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gfzr.com.cn/fina/2014-12-01/64598859.PDF 证券简称:粤金曼 1 证券代码:400012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接到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潮中法民二破字第
1—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批准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重整计划已被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定批准,在执行重整计划期间,本公司存在以下可能:大股东发生
变化;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并进
行破产清算。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本公司将根据重整事项的进程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