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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博元投资股友致中国证监会的公开信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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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元投资股友致中国证监会的公开信

博元投资股友致中国证监会的公开信
2015-04-03 11:03:58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博元投资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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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0  博元投资股友致中国证监会的公开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亲爱的肖刚主席:   亲爱的女士们、先生们:     最近,贵委启动A股上市公司博元投资强制退市的强力举措,铁腕治市,强力亮剑,赢得了媒体的一致喝彩。     一直以来,国内证券市场总有那么一些害群之马,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顶风作案,影响恶劣,广大投资者期待贵委依法治市,依法打击胆大妄为的不法之徒,清除证券市场雾霭。这是贵委的职责,也是广大股民的愿望。即以贵委本次启动博元投资退市程序的动机来看,也无可非议。     然而,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我们很容易了解到,这个消息对于数以万计的博元投资者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五雷轰顶,天降大祸,天塌地陷。是啊,我们一下子惊呆了。近几日,遭遇灭顶之灾的博元投资股民,不少人茶饭不思,夜不能寐,痛不欲生。     我们投资股市,长期被套,好不容易遇到了从去年开始启动的中国A股市场罕见的大牛市,兴奋之情难以言表,常常激动而喜悦地守候在电脑前,看着自己的股票市值芝麻开花节节高,计算着用股市上赚来的钱来改善生计。谁知突然之间踩中了一颗大地雷,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血本无归、粉身碎骨。由于误入灾区,很多人的命运从此改变,小康梦从此破碎。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一家上市公司出事,数以万计的无辜股民猝不及防地被这意外的晴天霹雳触电击倒!这是何等残酷而可悲的命运!当媒体为贵委的重拳出击而高唱赞歌的时候,却忽略了惨不忍睹的另一面。     面对这悲惨的一幕,作为中小投资者,我们近几日特别关注了此事,认真阅读了有关启动博元退市程序的大量文字资料,特别是反复学习了贵委发言人的有关内容,请教了多位睿智的律师,思考了有关博元退市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了解到有关法律的神圣的基本原则,有几句心里话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于是诚惶诚恐,斗胆建言,供你们参考。     我们首先想说的是,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在依法整顿证券市场秩序、严查严惩挑战法律底线的上市公司和其他机构的工作中,一些无辜但不谨慎的股民因此连带受害,是难以避免的。何况,风险自担是入市者的应有常识。因此,如果依法应该由股民自己承担责任而造成的巨大损失,遭遇的灭顶之灾,那么不管是割腕上吊还是跳楼喝农药,都是我们咎由自取,温柔的同情毕竟代替不了严峻的法律。     然而,按照依法治市的宗旨来审视贵委启动博元投资退市程序震惊A股市场的大事,被贵委凌空劈来的重拳闪电般击倒的万名中小投资者,却深深感受到了极其不公正的重大伤害。这当然不是因为我们不慎且不幸而踩中了一颗致命的地雷,而是难以接受僭越法律原则而强加给我们头上的重大伤害。     据博元投资公告,博元投资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中国证监会已于2015年3月 26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九)项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博元投资将被强制退市。     博元投资突然发出的这个残酷的公告,顿时把博元投资的万名投资者推入了万丈深渊!当静候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成功消息的股民们,正在心里计算博元投资复牌后能有多少个涨停的时候,怎么也没有想到灭顶之灾悄然来临。是的,对于满仓或者持有数量不菲的博元股票的投资者而言,对于盼星星盼月亮等候复牌的投资者而言,强制博元投资退市的不幸消息,远比晴天霹雳还令人震惊,远比八级地震还令人恐惧!很多人捶胸顿足、伤心欲绝、丧魂失魄、欲哭无泪!在大多数股民喜气洋洋收割牛市成果的时候,我们这些中小投资者视为身家性命的入市资金,长年累月付出辛勤劳动换来的血汗钱,即将化为乌有。这悲惨的现实,我们无论如何也难以接受!是的,看上去证监会处罚的是上市公司,实际上这锋利的执法大刀砍到了我们中小投资者头上!无端受害严重程度达到灭顶之灾的,绝大部分都是买入博元投资股票的中小投资者!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然而,博元投资被强制退市给该股票的中小投资者带来的灭顶之灾,却就是来自中小投资者视为保护神的证监会!这是为什么?有人说,这是证券监管部门选择一个没有雄厚背景的大股东又没有牵扯到巨额债务的“软柿子”,杀鸡儆猴,用来立威,用来为实施注册制清障;而权威的证监会发言人和媒体记者告诉我们,这是坚持法治导向、依法治市的举措,证券监督执法机构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很好!