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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上市规则意见应征----不清而退证监会应负重要责任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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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07-21   

上市规则意见应征----不清而退证监会应负重要责任

管理提醒: 本帖被 jlsylbs 设置为精华(2014-07-21)
证监会 
  
 
    不清而退证监会应负重要责任

    2001年退3家:水仙、中浩、粤金曼
    2002年退7家:金田、银化、九州、鞍一工、海洋、南洋、宏业
    2003年退4家::国嘉、五环、中侨、生态
    2004(至7月)退1家:鑫光
十五家公司退市

  (2004年)7月27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相关问题举行了发布会,以下为问答。
  近年来,监管部门针对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效果如何?
  答: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已经成为影响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顽疾,引起了监管部门和市场各方的高度重视。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直接侵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侵占行为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导致一些上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据统计,在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中,70%存在控股股东侵占资金行为;在已退市的15家中,其经营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控股股东的侵占行为。一些控股股东从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侵占行为中获取不当利益,如不及时纠正,将会破坏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证监会不清而退21家:
      汇集、北科、鞍合成、石化、斯达、比特、环保、达尔曼、华信、华圣、中川、数码、信联、长兴、哈慈、猴王、大菲、龙科、大洋(B)、花雕、龙涤。

       2006年11月7日国务院八部委联签证监发[2006]1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侵犯了上市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完整性,影响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和健康发展,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严重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维护基本的产权制度,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乃至整个社会诚信文化的建设,是当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要而紧迫的任务”。

      八部委文件下达以后依然不清而退七家:精密、龙昌、佳纸、托普、国瓷、金荔、联谊。
     2007年7月全国部分三板投资者开始北京上访以后,没有再出现退市的。

      从2012年重新上市标准明确以来,没有任何一家老三板退市公司提出过重新上市

      市场人士说的“重新上市条件低于IPO条件,可能滋生恶意或随意退市、形成监管套利等现象,实际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如何监管恶意或随意退市、形成监管套利

    老三板有几个不是恶意退市? 有几个想重新上市 ?

    “投资者保护措施的完善也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小投资者因为公司退市仍可能受到利益损害。退市会给市场带来阵痛,这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

     国务院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大量存在的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侵犯了上市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完整性,影响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和健康发展,是导致部分上市公司连续亏损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严重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清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维护基本的产权制度,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乃至整个社会诚信文化的建设,是当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要而紧迫的任务”。

     退市给谁带来了阵痛?市场化改革的成本应由谁付?

     在老三板投资者看来,进入到老三板的公司,无论是退市来的还是从两网系统转来,之所以走到今天的地步,都与证券市场早年的政策变动等有关,并非投资者单方面失误造成的。因此多年来他们一直在坚持与监管层沟通交流,希望监管层能出台相应政策,帮助老三板公司和投资者摆脱困境。
      早期的中国证券市场在为国企解困服务的方针政策下,使股市成了“圈钱”的工具,计划审批制下的许多上市公司,通过包装后将劣质资产的市场成本不断转嫁给公众股东。公司上市之后,大股东又大量挪用公司资金,普遍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违法强制为其担保,粗暴干涉公司经营,这才是上市公司退市的根本原因。
      退市政策并没有达到鞭策落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并没有警醒并惩罚经营失败的上市公司及其背后操控的大股东,却直接伤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成为面最广、伤最深的受害者。

     1、退市无疑是给奄奄一息的濒危者踩上了致命一脚。公司不但无救,还被打入了地狱。

     2、退市保护了非法侵害者,让他们的罪责得以解脱,而且至今逍遥法外,这是违逆者求之不得的。

     3、退市致使百万股民坠入悬崖。在主板以几元、十几元、甚至几十元买入的股票,到三板只剩二角、三角钱,投资者血本无归。可想而知,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者不在少数。

     4、退市使巨额国有资产化为乌有

     因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担保,造成上市公司经营困难导致退市的。在这种情况下不清而退证监会应负重要责任。

     抛弃12年,弄2年无果,3年后从严惩处

    你是厦大的吗?

