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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不清而退证监会应负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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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而退证监会应负重要责任

管理提醒: 本帖被 大林 设置为精华(2015-11-01)
2001年退3家:水仙、中浩、粤金曼
2002年退7家:金田、银化、九州、鞍一工、海洋、南洋、宏业
2003年退4家::国嘉、五环、中侨、生态
2004(至7月)退1家:鑫光  
十五家公司退市

    (2004年)7月27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相关问题举行了发布会,以下为问答。
  近年来,监管部门针对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效果如何?
  答: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已经成为影响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顽疾,引起了监管部门和市场各方的高度重视。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直接侵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侵占行为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导致一些上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据统计,在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中,70%存在控股股东侵占资金行为;在已退市的15家中,其经营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控股股东的侵占行为。一些控股股东从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侵占行为中获取不当利益,如不及时纠正,将会破坏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证监会不清而退21家:
汇集、北科、鞍合成、石化、斯达、比特、环保、达尔曼、华信、华圣、中川、数码、信联、长兴、哈慈、猴王、大菲、龙科、大洋(B)、花雕、龙涤。

        2006年11月7日国务院八部委联签证监发[2006]1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侵犯了上市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完整性,影响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和健康发展,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严重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维护基本的产权制度,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乃至整个社会诚信文化的建设,是当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要而紧迫的任务”。

      八部委文件下达以后依然不清而退七家:精密、龙昌、佳纸、托普、国瓷、金荔、联谊。
       2007年7月全国部分三板投资者开始北京上访以后,没有再出现退市的。


       从2012年重新上市标准明确以来,没有任何一家老三板退市公司提出过重新上市

        市场人士说的“重新上市条件低于IPO条件,可能滋生恶意或随意退市、形成监管套利等现象,实际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如何监管恶意或随意退市、形成监管套利

     老三板有几个不是恶意退市?苦散努力*****,他们装死, 有几个想重新上市 ?




  “投资者保护措施的完善也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小投资者因为公司退市仍可能受到利益损害。退市会给市场带来阵痛,这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

        国务院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侵犯了上市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完整性,影响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和健康发展,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严重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维护基本的产权制度,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乃至整个社会诚信文化的建设,是当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要而紧迫的任务”。

   退市给谁带来了阵痛?市场化改革的成本应由谁付?






      在老三板投资者看来,进入到老三板的公司,无论是退市来的还是从两网系统转来,之所以走到今天的地步,都与证券市场早年的政策变动等有关,并非投资者单方面失误造成的。因此多年来他们一直在坚持与监管层沟通交流,希望监管层能出台相应政策,帮助老三板公司和投资者摆脱困境。
       早期的中国证券市场在为国企解困服务的方针政策下,使股市成了“圈钱”的工具,计划审批制下的许多上市公司,通过包装后将劣质资产的市场成本不断转嫁给公众股东。公司上市之后,大股东又大量挪用公司资金,普遍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违法强制为其担保,粗暴干涉公司经营,这才是上市公司退市的根本原因。
       退市政策并没有达到鞭策落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并没有警醒并惩罚经营失败的上市公司及其背后操控的大股东,却直接伤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成为面最广、伤最深的受害者。


          1、退市无疑是给奄奄一息的濒危者踩上了致命一脚。公司不但无救,还被打入了地狱。  

          2、退市保护了非法侵害者,让他们的罪责得以解脱,而且至今逍遥法外,这是违逆者求之不得的。
          
          3、退市致使百万股民坠入悬崖。在主板以几元、十几元、甚至几十元买入的股票,到三板只剩二角、三角钱,投资者血本无归。可想而知,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者不在少数。 
           
          4、退市使巨额国有资产化为乌有

 
因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担保,造成上市公司经营困难导致退市的。在这种情况下不清而退证监会应负重要责任。


             抛弃12年,弄2年无果,3年后从严惩处 

            你是厦大的吗?

因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担保,造成上市公司经营困难导致退市

      或许是问题的表面现象

     早期的中国证券市场在为国企解困服务的方针政策下,使股市成了“圈钱”的工具,计划审批

制下的许多上市公司,通过包装后将劣质资产的市场成本不断转嫁给公众股东。


      或许这才是上市公司退市的根本原因


     包装上市到退市

     如何才能重新上市?

     如果老三板是包装上市到退市

     那么,出台重新上市就是伪命题 


     隔着锅台想上炕

     清欠股改应当限期完成而不是36个月的原重新上市规则






[ 此帖被大林在2014-07-06 08:4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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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主板公司一退了之 害苦了百万老股民


