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的设置,是管理层对老政退市企业的政策补偿, 之前2012重新上市标准公布后,因为没有配套措施,很多企业不敢行动。
今年以来,证监会和交易所陆续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退市企业可以发行还债,可以发行收购资产,甚至可以发行优先股,重组不设重组委,财务指标也并非高不可攀,可以并购更换大股东,更改主业, 这么宽松的条件企业再不行动不努力是不是你企业自身问题,对这些企业而言,恐怕再宽松的政策也是无刺激效果的。
规定3年期限,你企业努力,就有现行的宽松政策环境支持你,你继续无所作为,未来不会更宽松,只能越走路越窄,越走越困难。
对投资人而言也是好消息,过去没有任何前景,现在等于告诉你,你10多年的等待有了尽头,不再无休止的等待。
退市公司的个别企业,如果不能利用本次机会,重新上市规则也并没有将这些企业一棍子打死,只是增加了一些财务指标难度,甚至更换控制人和更改主业的重大借壳重组也没有完全关闭大门,只设置了过去三年内不改变。既然企业不珍惜时间不珍惜目前的宽松环境,那就只好多耽误些时间。
本次新政对企业对投资人都是比较好的事情。对投资者而言,我们欣喜地看到肖主席上任以来,证监会与交易所高效率地做了很多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也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老政退市企业重新上市不会无疾而终,相信他们的努力终有成效。
几点建议:
1,股转系统要尽快出台具体操作规则。
2,重新上市规定中有审计报告方面的规定,那么,36个月的过渡期就要按照会计年度进行设置。
3,政策出台要普及,对各地方金融办,证监局,主板券商,退市企业,财务公司要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
4,很多退市企业确实困难重重,地方政府领导不了解政策,希望相关部门帮助企业与地方政府进行必要的协调。
5,对退市企业重新上市政策的宣传可以扩大范围,这样有利于缓解主板市场对退市制度的恐慌情绪,有助于退市新政的实施。
6,对于退市制度中稳定市场预期,改善退市股生存环境等方面的承诺还要有具体措施。
7,对于企业破产重整完成后司法认定书可视同为企业零债务零资产,那么关于审计报告的规定中,企业是否可以凭借注入的资产具备两年标准审计报告即可符合申请重新上市。
感谢管理层的努力,相信中国的金融市场未来会更美好。
[ 此帖被蓝瑟经典999在2014-07-06 10:2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