    因大股东占用资金,违规担保,造成上市公司经营困难导致退市

    或许是问题的表面现象

   早期的中国证券市场在为国企解困服务的方针政策下,使股市成了“圈钱”的工具,计划审批

制下的许多上市公司,通过包装后将劣质资产的市场成本不断转嫁给公众股东。

    或许这才是上市公司退市的根本原因

   包装上市到退市

   如何才能重新上市?

   如果老三板是包装上市到退市

    那么,出台重新上市就是伪命题

   隔着锅台想上炕

    清欠股改应当限期完成而不是36个月的原重新上市规则


[ 此帖被大林在2014-07-21 19:43重新编辑 ]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茅庐居士 铜币 +10 2014-07-21 清欠股改,主题突出,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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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庐居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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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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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07-21   
积极应征,从我做起,向大林致敬!
wan2010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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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07-22   
2007年7月全国部分三板投资者开始北京上访以后,没有再出现退市的。 说明证监会承认不清而
退的不合理.但迟迟不出合理解决老三板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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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4-07-22   
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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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4-07-22   
1、退市无疑是给奄奄一息的濒危者踩上了致命一脚。公司不但无救,还被打入了地狱。

     2、退市保护了非法侵害者,让他们的罪责得以解脱,而且至今逍遥法外,这是违逆者求之不得的。

     3、退市致使百万股民坠入悬崖。在主板以几元、十几元、甚至几十元买入的股票,到三板只剩二角、三角钱,投资者血本无归。可想而知,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者不在少数。

     4、退市使巨额国有资产化为乌有
好声音!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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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4-07-22   
三版记者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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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 2014-07-22   
回 楼主(大林) 的帖子
所以,按证监会:“为稳定市场预期,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行新老划断。” 既然是"法不溯及既往" 和“实行新老划断”,就应严格按照这二项原则办才对。也就是按照当时的主板的制度“停而不退”先回主板重整或重组,清欠股改。

党的政策: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落叶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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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 2014-07-22   
回 7楼(三版记者) 的帖子
党的政策: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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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4-07-22   
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
jlsylb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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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4-07-22   
引用
引用第2楼茅庐居士于2014-07-21 22:05发表的  :
积极应征,从我做起,向大林致敬!

qwe98712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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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 2014-07-23   
包装上市加掏空退市加不清而退!证监会以漂亮的名义大量制造社会冤案!老三板历史冤案十几年久拖不决,176万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长期蒙受不白沉冤,应该平反昭雪。对于至今还没有资产重组的退市公司,应该由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将流通股,以换股权证的形式,转换成其他新股,分批上市流通,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广大受害者尊严和公平。
ls2125311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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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 2014-07-23   
证监会这次想把老三版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掉,所以给了36个月的过度期,对于老三版公司来说虽然难度大,但总算有个说法。可是现在市场上有些人,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不顾事实,胡说八道,严重干扰证监会对老三版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这要引起大家高度重视。我们也要据理力争,发表我们的观点,让证监会解决老三版历史遗留问题有理有据。
大浪淘砂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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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14-07-23   
y1y3y2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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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 2014-07-26   
转——山西吕梁股友:
硬性规定:凡退市公司执行管理层,员工薪水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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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性规定:凡退市公司执行管理层,员工薪水减半,待公司重组、转板成功恢复原薪水。
否则这些人整日不思进取,高薪俸禄惯了,反正受损害、牺牲的是股民,都十多年了仍一事无成。
  发表时间:2014-07-25 18:17:39转发 | 赞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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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股友:
这硬性规定是重大利好!!
2014-07-25 18:45:25赞 | 回复

山西吕梁股友:
上市公司董事长,管理层必须持有本公司相当比例的股份,否则没有资格当。
试想,自己没有股份能尽心尽职吗?这条股改中必须补充进去。
2014-07-25 19:01:17赞 | 回复

山西吕梁股友:
实施对退市公司管理层个人问责处罚制度。
大浪淘砂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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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 2014-08-07   
176万白头苦民
    日日夜夜翘首企盼
        三板历史冤案
             何时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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