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年1月第二次修订
http://www.sse.com.cn/aboutus/hotandd/ssenews/c/c_20150130_3877822.shtml【以下是其中的几条。对重新上市有N多的规定,要想重新上市那是相当相当的难。本人预计2018年前没有一家重新上市。待到有重新上市时注册制已经推出,重新上市股票不值钱了。总之一个字:苦。另外,两网股到底这么处理还不知道,总之也是一个字:苦】
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实施 2013年12月第一次修订 2015年1月第二次修订)
第二章 申请条件与受理程序
第八条 本所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其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
(一)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四)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五)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六)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七)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最近3年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九)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十一)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其股票已被本所终止上市的公司,可以按照本办法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