法律是中小投资者最忠实的保护伞。但仔细琢磨,仅就强制博元投资退市这件事而言,却发现其中恰恰缺乏严谨的法治意识,甚至非常明显地背离了基本的法律原则。为了给有关部门提供参考,为了贯彻有错必纠的执法原则,为了预防类似突如其来的灭顶之灾降临到其他同样无辜的投资者头上,就需要我们这些沉默的羔羊,发出祈望公平公正、依法*****的声音了。     写到这里,我们肯定会遇到质疑:博元投资不是早在2014年6月便公告了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吗?不是在12月9日公告了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吗?谁叫这些股民“立于危墙之下”,被“危墙”猝然倒下压碎轧死,完全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的。     是啊,这种质疑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猛一听还颇有道理。但是,要知道,并不是所有股民都不懂法,有的股民对法律还非常熟悉,甚至颇有研究,却也一脚踏入了深深的陷阱。     因为有一点十分清晰:证监会举起的法律武器,是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这项法规的生效日期是2014年11月16日,而博元投资的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重大违法行为,最后一次也无疑是发生在此前。众所周知,“法不溯及既往”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新的法律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不发生效力,“老的按老规矩办、新的按新规矩办”,不能搞“秋后算账”,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我国“法无溯及力”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换句话说,“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指的是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去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由于人们过去从事了某种当时是合法但是现在看来是违法的行为而依照当前的法律处罚他们。     法律知识还告诉我们:法律具有指引作用,新法颁布前人们的行为,只能按照当时的法律来调整。凭借法律的存在,人们可以预先估计相互间行为的法律后果。但是,未颁布的法,并不为人们预知,自然也就不能起到任何作用,因此,新法不具有溯及力。试想,上市公司博元投资在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的当时,能预先估计到股票退市的后果吗?其行为能受到多年之后的退市新规所约束吗?     当然,也有例外。作为“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补充,法律规范的效力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于既往行为,即“有利追溯”原则。在我国民法当中,有利追溯的原则体现为,如果先前的某种行为或者关系在行为时并不符合当时法律的规定,但依照现行法律是合法的,并且与相关各方都有利,就应当依照新法律承认其合法性并且予以保护;在我国刑法中,“有利追溯”表现为“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律在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瞧,法律是严酷的,也是温暖的!当新生效的法律有利于当事人的时候,可以追溯,反之则不可追溯。而在强制博元投资退市的处罚中,“有利追溯”变成了“有害追溯”,追溯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变成了“从新兼从重”原则!证监会对于我们中小投资者,原来是如此保护的呀!     那么我们为什么对博元投资退市风险警示的警惕性不足呢?我们对此善意地理解为,这是证监部门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股民的风险意识,净化证券市场环境而有意为之的。心想,连上海家化等等绩优股不也同样被公告有退市风险吗?何况,从令人眼花缭乱的资产重组公告来看,博元投资发展势头欣欣向荣,且大踏步走进新兴产业,前景光明而广阔,压根儿不会有退市之忧。经过长期以来的普法,一般人都知道“法不溯及既往”这个基本原则。而从证监会此前对于万福生科、绿大地等被媒体认为“罪大恶极”的上市公司的处罚来看,都不触及退市。既然众多上市公司在新规生效日之前都是按照“新老划断”的原则,依照以前的法规处罚,怎么会单单与博元投资过不去,怎么会单单对博元投资另眼相看!怎么会把博元投资当做另类,创造性地采用“法应溯及既往”的特别原则呢?不都是中国A股上市公司吗?不都是在新规生效之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吗?     从法律的基本原则来看,非常清晰的是,上市公司的行为触及退市,只有发生在2014年11月16日新规生效日之后,才有可能。这个十分浅显的道理,难道会产生什么争议吗?     实际上,可以推断,作为证券监督管理的国家行政执法机关,证监会肯定有自己的律师顾问团,有自己的法律部门。事实上,贵委早已注意到“法不溯及既往”这个基本原则,而且在答记者问的时候还解释过。原来,证监会对于“法不溯及既往”这个基本原则的理解,与全世界现代法治国家法律界通行的解释都大异其旨。根据“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则,现代法治国家几乎都是新规对生效之前发生的行为没有约束力,而证监会竟然匪夷所思地别出心裁,是对于新规生效前已经有了处罚结果的上市公司,不再适用新规而退市;而对于虽然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规生效之前,但调查结论在新规生效之后的上市公司,竟然适用新规,予以追溯。