时间:2012年08月29日 08:26:24 中财网
  程恩富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编者按: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正在迎来蜕变,市场参与各方均需解放思想。历史告诉我们,下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理性。股民需要理性思考,资本市场的发展更需要理性的建议。某财经网站联手证券时报发起"拿什么拯救你,中国股市!"大讨论,邀请专家、券商基金人士为中国股市的前途出谋划策,也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创业板是刚刚满二周岁的幼儿,但截至2011年底,创业板大跃进至277家,企业业绩低于预期,"三高"(高股价、高市盈率、高募资)问题突出,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高管离职以及公司治理制度不健全等非常突出,这个承载着中国投资者纳斯达克陶金梦的泡沫有的已经开始逐渐破灭。
  不少公司上市前所谓业绩靓丽,上市后立即变脸,发行时说的天花乱坠,以至于市盈率奇高,之后股价连连雪崩。当法人股一解禁,许多高管为了及时套现,个别马上不惜第一时间辞职套现,这是明显抢钱行为。与此同时,上市造假、恶意圈钱,用超幕资金买房购车也频频出现。若干年后真不能排除有的老板大面积套现再移民,股票退市成弃儿,退市岂不害死千千万万的投资者,现在的确到了冷静思考的时候了,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回顾短短二年,证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创业板上市融资1959.13亿元,而2010年创业板上市公司研发总投资只有35.91亿,创业板疯狂膨胀,圈钱近二千亿,分红不到4%,却创造500多位亿万富翁,造富效应惊人,市场表现却令人失望,拿到巨资反而近三成公司业绩明显下滑。正如一位企业家曾经对记者说:"上市是最终目标,今后可以再也不必这样累死累活了"。十年前,许多股票上市扶贫配额制,上市成为国企脱贫良方。十年后,一批民营企业家摇身一变大富豪,白玉为堂金作马。据统计,目前创业板已有近百名高级管理人员纷纷辞职。刚刚解禁的法人股中就有华谊兄弟、大融汇、同花顺、金亚科科、机器人、安科生物、天龙光电、吉峰农机、南风股份、硅宝科技、银发股份、网宿科技、华星创业、亿纬锂能、上海佳豪、爱尔眼科等等都出现高管迫不急待抛售现象。以华谊兄弟为例,其两笔大宗交易均在北京东直门南大街中信建投证券营业部卖出,一笔200万股以30.31元成交,另一笔50万股以30.46元成交,共套现人民币7585万元。以机器人为例北京张自忠路营业部二天二笔合计减持金额14482万元,吉峰农机开禁前二日合计减持7500万元。总的一句,面对创业板快速造福诱惑,造假成本很低,在目前创业板管理层素质尚未达到一定境界、法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创业板兴衰只能凭高管们的良心了,部分高管们开禁首日急不可待减持,对公司未来信心又何在?高管们对上市公司是最了解清晰,他们都选择当天退出,对整个创业板市场信心和人气都有很大伤害,这与创业板设立初衷格格不入。
  此外,目前创业板频现大比例高送转,明显是提升含权股价的数字游戏,值得高度警惕。大家知道,高送转一般指大比例送红股或大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影响,对公司盈利利润也没有实质性影响,同时在净利润不变情况下,由于股本扩大,只有滩薄每股收益,只有利润同股本是同比例增长的公司未来每股业绩才不会下降。由于大比例送转,市场一直炒作"高送转"传统,即填权行情,所以对于原始股东的复权股价增值肯定是有一定好处,更有利将来套现时获得更大收益。
  最近《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思稿》出台了,作为一个全新市场,没有历史包袱,退市制度理应先行。而且对于这种"规范"上市的公司的确应该规定不得借壳重组,私人老板IPO爆发再去卖壳挣钱,社会公理何在?要借壳重组的国家应没收其股权,但其核心要保护中小股民利益,若参照目前不成熟主板退市做法(系不懂国情史美伦所为,尚在任时因没有建立赔偿问责制度就没有出现退市股).
  上市公司退市带来的损失全部由投资者来承担,对于中小投资者明显不公。原始大股东们IPO一夜暴富,再逐步抛空股票,损失由中小投资来承担。如:主板退市哈慈股份就是被原法人郭立文掏空4亿多再移民美国,股价从主板40多元跌到三板1元;ST中川的退市源自副省长李达昌主导重组引狼入室,所谓重组方河南四通入主后,非但没有拿出一份钱,反而开始一系列资产掏空,副董事长赵国珍为其私营公司违规担保4.2亿逍遥法外;ST南华的控股股东,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与上市公司形同一体,公司董事长长期兼任上市公司董事长,上市公司沦为大股东们的"提款机",退市大股东占用资金达6.33亿元;ST国嘉上市时是一家主营光电高科技合资企业,股价在主板长期在40元以上,97年北京和德成为大股东后,把国嘉当作提款机不断抽血,留下了一个伤痕累累、债务缠身的仙股空壳,大股东则悄然退出……。
  主板目前退市制度不健全自然成为绞杀广大弱势群体中小股民的绞肉机,并成为犯罪分子放生通道,这与*****涛书记创建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创业板要以此为鉴。正如皮海州说得好,要参考国外成熟市场,为了避免创业板退市制度成为中小投资者绞肉机。
  首先,对于包装上市、造假上市、虚假陈述在内的欺诈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后业绩出现急剧变脸公司,应作退市处理,由上市公司保荐机构等负责退还投资者买该股票所有损失。改变目前这类公司上市后只挨罚不退市做法,这种做法不仅可以加大对欺诈上市者的惩处力度,保证上市公司质量,而且可以防止上市公司、保荐机构等将投资风险转嫁给投资者。
  其次要追求退市企业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投资者损失。目前主板退市公司责任问题一退了之,的确害苦了一百多万老股民。石宪亮、古振军在《创业板退市制度与赔偿制度同行》一文中说道:老三板挂牌交易40余家退市公司,这些公司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包装上市,大股东疯狂套现和违规担保等情况成为证券市场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成为建立创业板退市制度"明镜",为了不重蹈主板退市制度覆辙,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建立应该重视有关惩治法规建立,切实保护好中小股东利益,尽力避免出现公司管理层违规,股民挨板子的情况,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创业板退市必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否则我们社会公理何在?比如有的企业本身就是造假上市,有的企业退市是因为大股东掏空,还有的企业退市是高管非法担保造成等等。对于这种企业也可按照重庆市长黄奇帆同志说法:"面对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上市公司存留在资本市场非常困难,你现在让它退市,让中小股民去破产,良心何在?既不现实,也不公平,对于这样的公司用重组来解决问题,既是可行也是合理。"对于那些由于技术落后,出口不畅等诸多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亏损退市,后果可由中小股民和大股东共同承担,这就是"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道理所在。
  因此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核心是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大股东掏空等这类退市必须追究退市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国家并可没收股权,有关司法完全有必要介入集体诉讼制度。这样的监督和约束,企业家只能脚踏实地做实事和广大中小股民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 此帖被大林在2014-07-07 21:21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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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安龙:股市的本质是什么? (2014-03-25

大家好!我是来自上海,而北京的语言环境和上海有所不同。我对李大霄[微博]的观点全部反对。中国的股市必须进行重新改造,不然是没有希望的,因为这是一个诈骗的市场,是强盗的市场,是抢钱的市场,它的事实已经向我们揭露了这些问题。郭树清主席说过,把股民当傻子的时代将已经一去不复返,可是上任不久就被调走了。肖钢主席上任之后,更是口出狂言:中国股票市场在出发点就是错误的,必须对它的制度进行彻底地改造,不然市场表现不可能好转。IPO必须在一个新的制度上运行,我们将迎来一个新的时代。后来呢?肖钢主席也很无奈的说,他也没办法。他曾经发表文章说,大小股东是不统一的,小散户是受欺骗的,但是改革十分艰难。我认为,当中国股市刚刚成立的时候,种种原因导致我们不得不这样干的时候,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当我们已经走过20多年之后,已经知道这个市场是诈骗的,而且这种做法是拿国与党的信誉作为背书,把我们国家那么多年建立起来的威信消融了。同时,他们告诉市场,他们对股市的调控是很有经验和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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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新一个猪狗不如的禽兽!
                                          质疑董登新退市论        

