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闻 时间: 2014-11-14 来源: 广州日报
《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本部分框架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三部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关键词:政府权力清单
《决定》
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说明》
以权压法权钱交易百姓深恶痛绝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政府是执法主体,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会决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关键词: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决定》
决策严重失误严究行政首长责任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解读
防止拍脑袋决策后拍屁股走人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11月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正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重大决策的程序也要法治化。
“为什么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同时责任倒查?就是因为实践当中存在一些行政领导、行政首长为了追求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进行乱决策。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决策,决策错了之后拍屁股走人。这种乱决策、违法决策、不按民主程序决策、不按科学规律决策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必须坚决纠正这种情况。”袁曙宏指出。
(据新华社电)
关键词:政务公开
《决定》
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解读
以法治提升政府公共服务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表示,全会决定把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提到很高的位置,是为了最大程度实现社会公正。提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都得到极大扩大。这是以法治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具体体现,也是党中央以极大的政治勇气,直面重大矛盾和问题作出的重要决策。(据新华社电)
注:《说明》指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