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介绍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7月25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十届一次董事会议。会议
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选举,袁晨亮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管、证券事务代表(代董秘)的
议案》;
经董事长袁晨亮先生提名,聘任全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何菊
初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锐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松原项目
负责人)、李丹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代董秘),郭凯慧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落实职工欠款、债权债务、下属子公司处理
意见的议案》;
公司今后的工作重点将由清收职工欠款、债权债务和清理下属子
公司等方面转入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合作项目,立足于在自救、重组
和发展的基础上让公司尽快恢复主营业务。
对上述清收、清理事项实行承包代理制,分包到公司、个人和事
务所,并分类处理且因事而议(规定期限内,依各事项列出明细)的
基础上,将风险代理标准由原来的 30% 提高到 50%以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