     董登新乃武汉科技大学的教授,整天打着价值投资旗号,狂嚷要大面积退市,并反对借壳和重组!却避而不谈美国上市公司退市所连带的问责赔偿制度,险恶用心何在?作为学者他自己是否研究过我国上市公司为何退市的深层次原因吗!?
    黄奇帆曾说:我国证券市场90年代起步时,上面给各个省分配上市指标,地方政府拿到上市指标后,谁企业困难了就把指标给谁去融资。面对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困难公司,你现在还让它退市、让股民破产,良心何在,既不现实也不公平,与锦涛提出创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对这样的公司用重组来解决问题,既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尚主席其实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上任证监会主席7年,就没有出现一个退市的,去年人代会期间还提出要大力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是因为一个股票在市场上,拥有它的不仅是这个公司的控股股东,更有大量持股虽少却人数众多的个人投资者,退市一旦实施,他们手中的持股就是废纸一张。上市公司好比大海中一只船,股民就是乘客,大股东是船老板,如果让船沉了就会害死乘客。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说得透彻:搞这么多频繁退市的,在全球目前只有美国(赔偿问责法制健全),其他众多国家却很少。我个人认为目前大陆学不了,连香港都学不了。前两年,香港证监会也曾提议:那么多壳公司亏损企业要清理,提高门槛,让他们退市,结果遭到了市场各方的强烈反对,最后香港证监会也放弃了。A股市场首先可以向中国香港模式、欧洲模式靠,但千万不要先向美国靠,因为美国模式是另一个极端,实行它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在我国总有那么一小撮所谓经济学家,轻易发表的种种言论,很难说根本目的不是要在经济上搞垮我们自己的国家,在人心上搞乱我们的人民!想想真可怕!史美伦在任三年就有43个公司快速退市被人打入地狱,如果没有后任的尚主席上任后把处于困境的国资公司进行全面清欠、股改重组,哪有今天我们国有上市企业辉煌,国有股大幅增值?在国有股占主体的我们伟大社会主义国家,请问股改重组收益归属于谁?还不是我党、政府、股民多赢?如果那个姓史的不离任,很有可能我国的千万家上市公司已经退市,也许会在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发生美帝国主义所期待的变故!大家冷静想想会明白:整天号称市场经济就要自生自灭的美国,为何在他们自己国家金融危机时,用纳税人钱去拯救私人企业?花旗、通用……美国所作所为是那些教条主义书呆子们永远都想不到的。周俊生说过:市场上经常出现一些绩差股股价大幅上升,甚至连拉数十个5%的涨停,马上舆论一片哗然,垃圾飞上天了?中国股市投机猖獗?这个看似简单的推断,完全是认识理念误区!由于重组整合会使那些ST公司的基本面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它的股价也相对应其内在价值,然而这种价值回归正常现象却被一些所谓的经济研究者指责为投机过度。事物有两面性,一方面:因为公司基本面的变化自然会促使其股价出现上升,已不能将其与原来那个亏损企业同日而语。另一方面:在这种股价上涨过程中,确实有可能隐藏着各种利用内幕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是需要严厉打击,但这是市场监管的问题,我们不能因为这种监管上的缺失、有难度而把板子打到重组整合这种有益的市场行为上。
   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股市活力和永恒题材。这不仅需要监管部门提供各种配套政策,还需要监管部门乃至整个市场转变思路,这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允许资本市场存在垃圾公司。我们的主流舆论一直强调要建立一个健康的市场,其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求上市公司都能给投资者以丰厚的回报。但这种理想主义的想法有一定的片面性,也是不切实际的,请问蓝筹股是圈钱多还是分红多?一个市场的上市公司应该是多层次的,有绩优公司,也应该有垃圾公司,现在蓝筹将来未必是蓝筹,现在垃圾股今后可能就是蓝筹。垃圾公司的存在并不可怕,如果重组整合等各种市场化手段得到充分运用,它们提供给投资者的盈利机会并不会比绩优公司少,中外资本市场已经为此提供了丰富的实例,亚马逊亏八年仍受股民拥戴:敢与苹果比创新!像美国苹果公司前几年业绩极差,但看他这几年呢?去年的业绩比美国微软公司都好,像巴菲特类似投资案例也很多。目前绩优大盘蓝筹股价不能上涨,最大原因是国际上大盘蓝筹市盈率也就10不到,而我们普遍大盘蓝筹市盈率也在15上下,同时香港H股也制约股价。大部分A+H同股同权同酬还打折。我们保守投资者趋于买蓝筹安全性相当更高,激进投资者想多赢利也正常,就应更全面考虑目前低价业绩差股票的是否存在未来成长和重组预期!董登新整天呼吁股民远离ST垃圾股,我就纳闷了,为什么老是在只强调退市?其实我们不反对退市,保护中小股民必须放在首位!大股东上市圈钱,把股票做出亏损,然后退市,大股东有损失吗?真正亏损的是那些股民,而且现在是全流通,退市之前,大股东再卖掉大部分股票得到大笔现金。要退市可以啊,罚大股东拿一笔钱,补偿股民。有些ST虽然净资产是负的,但说不定他们的厂房土地值钱啊,会大幅增值啊,退市了,那些土地是不是又被大股东暗地里拿去卖?还有,你说ST差,但人家愿意来重组啊,你就眼红病?ST怎么了,难道因为股民买了ST就要搞死人家,你这是什么逻辑!一些ST质地很差吗?那些业绩只有一两分钱的股票跟ST股票有何区别?这些业绩差的股票可以重组,ST股票重组你就说不行?有些ST股票的大股东有实力或者大股东是国有股东,有优质资产可以注入,难道就是因为有国资就不能按照国际惯例去注入重组?存在就是合理,一只ST股票8元,有公司愿意去借壳重组,难道不行?难道不允许并购重组?做人要正直善良!真正要为股民着想的,应该是规定借壳重组注入资产的盈利要达到什么规模,例如规定重组后连续三年的利润必须达到多少,这样才是好规定,而不是只在说退市威吓广大老百姓!只在说退市。每年发那么多新股,让那些造假股票上市,这就可以?说到ST股票重组后大涨,套牢的是高位买入的股民,我就纳闷了?那些不是ST股票的股票重组,也是同样大涨,也有同样在高位买入被套的股民啊。中石油48元开盘,现在多少钱?当初48元买入的股民被套了就可以?股市都有风险!董登新你自己有空去看看新浪股吧,就知道老百姓是如何评价你!
    推进重组,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持国资保值、增值,是国家长期政策,是保证上市公司总体质量的必要途径,最近就有个别学者对中航对ST北亚借壳重组颇有言辞,说退市制度吃了一记闷棍,只能说对北亚孤陋寡闻,2009年4月1日,北亚股份原董事长刘贵亭(系刘志军同党)因挪用资金构成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公司一度是铁路第一股,有辉煌过去但却沦为贪腐温床,也是原有铁路混乱体制的缩影,从拥有优质资产到掏空贱卖资产逾40亿,丧失主营业务到了亏损退市边缘,股价也从20多元跌到只剩个零头,6万多名股民亏损累累,*****上访不断!借壳方中航投资副总经理郭柏春、王晓峰副部长指出,为了贯彻中央三个代表和创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来重组北亚并阐述了中航的重组北亚的复杂性、艰巨性、曲折性以及美好的前景展望。中航投资立足于中航工业集团,投资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助推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与腾飞,中航投资的未来前景广阔,对于实力很强的中航投资来讲,是很多ST股票梦寐以求寻求重组的最佳选择对象,只从中航投资自身利益考虑的话,中航投资应该去重组盘子相对更小的其他ST,但是中航投资是一个顾大局、负责任、讲诚信的央企,全力推进对北亚的重组和股改工作。此次重组充分体现了我党讲政治、重大局、讲诚信、谋福祉,建设和谐社会,重组共赢发展,证监会批准这样借壳重组是无可非议的!符合锦涛书记倡导创建和谐社会的宗旨!国有公司连年亏损必然会产生矛盾,我们有义务去正确引导解决矛盾,尽量不轻易提退市再制造一个新的矛盾出来,试问当年许多股票不分青红皂白三年亏损就退市,难道就真能一退了之吗?石宪亮、古振军在《创业板退市制度与赔偿制度同行》一文中说道:现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老三板”)的主板退市公司有40余家,这些公司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包装上市、大股东疯狂套现和违规担保等情况,已成为证券市场历史遗留问题,同时也成为建立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明镜”。为了不重蹈主板退市制度覆辙,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建立应该重视有关惩治法规的建立,切实保护好中小股东利益,尽力避免出现公司管理层违规、股民挨板子的情况。

