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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旧闻新读。。。。。。。上市公司违规:一个沉重的话题
太白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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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09-26   

旧闻新读。。。。。。。上市公司违规:一个沉重的话题

闵宗文
“公开、公正、公平”是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但是某些上市公司总是千方百计地试图冲破法规的限制,进行违规操作。上市公司违规事件呈上升趋势,近三年来,中国证监会立案查处的违规事件达100多起,为1992-1995年的5倍以上,1999年以来,上市公司蓄意违规事件更是屡屡发生,被查处的违规案件更多。

    蓄意造假  包装上市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个公司要顺利走完新股发行、上市的进程,光在形象宣传上的费用一般要花二三百万元,花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办理各类批文等环节上的钱又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一些拟上市公司就是这样用金钱堆砌起来的包装,为招股企业披上漂亮的嫁衣,骗取上市资格。1997年6月上市的红光实业,在招股、上市过程中,利用所谓的形象宣传对公司进行包装造假。本来,红光实业在上市之前就是一家亏损公司,根本不具备上市资格。但红光实业在担任中介工作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某些传媒的帮助下,被打扮成一家优质企业,以致一路绿灯地进入了上海证交所。上市时发行价为6.05元,评价业绩收益每股0.27元,上市价定位在10元上下。1998年1月,公司已完全停产,但依旧有利好消息不断传出。3月,庄家悄悄出货。4月,业绩公布每股亏0.86元,股价惨跌到5元,比发行价还低。中小股民损失惨重,庄家大赚了一笔。东窗事发后,公司和一些中介机构受到查处。
    1999年,又有三起造假上市的大案被查处。
    1999年10月,东方锅炉因编造虚假文件,虚增利润等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警告。
    东锅公司为达到股票上市的目的,采用包装上市的办法伙同有关方面,将注册时间和成为试点企业的时间提前,还编造了股东大会决议和分红方案。为表现出公司良好的盈利状况,东锅公司还编造了1992-1994年的虚假财务报告,虚增利润1500万元,并在上市公告中作了虚假披露。1993年11月6日起,东锅公司以有关部门批复的5400万股票额度,向公众溢价发行,并将溢价发行所募资金及利息收入共14499万元,违规进行账外核算。东方锅炉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江仲生,原董事、副总经理何允明,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马一中,原副董事、副总经理程兆峰等四人还借公司上市之机大肆贪污。江仲生、马一中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何允明、程兆峰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9年10月下旬,蓝田股份因在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中存在四项违规事实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警告并罚款100万元,对招股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董事长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公司三名董事分别处以警告并各罚款5万元。
    1999年11月25日,中纪委监察部及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大庆联谊股票案。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大庆联谊石油化工总厂,始建于1985年4月,注册资本为3624万元,这是一家乡镇企业,它的当家人是张大生。张大生在大庆有着极高的知名度。1983年,他从带着9名临时工的大庆市养殖种殖示范场起家,经过10多年的艰苦创业,到1993年成立了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涉及石油炼制、石油开采及石化产品生产、加工、运销。调查表明,从1996年开始,这家公司为了申请上市,采取了一系列造假活动。大庆联谊是如何瞒天过海,包装上市的呢?
    一是倒签日期。大庆联谊公司1996年才被批准为股份制企业,为了使改制的时间长一些,1996年下半年,大庆市体改委向省体改委请示成立联谊公司时,将请示时间倒签为1993年9月20日,省体改委1997年3月20日批复同意,而将批复时间也倒签为1993年10月8日。1997年1月,大庆市工商局向大庆联谊公司颁发营业执照,将颁照时间倒签为1993年12月20日。
    二是审计意见、法律意见作假。为大庆联谊公司上市提供审计的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意见书的万邦律师事务所在知情的情况下,为大庆联谊公司出具了内容虚假的审计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三是申报、审核作假。联谊股票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隐瞒真实情况,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含有虚假信息的文件。1997年3月,黑龙江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供了虚假股权托管证明和虚假法人股金、资本公积金、虚假企业的报告,时间倒签为1994年1月;为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大庆联谊公司虚报1994至1996年企业利润1.6176亿元。公司股票上市后,又虚增了1997年企业利润2800万元。
    四是公众资金购买职工股。大庆联谊公司骗取上市资格后,1997年4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9.87元。其中:1997年4月30日在上海证交所上网发行社会公众股4500万股,5月23日上市交易;1997年5月15日,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用企业流动资金垫付,按发行价格,以虚拟的28个大户的名义,将应配售给公司职工的5000万股公司职工股全部买下,而后,用4935万元社会募集资金予以偿还,名义上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实质上公司职工股的股本金先期是由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垫付的。1997年7月以后公司才陆续收缴职工股的股本金。
    五是大量挪用募集资金。大庆联谊股票上市后,所募集4.3亿元资金并未按招股说明书的投向使用。其中用于新股申购1亿元,少量还做了二级市场业务。同时还将5000万元违规拆借给申银万国证券公司。
    1997年11月25日,大庆联谊原董事长张大生突然亡故,12月17日,黑龙江省大庆联谊石化集团公司宣告成立。集团公司包括上市公司——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大庆市人大副主任薛永林当选为董事局主席。薛永林就任董事长后没有干一个新项目,他干得最大的一件事就是“慷慨”送股。薛永林等人擅自决定把本应分给职工的500万股职工内部股拿出200万股送给中央国家机关,黑龙江省及大庆市75个单位179人,共送出94.15万股票,1094万元溢价款,其中有17名厅(局)级、44名县(处)级干部违规为自己或他人购买了股票。以薛永林为首的公司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利用职权趁外送股票和溢价款之机,大肆进行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活动。现在,大庆联谊股票案已水落石出,已经知道的结果是:钱棣华,被开除党籍,撤销市人大主任职务,1999年12月6日,绥化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那凤岐(原大庆市国税局长)、李天红(原大庆市国税局副局长),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薛永林,被开除党籍,撤销市人大副主任职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薛玉贵(原公司监事会主席),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王加富(原副董事长兼齐齐哈尔市联谊油田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7年;李跃年(大庆联谊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1年;黄国生(原公司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7年,吴云波(原大庆市委副书记、正厅级),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谎报业绩  欺骗投资者

