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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感谢证监会的工作, 并36个月过渡期解读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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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07-05   

感谢证监会的工作, 并36个月过渡期解读与建议

过渡期的设置,是管理层对老政退市企业的政策补偿, 之前2012重新上市标准公布后,因为没有配套措施,很多企业不敢行动。
今年以来,证监会和交易所陆续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退市企业可以发行还债,可以发行收购资产,甚至可以发行优先股,重组不设重组委,财务指标也并非高不可攀,可以并购更换大股东,更改主业, 这么宽松的条件企业再不行动不努力是不是你企业自身问题,对这些企业而言,恐怕再宽松的政策也是无刺激效果的。

规定3年期限,你企业努力,就有现行的宽松政策环境支持你,你继续无所作为,未来不会更宽松,只能越走路越窄,越走越困难。
对投资人而言也是好消息,过去没有任何前景,现在等于告诉你,你10多年的等待有了尽头,不再无休止的等待。

退市公司的个别企业,如果不能利用本次机会,重新上市规则也并没有将这些企业一棍子打死,只是增加了一些财务指标难度,甚至更换控制人和更改主业的重大借壳重组也没有完全关闭大门,只设置了过去三年内不改变。既然企业不珍惜时间不珍惜目前的宽松环境,那就只好多耽误些时间。

本次新政对企业对投资人都是比较好的事情。对投资者而言,我们欣喜地看到肖主席上任以来,证监会与交易所高效率地做了很多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也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老政退市企业重新上市不会无疾而终,相信他们的努力终有成效。

几点建议:
1,股转系统要尽快出台具体操作规则。
2,重新上市规定中有审计报告方面的规定,那么,36个月的过渡期就要按照会计年度进行设置。
3,政策出台要普及,对各地方金融办,证监局,主板券商,退市企业,财务公司要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
4,很多退市企业确实困难重重,地方政府领导不了解政策,希望相关部门帮助企业与地方政府进行必要的协调。
5,对退市企业重新上市政策的宣传可以扩大范围,这样有利于缓解主板市场对退市制度的恐慌情绪,有助于退市新政的实施。
6,对于退市制度中稳定市场预期,改善退市股生存环境等方面的承诺还要有具体措施。
7,对于企业破产重整完成后司法认定书可视同为企业零债务零资产,那么关于审计报告的规定中,企业是否可以凭借注入的资产具备两年标准审计报告即可符合申请重新上市。


感谢管理层的努力,相信中国的金融市场未来会更美好。

[ 此帖被蓝瑟经典999在2014-07-06 10:28重新编辑 ]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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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07-05   
设置36个月过渡期也叫法不溯及既往

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叫法不溯及既往

今天规定设置36个月过渡期而昨天没有时间期限

懂不懂法啊?


-------------------


 同时,为稳定市场预期,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行新老划断,对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生效前的已退市公司设置3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仍适用原《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


jlsylb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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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07-05   
如果2012年就给出时间表还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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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07-05   
回复2楼
1, 36个月过渡期,并非死亡线, 过渡期后交易所重新上市标准只是增加难度,不是一棍子打死
2, 就算设置5年过渡期, 无作为的企业继续无作为,散户投资人就要多等几年,你愿意多等几年还是希望他们尽快行动?  假如无限期的采用原标准,企业也就无限期地不作为,散户也就无期限的等待喽?
[ 此帖被蓝瑟经典999在2014-07-05 22:3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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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4-07-05   
此政策对市场的影响:
1, 刺激有能力的企业尽快重组
2, 三年内有企业重新上市对其它企业的2级市场流动性将起到刺激作用
3, 对行动积极的企业,他们完成破产重整后回归三板开盘, 形成注入资产重组后不超过三年即可上市的明确的政策预期,形成投资盈利模式。也促使企业重组优质新兴产业资产以便符合上市标准,企业糊弄散户的重组事情不会再发生。
[ 此帖被蓝瑟经典999在2014-07-05 22:4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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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4-07-05   
。。。
[ 此帖被蓝瑟经典999在2014-07-06 10:29重新编辑 ]
609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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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4-07-05   
这次没说两网咋办。
609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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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4-07-05   
请问华山这次两网会怎么处理?
55555138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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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4-07-05   
新老划断是必须分开的,三年后谁说得清万一重新上市要排队,不走通道,等等咋办
你的文章写得很好,都说到要点,不知投给证监会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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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4-07-05   
转给张工吧,我不会发证监会的
秦皇庶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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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4-07-06   
支持楼主  文章有水平
mhmt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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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4-07-06   
老三板被打倒在地十多年,有的已艰难爬起来,现又用三年再折磨,这等于对他们斩尽杀绝,死而后快.老三板也是证监会生下的孩子,对自己的孩子下井落石,天理难容!
mhmt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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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4-07-06   
Re:如果2012年就给出时间表还可以接受!
引用
引用第2楼jlsylbs于2014-07-05 22:11发表的 如果2012年就给出时间表还可以接受! :
http://38888.stwind.org/read.php?tid=89435

支持!
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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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4-07-06   
回 11楼(mhmt) 的帖子
说到点子上了!看的透彻!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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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4-07-06   
不清而退证监会应负重要责任



2001年退3家:水仙、中浩、粤金曼
2002年退7家:金田、银化、九州、鞍一工、海洋、南洋、宏业
2003年退4家::国嘉、五环、中侨、生态
2004(至7月)退1家:鑫光  
十五家公司退市