    张捷在《股市退市制度不能拔苗助长》一文中写道:我们不妨看一下外国的市场,与之相比较才能够让大家更好的认识问题的本质。首先外国市场是以机构为主的市场我们是以散户为主的市场,退市对于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是完全不同的。再进一步的就是海外的退市不是直接退出交易变成暗箱,而是退到柜台市场,海外是有完善的柜台证券交易市场的,但是中国这样的市场建设目前还很不完善,没有柜台市场小股东的股票难以交易,也没有了柜台市场经营着的监督代理,中外的退市本身就是不同的。还有就是海外的责任承担机制是完善的,对于上市公司的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非常明确,大股东弄虚作假导致退市等情况发生,这个公司的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都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当年安然公司的丑闻是直接造成世界级会计巨头安达信的垮台,但是中国处理了那么多的上市公司看到有哪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有所赔偿?因此我国建立退市制度是需要系统的和全面的借鉴海外的先进经验的,退市制度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不能不顾配套的拔苗助长,中国要完善退市制度,首先就是要建设好柜台交易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补充,让退市的公司有去处,然后就是对于上市公司退市以后责任的承担要明确,保荐人、律师、会计师和大股东如何承担责任保护公司的小股东和散户,我们完全可以按照美国银行破产时候的清偿办法一样,在退市的时候优先保护企业的中小投资人,以一定的手数完全补偿不同的股票账户,这套现的钱需要上市公司退市的时候回购或者保荐人回购等等,或者给一个保底的价格让退市公司或保荐人回购等等,总之退市制度开始之前,必须要有足够的配套制度,尤其是保障小股东的配套制度才可以。

    金水在《保护投资者看上去很美第三只眼看退市制度》一文中写道:退市制度带来的负面效果远远大于它的收获。主板退市制度产生了170万的股市“难民”,他们原本是资本市场的受害者,不仅没有得到赔偿,反而要为退市买单;对于那些像掏空猴王股份和蓝田股份造假退市的大股东来说,退市制度成为帮助他们洗清罪证的最好出口。政策出台的初衷是要保护投资者利益,结果却损害了一大批投资者的利益。主板退市制度让一大批亏损的国有企业圈完钱退市,如今,创业板退市制度又将让一大批民营企业圈钱再退市,还冠以保护投资者的名义,实际上,投资者会被制度性“剪羊毛”。重要的不是退市制度,而在于建立保护投资者的索赔制度。笔者建议,创业板退市制度必须附带一整套投资者索赔制度,所有达到创业板强制退市条件的企业必须接受一项专门的调查,调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造假、欺骗和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监管层就可以启动帮助投资者索赔的法律援助制度,相关责任人必须履行赔偿责任,上市过程存在造假行为的,中介机构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退市制度,不可以把退市后的一切损失由社会流通股东承担。公司造假上市,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等违法行为导致退市一定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虽然西方有很多股市上的好经验已经过近百年的检验,可以参考但还必须考虑我们国情,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更大程度上要考虑中国特色,安定团结放在第一位,更好维护国家和股民利益!我们所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前无古人的道路,是英明的小平同志倡导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开放、走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道路才迎来伟大祖国的春天!当年为了让国企三年解困,给困难企业以上市指标,让困难企业上市融资,有关部门是存在责任的;企业上市后,疏于监管,令大股东频频掏空上市公司的资产导致亏损和退市,有关部门是有监管责任的;大股东挪用、贪污上市公司资产后,没有制定严厉的赔偿制度、没有追究挪用者的刑事和法律责任,有关部门还是有责任的;为了粉饰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强行让“问题亏损企业”退市,让其逃脱监管、逍遥法外,有关部门还是有责任的;在没有完善的赔偿追究制度下强行推行退市制度,让流通股东进一步受到伤害,使流通股东的财产灰飞烟灭,有关部门更是责无旁贷!其实在中国证券市场这一摸着石头过河的发展初级阶段,有这样那样的失误都是正常的,正如温家宝总理说:我国社会政治生活日趋活跃,公民基本权利得到较好的维护,但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社会不公和贪污腐败等问题依然存在。中国现代化走到今天,先进落后并存,新旧矛盾交织,面临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基本国情,这就是一个真实的中国。我们股市也要根据国情.更多考虑中庸之道,千万不要在和谐的社会中人为去树立仇视社会的群体!我们党也走过弯路,但是一向讲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即使对退市股再重组,股改和清欠也充分体现人民政府对广大饱尝身重灾难的股民关怀!明确对历史遗留问题应有的负责态度,与我们伟大的锦涛同志倡导创建和谐社会和目前维稳相一致!