    1998年11月13日,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日前对该公司1997年度财务报告的调查结果及处罚决定。
    国嘉实业控股的北京国软科技有限公司,将在1998年才能确认为收入的9600万元提前确认为1997年度收入,违反了收入确认原则。同时,国软科技于1997年12月24日向美国IMS-NET CCOPR购买了供开发使用的软件、硬件计3189万元,与北京康茂国际网络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人工费用计311万元,以上两笔费用共计3500万元计入1997年度销售成本。上述行动使国软科技1997年度经营利润虚增6100万元,导致其母公司国嘉实业1997年度合并报表中利润虚增,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嘉实业的经营成果。中国证监会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对国嘉实业处以罚款50万元,对国嘉实业董事长王英玲处以警告。
    广东飞龙集团于1997年10月以协议受让方式获得当年刚上市的成都联益40%的股权,当了差不多两年的第一大股东。然而,1999年11月3日,当广东飞龙集团所拥有的成都联益股权即将被悉数拍卖时,出售方联益集团才惊呼:广东飞龙集团诈骗!广东飞龙集团除在签约不久支付了第一笔转让费800万元以外,其余6000万元至今分文未付,反而在1998年8月将尚未付讫转让费的3000万股成都联益法人股向广东某银行质押贷款,并且终因所欠银行贷款无力偿还而被法院判令强制执行。据透露,当初成都联益是为保配股权而匆匆忙忙投入广东飞龙怀抱的,不仅在广东飞龙未付款的情况下办理了股权过户,而且随即又受让了广东飞龙属下高速客轮有限公司75%的股权。通过合并利润,1997年每股收益达到0.32元,但次年便下降到0.17元,1999年上半年只有0.045元。原因在于高速客轮在此后的年份均未能完成预期利润。对于转让当年的利润是否属实,现在联益集团方面亦已提出质疑。看来第一大股东广东飞龙集团在此案中明显有诈骗之嫌。
    1999年6月下旬,中国高科因未如实披露财务状况,公布含虚假内容的1997年中期报表而受处罚。中国高科1997年中报中的一笔装潢工程利润一部分系超前计算收入,另一部分根本不存在。
    1999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四通高科及其前身华立高科违反证券法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华立高科1996年6月上市,1998年5月四通集团公司以900万元人民币从广东华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手中购得华立高科的控股权。同年6月,公司更名为四通华立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相应改为四通高科。主要涉及三项罪责,其一,华立高科在1996年、1997年度报告中虚假披露资产和损益。1996年底华立高科总资产在年报中虚增1717万元;当年实际取得主营收入在年报中虚增7倍之多;当年实际亏损749.8万元,而年报显示为盈利3049.5万元。1997年底,华立高科又如法炮制,虚报总资产主营收入,将亏损2135万元改写为盈利2951.88万元。1998年8月,更名不久的四通高科在当年中报里同样虚假披露了公司的资产、收入和利润。
    其二,华立高科在1996、1997年度报告中虚假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四通高科在1998年中期报告披露的公司1997年配股募集资金已使用2975万元,也与事实不符。
    其三,华立高科隐瞒了公司的资产抵押情况。原大股东广东华立集团公司在1996年华立高科上市时,将已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作为资产投入华立高科,但至今这些抵押的资产尚未过户给上市公司,仍属广东华立集团公司的资产。对于上述事实,华立高科延至1998年年报才公开披露。一些违规事实表明:个别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恪守起码的职业道德,充当了造假帮手这种不光彩的角色。

