2级市场首先要在股价上与“壳”价值接近,这不是炒作,而是与其具备的“壳”价值匹配。
就此,破产重整股在完成破整后,可以不设立涨跌幅度限制,由市场快速给与价值定位,也可以减少恶意操纵行为中对股民的伤害。

同时,企业在完成破产重整后,要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资产重组,例如3个月期限。
企业在资产重组后,如果达不到上市要求而回到新三板交易的,同样不设定涨跌幅度限制,由市场自行快速定位其价值。

即,第一环节破产重整后开盘不设涨跌幅度限制,第二环节注入资产完成重组后也不设定涨跌幅度限制。


级别: 论坛版主
UID: 120060
精华: 9
发帖: 152
在线时间: 210(时)
注册时间: 2013-03-17
最后登录: 2016-10-21
沙发  发表于: 2014-07-03   
对于注入资产后,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应该鼓励其尽快回归主板, 避免其在新三板重新开盘, 这样可以杜绝利益黑幕等行为。
秦皇庶民 离线
级别: 荣誉会员
UID: 7656
精华: 1
发帖: 559
在线时间: 5794(时)
注册时间: 2007-09-02
最后登录: 2019-02-22
板凳  发表于: 2014-07-04   
支持   让市场定位  它不同于新股
描述
快速回复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