    综上所述,我们股市的退市制度的建立,仅仅如果从退市(减法)角度考虑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整体质量不断提高,只是表面数量粉饰!对于绩差股资产重组行业整合是必备的手段!退市制度必须建立一定不能急于求成,要考虑到退市是着重交易制度惩罚,而不是一棒子打死,要考虑到民生也就是小股东和散户的利益在退市的环节得到充分的保障,否则必将造成比股市当中经济问题更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我们的执政者必须要全面考虑的大局观问题,但是过程必须是缓慢推进、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新任证监会郭主席不是辩证地说过要建成一个比较顺畅的专版机制,退下来可以,有公司搞好了你也可以再上来!但是决不是让被某些人捧为座上宾的董登新之类的伪经济学家用“一棒子打死法”去抹杀和玷污了祖国这些年改革开放的大好成果,如果像美国那样每年有几百家上市公司退市,在中国这个没有健全赔偿问责制度且散户为主的市场上,意味着每年都有上千万的投资者血本无归,大股东犯错误或没本事或因历史遗留问题,难道要先拿散户投资者垫背,我们的投资者做好这个思想准备了没有?答案是没有,所以董登新你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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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4-07-07   
“退市=坏事”观念要改变

 
  原标题:“退市=坏事”观念要改变
  4日证监会就《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退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多位专家向上证报记者表示,《退市意见》将上市公司被赋予主动退市选择权,说明选择退市的公司不能与坏公司直接画等号。中国股市传统的“退市=坏事”旧观念要改变了。
  退市公司并不都是坏公司
  《退市意见》首先将主动退市情形进行了说明,并针对主动退市的特殊性,在实施程序、后续安排等方面做出了有别于强制退市的专门安排;“退市”也将成为市场化、常态化,并与国际市场接轨,使其成为上市公司自主决策时选择的一种权利。
  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汤欣表示,从公布的主动退市公司情形来看,选择退市的公司并不能一概而论都是坏公司,中国股市传统的“退市=坏事”旧观念要改变了。
  汤欣说,目前沪深两家交易所上市公司群体存在不同特点,其中包括了盈利能力较强和盈利能力一般的公司;反过来说,并不是所有好的公司都选择了上市,还有一些行业龙头企业也选择了海外上市甚至暂不上市。
  “而选择退市的公司,有些则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决定的。”汤欣表示,例如大股东存在合并、收购资源整合需要,股价在某个时间点上低于公司价值,或者公司认为合规成本过高,以及选择更换上市地交易所需要一定时间内稳定股价等,在这个阶段可能会与上市要求有不达标的时候,公司就存在退市的需要。
  在独立财经评论员侯宁看来,选择退市的公司也有可能是因为交易活跃度不高,或与上市要求暂不达标等因素有关;这些因素并不能够作为评判公司好与坏的依据。《退市意见》首先确定了自主退市的地位,更多的是反映了监管层起主动引导的作用,引导上市企业可以选择自主退市权利。
  “在中国股市,强制退市是很难得的事情,主动退市则是一个引导性的提法,自主选择退市有时对公司的发展可能是更好的选择,以后也将成为一个习惯。”侯宁表示。
  事实上,上市公司股票退出市场交易是正常的市场现象。从境外成熟市场情况看,既包括公司主动退市,也包括依法强制的退市。上市公司退市与否并不是评判一家公司好坏的绝对标准。而健全完善退市制度,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提高市场有效性;有利于上市公司自主确定并实施发展战略,提升公司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
  退市并非“一退了之”
  从《退市意见》中可以看到,还规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措施,并强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退市制度的重要政策目标,也是退市工作的重中之重。”
  汤欣表示,监管层对公司在退市时,考虑到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虽然此次《退市意见》有配套措施推出,但在退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还要从严监管,防止退市公司趁机通过压低股价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退市是一把”双刃剑“,作为惩戒措施对于出现违法行为的已上市公司,退市并非是简单让其一退了之。”汤欣认为,而是要做到适当切割;例如上市公司是造假上市、骗取公开发行和上市资格,包括其他情况适合以退市方式进行作为逃避惩戒的,可以考虑从严处理;如果退市企业大股东或者董事高管进行通过内幕交易或者操纵市场,应当对违法行为人股东本身进行惩戒,不能简单让全体股东来承担违法后果。
  《退市意见》将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进行了差异化安排,使“退市”今后成为市场化、常态化,并与国际市场接轨。在侯宁看来,这也是在参照国外证券市场经验的情况制度下作出的。一些公司选择主动退市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中国股市要“为有源头活水来”,要把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结合起来。
  对于还需要哪些配套措施出台配合,侯宁认为,一是需要通过修改《证券法》更加严厉惩戒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严惩虚假、造假上市行为。“更希望股市T+0的推出。股市将一些公司赶出去,也要将一些好公司请进来,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因为它们更能直接反映经济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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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4-07-07   
切莫将索赔与退市胡搞在一起!
——新制度关键看点:三年内无公司因新规而退市
——新退市标准将从2012年起算,过去记录既往不咎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有人主张:股民应该向退市公司索赔。这是一种馊主意,但绝不是无知! 
  纵观世界各国股市,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将索赔与退市挂钩。退市制度的职责十分简单,不够持续挂牌标准,就退市。因为法律允许上市公司经营失败,而公司只需以其现有净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即可。如果上市公司经营失败,可以退市,也可以申请破产,而且对于公司申请破产获批的,所有债权人只能参与破产公司剩余财产的清算与分配,而无索赔权。至于股东能否参与剩余资产分配,它只能排在所有债权人的后面。当所有债权人瓜分完毕后,如果还有残渣剩余,股东才能接着分配,这是法律规定的游戏规则,世界各国均是如此。
  至于公司退市,只要公司不申请破产,不注销法人资格,如果你有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公司、要求索赔。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游戏规则,索赔诉讼与退市本身无关。
  如果允许所谓的退市索赔,那么,入市有风险、买者自负,岂不是废话!如果退市就能索赔,那么,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暴炒垃圾股、豪赌垃圾股!因为退市也不怕,我可以索赔!
  当然,如果你有证据,你可以找公司索赔,你也可以上法院起诉它。但请你不要将索赔与退市胡搞在一起,更不能用索赔绑架退市制度,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上面谈的是题外话,下面我们再回到正题。
  从表面上看,与现行主板退市制度相比,新主板退市制度在设计理念上还是比较先进的,基本上能与国际惯例接轨,退市标准具有多元化、市场化、定量化,以及与IPO标准对称化的特征。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这些支持和赞成退市制度改革的意见与观点,在原来已有过充分的表达。不过,今天我们主要是分析新制度的不足,以便将来进一步改进。
  从总体上看,新退市标准仍然太过温柔、宽松,而且它变相地放缓了退市进程,对垃圾股的过度投机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归纳起来看,新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并且这四个问题均与净资产指标使用有关。
  (1)净资产连续三年为负的新退市标准,使得退市过程更加漫长、更加艰难。众所周知,由于新股发行普遍存在严重超募现象,因此,公司上市后在每股净资产高达5元、10元的情况下,要想通过“二一二”的长期亏损手法来将每股净资产“亏空”为零,就十分困难。如果要让每股净资产连续三年为负数,才能退市,这就更加难上加难了!
  (2)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3项新增退市指标的计算,从2012年的年报数据起算,这三类指标的以往记录,全不算数,既往不咎。也就是说,目前已经达到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的退市标准的30多只垃圾股,暂时不允许退市,而且从2012年算起,这些垃圾股可以接着再来一个“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才能最早于2015年退市。这就是新旧制度交替的“制度真空期”,可以说,未来三年基本上不会有一家公司因新标准而退市。
  (3)暂停上市之后的复牌标准太低。新制度规定,复牌的必要条件之一,净资产必须为正数(当然包括1分钱或1厘钱),这样的复牌标准形同虚设。既然股票的法定面值是1元,那么,我们应该设定复牌的必要条件之一,每股净资产不能低于面值(1元)。同时,笔者建议,还应该增设一个必要条件:未分配利润必须为正数。
  (4)退市三年后,重新申请上市的标准远远低于IPO标准,这是制度的不公平。退市三年后申请重新上市的必要条件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数,而且未分配利润可以为负数。这样的“重新申请上市”的标准,低得太离谱,这也是对IPO标准的歧视和挑衅,这不利于制度公平,而且是保护落后,严重破坏了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笔者建议,退市公司如果想要重新上市的,必须服从普通IPO程序,重新接受过会核准流程筛选,不应该拥有特惠待遇。
  此外,在1元退市标准的表述中,制度设计者可能存在笔误:“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很显然,要求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都低于面值,这是很容易被人为操纵的,只要在20个交易日中,偶尔操纵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面值,则不能满足退市条件。因此,按国际惯例表述应该是:“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日均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最后,特别强调一下,市场化的退市标准(如1元退市标准,成交量退市标准)作用的发挥,是以财务性退市标准(如净利润退市标准、净资产退市标准、营业收入退市标准)的威慑力为前提的。如果财务性退市标准不够严厉、效果不到位,则市场化退市标准就会变成“摆设”,没有任何意义。
    (本文允许任何媒体无偿刊载,刊载时不必告知作者本人,特此声明!)
冤禽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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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4-07-07   
三板历史沉冤不白
176万冤魂怎能安息?
天涯望月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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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4-07-07   
包装上市掏空退市 13年久拖不决
当初年富力强 如今已经白发苍苍
被人忽悠 欺骗  我们不能无限期等待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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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4-07-07   
三板依然在绑架中国股市
[ 原创 2011-06-04 18:01:53 ]