    内幕交易  操纵股价

    1999年8月13日,中国证监会对西安航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操纵“海鸥基金”价格的行为作出了处理决定:对航标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200万元,没收违规收入6110万元,对公司法人代表赵温良处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海鸥基金是由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珠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一个基金,其封闭期限为10年,总盘子只有5000万,面值1元。经营很一般,投资也很杂乱。从1998年,其每份基金亏损0.17元,净资产等于面值为1元。1999年虽然碰上了井喷般的大行情,每份基金的收益也不过1分钱。调查表明,1998年4月8日起航标公司集中了1个多亿元的资金,利用104个个人股东账户大量买入海鸥基金。4月8日航标手头的海鸥为454万单位,不到总盘子的10%,当天开盘1.83元,最低1.80,报收于当天的最高价2.00元。其后,是势不可挡的拉高建仓的行为。4月10日,海鸥基金的成交量突然放大到151055手,也就是说,当天的换手率达33%。航标不断地吃进海鸥,最多的时候共持有近4000万个基金单位,占有总股本的80%,海鸥的价格也连创新高,6月19日,竟然出现了6.15元的天价。在短短的40多个交易日里面,海鸥一路上扬,不回头地暴涨300%。
    航标公司的平均成本在2.5元以下,到了6元的时候,空间已经足够大了,于是,一轮大出货行情出现了。同时航标公司多次利用所控制的股东账户进行对敲即所谓价格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对敲盘最高时要占当天总成交量的67%。到了7月21日,航标已经把海鸥出干净了,当天的最低价为2.62元。航标的平均出货价格大约为4元,也就是说平均每个基金单位大约能赚1.5元强。按航标共持4000万基金单位计算,航标公司赚了6000多万元。
    1999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和个人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违规炒作股票,超比例持有股票而未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违规从事代理股票交易业务、违规参与股权交易,轻骑集团证券部工作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以轻骑集团证券部的名义买卖股票并使轻骑集团从中获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轻骑集团进行罚款等处罚,并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认定张家岭(兼公司董事长)负有领导责任,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时限为3年;认定张珉(原兼公司董事会秘书)负有全面直接责任,为永久性市场禁入者,并处以罚款;认定刘超(原兼公司董事)负有直接责任,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时限为3年,并处以罚款。
    1999年11月,北大车行因内幕交易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大连北大车行(集团)于1996年利用内幕信息与其他机构进行内幕交易,为此,中国证监会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没收违规所得85万元、罚款30万元;对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公司原董事长李传鸿、原副总经理王文超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封锁消息  信息披露有猫腻

