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不干事,该不该杀!!!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资产被司法执行抵偿债务的公告
公司 2003 年 8 月、9 月、11 月分别在中行陕西省分行借款 2900
万元、350 万元、3750 万元,总计 7000 万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已受让上述债权本息及其他权益,并向西安市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偿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西民
三初字第 9 号判决: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偿还原告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
7000 万元及至给付之日的利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陆续依法
追回的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珠海天华集团占用的本公司资金
14,996,570 元汇入申请执行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帐户。因本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西安市中级法院《执行裁定书》
[(2009)西执民字第 85-1 号]裁定,本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申请执
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时,可随时向西安市
中级法院申请再行立案执行。
特此公告。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二 00 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