         近期主板大多数股票出现暴跌,而妮姐最近推荐的两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却是逆势上涨。5月23日推荐的双龙股份更是大涨39%,再次诠释了轻大盘重个股的经典所在。但是我暂时还是把创业板的行情当做反弹来看待。

         现在很多人深陷主板,希望有主升浪,实际上在三板启动之前,大盘很难有主升浪。因为三板极低的价格让做空的机构占尽先机,可以说是做空有恃无恐。因为不管他们卖掉的是主板还是创业板,他们都有足够的机会买入未来最有潜力的三板股票。所以,三板绑架了股市。
 
        三板为什么有如此低廉的价格而无法启动,当然是源于三板的历史遗留问题迟迟得不到合理解决给做空机构创造了足够的土壤和空间。三板绑架了创业板。因为退市制度迟迟不推出,导致创业板长期下跌。而创业板的下跌就使市场人气全无,畅快逼退场外资金。因此也是顺理成章地绑架了主板。如果有人想做空中国股市,打压三板是一两拨千金的活。而如果管理层想做多股市,让国家队进驻三板即可。为什么股市已经很久没有主升浪?有的都只是反弹。我认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受制于三板的超低价。如果前两年三板的问题能够解决,估计我们的股市现在早已经创了6000点之上的新高了。
 
        老 三板的历史遗留问题大家都知道属于怨错案,大都是香港来证监会原副主席史美论不分清红皂白!不管国情!执意一手造成。三板是包装上市.扶贫指标上市.大股东掏空的受害者!和现任领导无关!07年已后暂停股就没有出现退市的,众所周知就连赌场还先定输赢规矩!全球哪有史这样唯恐天下不乱,没有补偿只有害民为乐的游戏,必须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必须参考国外,没有建立赔偿问责制度前不能退市! 老 三板的问题现在是越往后拖越被动,因为也许更多的人开始认识三板的含金量,就有更多的人来分吃这块未股改的大蛋糕。以后的重组就更难了。近期在生态重组问题上的种种纠纷,就充分体现了三板已经进入到抢蛋糕的环节。假如当时国家队早些控盘三板,假如各地的地方政府早些意识到三板的价值,现在恐怕也不会让利益集团为了一个小小的股票而兴师动众,甚至不惜雇用枪手来掀起一场文字战。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在股市这个物欲横流的商品世界中,更是如此,三板只是股市商战的冰山一角。
 
        尽管大盘已经下跌到了有些人难以承受的点位。但是没有三板的启动,大盘依然不会有真正的主升浪。既然大盘已经跌到现在的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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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4-07-07   
退市改革动真格 不能一退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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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这次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完善退市制度”要求的重要举措,目标是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这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有进有退方能保证资源优化配置以及利用效率。然而,我国严厉的审批让上市资格成为极度稀缺的资源,没有上市资格的公司“借壳上市”让“壳资源”价值居高不下成为圈钱利器。

  毫无疑问,引入主动退市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规则。在2001年至今78家退市的上市公司中,亦有30家为非强制退市。不过,目前“壳资源”价值依然高企,不仅上市公司本身大耍花招,甚至有不少地方政府注入巨额财政补贴保住辖内的“壳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期望主动退市正常化。况且,与主动退市相关的具体标准以及并购重组制度相关的杠杆收购工具等均缺失或不完善。由此可见,主动退市无论从上市公司的主观动力或是客观条件上均未完备,很可能成为纸上谈兵的形式化规条。惟有当注册制有效推行实现IPO市场化后,“壳资源”贬值,才能从根源上为主动退市创造可能。

  对于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披违法强制退市,亦是保障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其实证券法早有“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的相关规定,却由于标准模糊而导致造假者逍遥法外。A股市场虚假包装上市的情况并不罕见,去年万福生科在2008年-2011年间虚增收入7.4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并虚增经理人1.6亿元的巨额欺诈发行案件震惊市场,最终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结束,并未退市。此次关于强制退市的规定固然值得肯定,但绝不能一退了之。如果只是强制退市而对问责缺乏清晰与严格的规定,违法上市公司在圈钱后被退市,大可继续分钱,而后果却将由投资者承担,那么,强制退市就可能异化为另一种圈钱工具。