    1999年8月6日,深圳证交所对北海银河股份有限公司隐瞒公司重大信息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成为《证券法》正式实施后首家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曝光的上市公司。北海银河于1999年6月3日与南宁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台签订合作协议,投资4500万元合作建设与经营南宁有线综合信息网项目,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超过公司1998年底净资产的10%。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于签订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但公司直至7月20日才报告深交所并公告,未及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该公司于1999年6月3日签订上述重要合同。对公司股价产生巨大影响,自签约之日至公告当日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超过100%。但是,1999年6月29日,公司董事会在其股票连续3天达涨幅限制的提示性公告中却明确说明公司近期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1999年10月,中国证监会对“ST金帝”未如实披露信息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ST金帝1997年中报在投资收益568.8万元已实现的情况下,仅披露实现投资收益214.18万元。此外,1996年在未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以委托资产管理的形式分两次将募股资金8000万元,以月息18‰的高息借给广发证券公司上海营业部,后陆续收回上述资金,获利息685.7万元。对上述变更募股资金投向的事实,该公司未如实披露。中国证监会对上述违规行为作出没收非法所得685.7万元、罚款50万元、提出警告的处罚。
    1999年,中国证券市场上出现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上市公司拒不履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就是ST琼华侨。
    ST琼华侨是海南最早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之一,叫人难以理解的是,公司上市如同坐滑梯,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公司由上市之初的绩优股沦落为特别处理的ST股票。令投资者不能容忍的是,ST琼华侨由于公司内部意见不一,居然拒绝出具1999年中报,不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起码的信息披露义务,以至遭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处罚,从1999年8月31日起停牌。

    规范还是严格好

    在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出现个别公司违规事件不足为奇,然而在各项法规日趋健全的今天,上市公司违规事件仍屡屡发生就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了。近年来,我国一批新的证券规范相继出台。
    1998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百多名委员无一反对地表决通过了《证券法》,并于1999年7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1999年1月20日,《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施行;
    1999年5月,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不得在控股单位兼职;
    1999年5月25日,国务院通过《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
    随之,证监会制定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资格管理办法》,与《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同日施行;
    1999年9月,证监会规定,证券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考试。
    这些法律法规,尤其是《证券法》,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确立了政府集中统一监管与待业自律监管相结合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与先前生效施行的成为更有力的监管武器。但是,有了健全的法规,还必须有强有力的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发挥其健全的效能。
    纵观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一起又一起违规事件,自然有上市公司本身的原因,但也与证券市场监管不严执法不严不无关系,以往发生的琼民源案、红光案等违规违法事件,仅琼民源的主要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999年发生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各案,除东锅四贪及大庆联谊涉案人员被绳之以法之外,其余均以警告、罚款了结。实际上,上述各案不乏触犯法律者,仅加以谴责和经济制裁,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处罚上市公司的钱,归根结底还是来自千千万万的股民手里。至于那些针对董事会成员的罚款,区区几万、十几万元,对收入丰厚的他们来说,根本起不到惩戒的作用。相对他的违规所获得的收益,就更是不成比例。违规所得的好处多多,违规成本却如“毛毛雨”,这就难免使一些上市公司违起规来有恃无恐了。
    我们期盼着股市的进一步规范,这不单单是股票市场的规范,还应包括股市监管的规范,毕竟对于96%的广大散户投资者来说,中国证监会才是他们的靠山,维护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那才是股民的希望所在,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希望所在。
    《大地》 (2000年第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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