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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上市规则意见应征(jlsylbs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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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07-14   

上市规则意见应征(jlsylbs版)

管理提醒: 本帖被 茅庐居士 设置为精华(2014-07-14)
就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下个人意见

    从《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来看不乏主动退市等诸多亮点,毕竟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致之一。
    在征求意见稿中我们投资者仍有以下不满,虽然口口声声地说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完善退市制度要考虑的重点问题之一,但是我们投资者即没有听到对即将退市公司的投资者如何进行保护,也没有看到对已退市股票的投资者是如何进行保护。我们听到的和看到的还是空洞的口号。为此,我个人提出以下意见:
    一、投资者保护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有具体的措施与细则
    证监会应该出具体的细则来保护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违规投资者受到损失应该按发行价格的几倍回购投资者股份等等。
征求意见稿中的投资者保护不具有可操作性。

    (1)强化公司退市前的信息披露义务,这有什么用呢?投资者的股票在退市前的市值是实实在在的缩水,一天发十个公告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证监会为什么不能把上市公司的违规扼杀在摇篮里,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其违规成本。
    (2)说是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过是要求大股东做出各种承诺,这种承诺难免漏洞百出,多数无法兑现,谈何投资者保护?  
    二、投资者保护即要保护即将受到伤害的投资者,更要保护已被上市公司愚弄的投资者。证监会应该要求老三板公司立即披露半年报,一年内拿出股改重组方案,二年内完成股改。

    不能让人理解的是证监会对包装上市,掏空退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只字不提,就象这些退市的公司与证监会的监管不利没有丝毫关系一样。
    更不能让人理解的是两网股问题,中国资本市场上最具有戏剧性的章节,新三板的祖师爷的老大难问题,竞托了十五年,坑了多少投资者。
        2012年证监会的五点答复不但没有解决老三板问题,却又把老三板问题的解决托了近两年,这难道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吗?
    老三板问题的解决应该从2012年五点答复公布之日算起,三年内全部解决,要求证监会督促老三板公司立即披露半年报,一年内拿出股改重组方案,二年内完成股改并重新上市。
    三、老三板股改要充分体现投资者保护。
    老三板的股改应该参照主板的股权分置方案,投资者要有知情权及投票权。对环保1的坑民股改方案证监会要为民做主,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普通投资者
   

                                                      2014
年7月14日

[ 此帖被jlsylbs在2014-07-14 20:4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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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铜币 +10 2014-07-15 支持!
茅庐居士 铜币 +1 2014-07-14 支持!希望大家积极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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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ylb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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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07-14   
做点什么总比不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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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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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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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4-07-14   
不能让人理解的是证监会对包装上市,掏空退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只字不提,就象这些退市的公司与证监会的监管不利没有丝毫关系一样。


强烈要求:老三板问题的解决应该从2012年五点答复公布之日算起,三年内全部解决,要求证监会督促老三板公司立即披露半年报,一年内拿出股改重组方案,二年内完成股改并重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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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砂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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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4-07-14   
大家一起动手 一定要用挂号信寄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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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4-07-14   
        包装上市,掏空退市,历史遗留问题十几年久拖不决,
中小投资者太冤枉了。
对于老三板那些没法联系的退市公司,
应该由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将其流通股,
以换股权证的形式,转换成其他新股,分批上市流通,
真正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还广大受害者尊严和公平。
[ 此帖被冤禽在2014-07-14 17:30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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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4-07-14   
解决三板历史遗留问题
必须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办事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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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4-07-22   
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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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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