  退市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但这并不代表要对退市时大股东安然无恙而中小投资者哭诉无门视而不见。基于复杂的历史原因,A股市场在建立之初就是以融资者为中心的,所有规章制度都围绕融资者而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从来困难,程序多、时间长、赔得少甚至遭遇地方保护屏障都是常有的事。建立有效的退市制度,保护股民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是证监会呼喊已久的口号,本次更强调“重大违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而并非只是“退市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以资本市场专家华生为代表的一众业界人士均呼吁,相关责任主体应明确为发行人、保荐人、中介,要让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落实问责与赔偿。

  成熟的退市制度、严厉的事后追责、紧密的司法衔接以及有效的注册制度,必须形成一个闭环,资本市场方可健康发展。在引入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之余,若无司法追溯、赔偿机制以及集体诉讼制度的建立等配套措施跟进,“退市改革”这张支票难免再一次在引来无限期待后黯然跳票。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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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4-07-08   
唐山张先生 离线
非法关闭两网法人股市场是国家级大冤案,国家有关部门应该立即平反,赔偿广大投资者.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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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登录: 2014-07-08  楼主  发表于: 3小时前    倒序阅读 ┊  只看楼主 ┊  小 中 大
老三板问题久拖不解决严重影响政府信用


众所周知老三板的两网问题属于历史冤案,退市股属于特定时期股市政策所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责任不在投资者,完全由监管者政府行为所造成。老三板的投资者经过十几年坚持不懈的上访*****,至今问题还没有解决。老三板问题的合理解决才能充分体现政府对投资者保护的承诺,也是提高投资者信心的一个重大举措。希望我们的监管者政府部门充分认识解决好老三板问题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示范性,还老三板投资者一个公道。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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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4-07-08   
编号:E政案第8654号
案由(提案主题):“两网”股和“老三板”的遗留问题不能再拖下去了!
提案类别:时政类
主办(上报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协办:
提案人: 南国老者 政治面貌:群众
提交时间:2010-12-27 11:34:44

内容:“两网”股和“老三板”的遗留问题不能再拖下去了!
证监会2010年工作的一个重点是按照国务院要求,建立健全多层次证券市场也即解决新、老三板正常交易及转板等问题。今年即将过去,却未见在此方面有什么的动作。现在从报刊信息上看,证监会有关部门仅仅提到扩大“新三板”,而对于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存在了长达十多年的“老三板”问题包括“两网”股问题,却一直未见证监会有关领导对此有明确的解决途径。这不能不引起广大投资者和业内人士的焦虑和气恼!
“老三板”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其一是“两网”股,中国的“三板”起初就是因“两网”股票(大自然等8只)而设置起来的。其二是股改前退市的上市公司后来也纳入其中,这涉及到43家退市公司,他们共有银行所持股权2.77亿股,地方财政持1608万股,保险机构持1181万股,券商机构持2.7亿股,国家股有100亿股,国家法人股有42亿股。这些公司主板退市前价格平均在每股15元,如今在三板市场平均只在2元之下,平均每股缩水13元多,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地方财、银行、券商和保险机构一共缩水总额达到1932亿元。老三板不仅绑架了176万中小投资者,还造成近2000亿国资的流失,因此“老三板”问题的解决也事关国有资产的出路。
“两网”股即NET系统,全称为“中国证券交易系统”;另一个是STAQ系统,全称为“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他们都是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由央行联合四大国有银行等出资组建起来的,他们于1993年正式开通运行,允许普通股民参与对法人股交易。开通后比较活跃,这对探索中国证券市场的变革和发展、鼓励企业直接融资等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两网”股是中国证券业改革的产物,但是却在1998年随金融整顿而被停止了运行,当时股民意见就很大。证监会后来允许了南海发展、海南航空等6家公司登陆A股,余下的八只“两网”股票一直在三板上“挣扎”。
股改前的“退市股”问题也很大,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初期是为国企解困服务,因此出现包装上市,国有股“一股独大”,上市后大股东手法不断翻新,肆意侵占资产,掏空上市公司,而后便幕后交易,或“金蝉脱壳”,或不停地变换控股方等。导致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广大股民遭殃,被退市并强令到了三板进行交易。
2007年证监会在所有上市公司中均实行了股改,连过去明确规定不能上市交易的国家股、法人股都能在“对价”之后,锁定期结束即可上市交易。而在三板上的“两网”股、“退市股”公司却至今享受不到股改这一缕阳光的普照。国家至今没有对“两网”股明确恢复到主板或中小板的政策,也没有对“退市股”公司明确的转板规则及股改政策。以致企业无法进入资产重组,并有效地解决国有资产的流失以及广大股民经济上受到严重损失等问题。
“两网”股和股改前的“退市股”问题,国内众多投资者以及金融理论界一再呼吁,要求尽快加以解决!因此对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再拖下去了!我们认为:应该在新三板交易规则也即多层次证券市场中最基础的一环,全国统一的有做市商参与的可连续交易的股份转让市场建设中对此重点加以解决!
现今应对“两网”股和股改前的“退市股”进行清理,凡符合证监会2007年关于所有上市公司须实行股改的,均应召开股东大会实施股改,国有股、法人股通过对价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上市流通,同时积极鼓励清理有关债务,进行资产重组或破产重组等。使得“两网”股和股改前的“退市股”与新三板即股份转让流通的高科技公司一样,可连续交易,符合转板条件的自动转板。只有这样这个困扰中国证券市场长达十多年的一个大问题,便可在健全多层次证券市场中一并加以了解决!



建议:现今应对“两网”股和股改前的“退市股”进行清理,凡符合证监会2007年关于所有上市公司须实行股改的,均应召开股东大会实施股改,国有股、法人股通过对价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上市流通,同时积极鼓励清理有关债务,进行资产重组或破产重组等。使得“两网”股和股改前的“退市股”与新三板即股份转让流通的高科技公司一样,可连续交易,符合转板条件的自动转板。只有这样这个困扰中国证券市场长达十多年的一个大问题,便可在健全多层次证券市场中一并加以了解决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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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板投资者致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公开信

管理提醒: 本帖被 jlsylbs 执行加亮操作(2013-11-16)