    (2004年)7月27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相关问题举行了发布会,以下为问答。
  近年来,监管部门针对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效果如何?
  答: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已经成为影响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顽疾,引起了监管部门和市场各方的高度重视。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直接侵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侵占行为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导致一些上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据统计,在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中,70%存在控股股东侵占资金行为;在已退市的15家中,其经营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控股股东的侵占行为。一些控股股东从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侵占行为中获取不当利益,如不及时纠正,将会破坏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证监会不清而退21家:
汇集、北科、鞍合成、石化、斯达、比特、环保、达尔曼、华信、华圣、中川、数码、信联、长兴、哈慈、猴王、大菲、龙科、大洋(B)、花雕、龙涤。

        2006年11月7日国务院八部委联签证监发[2006]1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侵犯了上市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完整性,影响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和健康发展,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严重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维护基本的产权制度,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乃至整个社会诚信文化的建设,是当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要而紧迫的任务”。

      八部委文件下达以后依然不清而退七家:精密、龙昌、佳纸、托普、国瓷、金荔、联谊。
       2007年7月全国部分三板投资者开始北京上访以后,没有再出现退市的。


       从2012年重新上市标准明确以来,没有任何一家老三板退市公司提出过重新上市

        市场人士说的“重新上市条件低于IPO条件,可能滋生恶意或随意退市、形成监管套利等现象,实际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如何监管恶意或随意退市、形成监管套利

     老三板有几个不是恶意退市?苦散努力*****,他们装死, 有几个想重新上市 ?




  “投资者保护措施的完善也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小投资者因为公司退市仍可能受到利益损害。退市会给市场带来阵痛,这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

        国务院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侵犯了上市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完整性,影响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和健康发展,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严重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维护基本的产权制度,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乃至整个社会诚信文化的建设,是当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要而紧迫的任务”。

   退市给谁带来了阵痛?市场化改革的成本应由谁付?






      在老三板投资者看来,进入到老三板的公司,无论是退市来的还是从两网系统转来,之所以走到今天的地步,都与证券市场早年的政策变动等有关,并非投资者单方面失误造成的。因此多年来他们一直在坚持与监管层沟通交流,希望监管层能出台相应政策,帮助老三板公司和投资者摆脱困境。
       早期的中国证券市场在为国企解困服务的方针政策下,使股市成了“圈钱”的工具,计划审批制下的许多上市公司,通过包装后将劣质资产的市场成本不断转嫁给公众股东。公司上市之后,大股东又大量挪用公司资金,普遍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违法强制为其担保,粗暴干涉公司经营,这才是上市公司退市的根本原因。
       退市政策并没有达到鞭策落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并没有警醒并惩罚经营失败的上市公司及其背后操控的大股东,却直接伤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成为面最广、伤最深的受害者。


          1、退市无疑是给奄奄一息的濒危者踩上了致命一脚。公司不但无救,还被打入了地狱。  

          2、退市保护了非法侵害者,让他们的罪责得以解脱,而且至今逍遥法外,这是违逆者求之不得的。
          
          3、退市致使百万股民坠入悬崖。在主板以几元、十几元、甚至几十元买入的股票,到三板只剩二角、三角钱,投资者血本无归。可想而知,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者不在少数。 
           
          4、退市使巨额国有资产化为乌有

 
因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担保,造成上市公司经营困难导致退市的。在这种情况下不清而退证监会应负重要责任。


             抛弃12年,弄2年无果,3年后从严惩处 

            你是厦大的吗?

因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担保,造成上市公司经营困难导致退市

      或许是问题的表面现象

     早期的中国证券市场在为国企解困服务的方针政策下,使股市成了“圈钱”的工具,计划审批

制下的许多上市公司,通过包装后将劣质资产的市场成本不断转嫁给公众股东。


      或许这才是上市公司退市的根本原因


     包装上市到退市

     如何才能重新上市?

     如果老三板是包装上市到退市

     那么,出台重新上市就是伪命题 


     隔着锅台想上炕

     清欠股改应当限期完成而不是36个月的原重新上市规则





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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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4-07-06   
回 13楼(大林) 的帖子
没有强制性约束条款:清欠股改应当限期完成而不是36个月的原重新上市规则
又忽悠退市股民们!给你们画个大饼充饥罢了。 10多年都没解决的问题,给3年时间解决,又没有强制性约束条款。注册制马上就要运作开张了。想想吧,别太高兴太早!先声明一下我也有几只退市老三股(41、57、52等股)
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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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 2014-07-06   
坐等纠错政策出台。我相信新一届政府领导人们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连打小小老虎们都做的快准狠。更何况老三板这几十只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也会是小菜一碟。
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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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 2014-07-06   
【楼继伟:地方未经国务院批准不能对企业财政优惠 预算要有中期规划】楼继伟称,有的企业到地方去投资,往往是“货比三家”,谁给的优惠多就在哪儿投。这不利于实现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地方今后未经国务院批准,不能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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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 2014-07-06   
支持楼主!
龙涤复牌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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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 2014-07-07   
我也支持楼主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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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 2014-07-26   
关于第2条建议, 修改为:  建议上深交易所新上市标准启用时间设定为2015年5月1日开始

本年度以会计年度看,是政策的完善期, 本年度的审计报告应该在2015年4月底结束。逻辑上新政应从该年度审计结束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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