[font=宋体  ]讨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檄文[font=arial  ]
[font=宋体  ]
[font=宋体  ]无耻的中国证监会:你们大大地不好![font=arial  ]
[font=宋体  ][font=宋体  ]    我们曾经是共和国最坚定的捍卫者。当初我们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投身股票市场,我们自信是爱国守法的好公民。而今,十几年过去了,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几年?投资的历程是极度痛苦的,岁月没有给我们带来资本性收入的增值,却给我们平添了无尽的烦恼与铭心刻骨的伤痛;不觉间我们这些善良本分的共和国公民成了共和国难民,在默默承受着制度性不公给我们带来的长久漠视与嘲弄之后,我们翘首以盼等待着政治清明带给我们的公义阳光,等待着我们被证券监管层无端抛弃后的政策落实。如今,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已经开始步入老龄,我们老了,我们压抑不住满腔的愤懑,无名的怒火在每一个老三板投资者心中燃烧,请不要小觑这团火,总有一天,这团火积聚起来会把这该死的、荒唐透顶的退市制度乃至整个邪恶的中国证券市场砸个粉碎,烧个精光。从2004年2月5日“6号文件”规定可“再上市”至2012年底修改退市办法,明确退市公司“再上市”条件,竟用了将近十年。这是怎样一个冷漠、噬血、邪恶、无耻的证券监管机构啊![font=arial  ]
[font=宋体  ]
[font=arial  ][font=arial  ][font=宋体  ]    你们参与造假的上市企业轻易洗劫了我们多年辛苦积攒的血汗钱。十多年来,面对我们无数次卑躬屈膝向你们发出的苦苦哀求,你们只会故作潇洒地轻轻舔一舔你们血腥的嘴唇,然后不经意间露出奸佞的笑脸。自[font=arial  ]2006[font=宋体  ]年[font=arial  ]1[font=宋体  ]月[font=arial  ]1[font=宋体  ]日实施新修订的证券法第七条规定[font=arial  ]”[font=宋体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font=arial  ]”[font=宋体  ]。你们恍然认识到法律规定老三板市场仍是我国合法的证券市场之一,应纳入证监会监管体系,你们依然不作为,一而再再而三地忽悠我们,在明知企业退市与各级政府和证券监管层[font=宋体  ]采取的额度分配、两级审批[font=宋体  ]所[font=宋体  ]制造垃圾不无干系的情况下,暂时搁置了主板垃圾企业的退市,在主板市场实施极度宽松的破产重整及各项试图拯救垃圾证券市场的一系列政策;无视我们这些被制度性施虐经年却决不给政府添心事的善良投资者的一再呼吁,冷漠地把我们雪藏在证券市场的法外之地[font=arial  ]----[font=宋体  ]代办股权转让市场,一恍就过了七年。这七年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老爷们,难道你们从来就没有反省过你们出尔反尔、制定政策前后矛盾以及你们前凸后凹、故作性感的丑态给善良守法的老三板投资者带来的无尽痛苦吗?!
[font=宋体  ]
[font=arial  ]        2012[font=宋体  ]年[font=arial  ]12[font=宋体  ]月[font=arial  ]31[font=宋体  ]日,你们派员到上海向老三板投资者公布[font=宋体  ]对老三板[font=verdana  ]5[font=宋体  ]个核心诉求的答复至今一恍又是一年,看来你们还是在把我们老三板投资者当作可欺可弃的傻子!我们不禁要问:证监会主管领导有时间不断亲自[font=arial  ]“[font=宋体  ]接见[font=arial  ]”[font=宋体  ]申请[font=arial  ]IPO[font=宋体  ]上市的[font=arial  ]“[font=宋体  ]中小板[font=arial  ]”[font=宋体  ]和[font=arial  ]“[font=宋体  ]创业板[font=arial  ]”[font=宋体  ]的家族企业老板,为什么不能依法执法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出发,及时处理并解决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呢?当创业板[font=arial  ]IPO[font=宋体  ]制度成批成量制造[font=arial  ] “[font=宋体  ]一夜暴富[font=arial  ]”[font=宋体  ]亿万富翁时,主管领导立马站出来通过媒公开辩解:这是[font=arial  ]“[font=宋体  ]市场[font=arial  ]”[font=宋体  ]给予[font=arial  ]“[font=宋体  ]创业者[font=arial  ]““[font=宋体  ]流动性溢价[font=arial  ]”[font=宋体  ]。而数以亿万计的中小投资者当初为国家经济制度转型、国企解困拿出勤俭持家的血汗积蓄实施爱国投资时,你们却为鱼目混珠、包装上市的企业大开方便之门,并用虚假的信息去蒙骗投资者,你们热心[font=arial  ]IPO[font=宋体  ]审批圈钱、渎职枉法、弛于监管,致使不法上市公司管理层监守自盗、肆意挥霍并恶意掏空上市公司成为一种常态。由于你们的渎职,致使企业该清欠不予清欠、该解保不予解保、该[font=arial  ]“[font=宋体  ]股改[font=arial  ]”[font=宋体  ]不予股改、在完全不顾投资者遭蒙无故不白之冤的情况下,你们施政粗暴恶劣,让百万投资者无端受害未经任何补偿性措施的情况下将企业一退了之,你们缺心少肺,施如此暴政,岂不是妄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于不仁不义之境地?!投资者蒙受经年不白之冤,资财损失巨糜,身心遭受极度摧残,请问你们这些身居庙堂高位、心态肮脏龌龊的市场制度制定者,[font=宋体  ]“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到底是你们搪塞人民的应景之辞还是你们发自肺腑的内心反省?[font=宋体  ]请问你们打算将我们老三板投资者的权益置于何处?天理何在?我们的权益被你们无端剥夺了十几年,何时才能把我们纳入你们所谓的保护范畴?十年前,我们当中的很多人正是风华正茂、血气方刚的年纪,如今,我们老了,很多人已如落叶一般凋零入土为安了,很多人已经被你们粗暴冷漠的政策摧残得形容枯槁,皓首焦颜了。如果你们不打算彻底失信于民,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请从老三板[font=arial  ]--[font=宋体  ]两网及退市企业做起!让我们冷眼旁观、鄙睨以视!要记住那些逝去的冤魂一定饶不了你们这些奸佞的贪婪之徒![font=arial  ]
[font=arial  ][font=ari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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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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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4-07-08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说得透彻:搞这么多频繁退市的,在全球目前只有美国(赔偿问责法制健全),其他众多国家却很少。我个人认为目前大陆学不了,连香港都学不了。前两年,香港证监会也曾提议:那么多壳公司亏损企业要清理,提高门槛,让他们退市,结果遭到了市场各方的强烈反对,最后香港证监会也放弃了。A股市场首先可以向中国香港模式、欧洲模式靠,但千万不要先向美国靠,因为美国模式是另一个极端,实行它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大浪淘砂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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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4-07-17   
其实只要我们努力维 权管理层下决心比照主板s股政策,
限时 “清欠股改”,老退市股问题基本都能彻底解决!
qwe98712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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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4-07-18   
保装上市,掏空退市历史遗留问题,十几年久拖不决,176万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长期蒙受不白沉冤,政府有责任,应该平反昭雪。对于老三板那些没法联系的退市公司,应该由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将流通股,以换股权证的形式,转换成其他新股,分批上市流通,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广大受害者尊严和公平。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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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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