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反复阅读证监会发言人的回答和媒体的相关报道,我们怎么会相信人才济济的证监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会在处理涉及上万名中小投资者重大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处理上,竟然如此草率,出现如此明显的法律漏洞。新老划断竟然是根据处罚结果出台的时间,而不是行为发生的时间!这个打破法律常识的思维逻辑,岂止匪夷所思!我们确实有点儿糊涂了。很多法律专家都一致认为,“法不溯及既往”这个基本原则的精髓,是不溯及法律生效之前的行为,而绝不是处罚时间!莫非这些法律界精英大佬的观点全部错了,唯独证监会是正确的?神圣法律基本原则的解释权原来是在贵委?哎,这真是“你不说我倒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了”啊!     试想,如果依据惩罚结果出炉时间来进行“新老划断”,确定是否“法不溯及既往”,那么法律不就是成了权力手中的“泥人张”了吗?泥巴任我拿捏,想塑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若想让某家上市公司退市,尽管调查结果已经出来,处罚结果也可以推迟出炉;若不想让某上市公司退市,可以快刀斩乱麻,甚至可以在退市新规生效之前的一天出具处罚结果。听说,还真有那么一家上市公司正好在2014年11月15日获得了处罚结果,于是乎该公司与新规无关,不触及退市。而博元投资真是运交华盖,不仅违法行为是在新规生效之前,连接受调查时间也出现在新规生效之前,只不过处罚结果出炉时间是在新规生效之后,于是惨遭强制退市!越想越觉得这其实就是现代荒诞派小说的中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现实版!     而且,不知贵委想过没有,若以处罚结果出炉时间为新老划断是否触及新规的时间界限,博元投资这个因实现新规而退市第一单的经典案例,就会成为行政执法依样画葫芦的样板工程。那么请问,今后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不管发生在何时,一旦有人举报而查实之后,就会触及2014年11月16日生效的退市新规。道理很简单,今后不管何时拿出惩罚结果,都是在新规生效之后。那岂不是没完没了?股民又怎能预知哪家公司曾经因违法行为触及退市?在A股市场,财务作假或其它行为达到严重违法的上市公司并不罕见啊!若一旦发现突如其来横空飞来一颗风险提示的炸弹,魂飞魄散的股民面对骤然暴跌的股价,是不是要尽快清仓而造成巨大损失?那么整个A股市场,还有哪一支股票存在安全感?     是的,贵委是关爱市场的中小投资者的,君不见,贵委发言人十分深情地教导投资者,要向上市公司索赔。然而,根据规定,具备索赔资格的投资者寥寥无几。博元投资绝大多数股民的巨大损失,来自股民的父母官对博元投资的强制退市!那么,请告诉我们,这些无辜的中小投资者应该向谁索赔呢?自然,向贵委索赔只不过是白日做梦、痴心妄想,借我们一千个胆子也不敢。但我们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究竟应该找谁维护呢?     我们知道,贵委拥有至高无上的证券监督管理权力。何止一言九鼎,贵委是一言九万鼎!恐怕即便上市公司中国石油遇到证监会领导,也要胆寒战栗吧。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证监会一言既出四万匹马也难追,贵委作出的决定,哪里会有改变的可能。有人说,我们这些中小投资者竟敢叫板证监会,胳膊能拧过大腿吗?呵呵,这是高估我们散户了,如果贵委是大腿,我们中小投资者连一根小指头都算不上,算什么“胳膊”?我们哪会胆大妄为到与父母官叫板?但作为股市投资者与父母官说几句心里话,总不至于犯法而被强制退市,而被列入证券市场禁入的黑名单吧?     在我们看来,贵委对于博元投资的强制退市,是对“法不溯及既往”法律的神圣的基本原则“为我所用”的主观曲解与误用。我们期待着贵委真正依法治市,而不要以权代法,甚至自定“法不溯及既往”以处罚结果出炉时间为划断新老界限的奇葩法律原则!本着行政执法有错必纠的原则,我们衷心期待着,父母官们能展示*****人闻过则喜的度量,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同时,我们也期待着博元投资及其股票的中小投资者迎来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好日子!还我们一个起码的公道,这就是我们当下的中国梦!     我们衷心期待贵委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市力度,严惩证券市场的害群之马,还中国证券市场一个艳阳高照的朗朗晴空,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关键在“依法”二字,不仅依法,还要严格精准依法,要严格精准用好法律这根准绳,不得因为好大喜功而任意曲解法律及其神圣的基本原则。尤其在涉及中小投资者重大利益的问题上含糊不得,必须十分清澈透明,精致办案,高度尊重神圣的法律基本原则,严格做到依法治国的“五个坚持”。对于证券监督管理而言,特别需要强调坚持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相结合的重要方式,必须坚持从中国证券市场实际出发的基本依据!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无论多大的行政权力,都应该而且必须严密地牢牢地关在法律的笼子里!     亲爱的中国证监会主席先生和各位朋友!本来应该依照常规采用“尊敬”这个定语,而定语“亲爱的”似乎有点亵渎神灵之嫌疑。但是,我们是A股市场的中小投资者,在我们心目中,无比尊贵的中国证监会以及各级证监会各位官员,是我们的保护神,也就是说是我们的父母官。对于父母,我们的感情是无比真挚而浓郁的!所以,我们还是不揣冒昧,套套近乎,不知能否激起父母官的一丝恻隐之心,还我们中小投资者一个基本的公道!博元投资公司的有关人员,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造成的恶劣影响确乎特别巨大,这是需要依法严惩的。贵委不是已经把案子移交公安机关了吗?依照法律,对涉案的具体人该杀就杀,该剐就剐,罪不容赦,自有法院的法官来侍候。但是,千万不要把气撒在中小投资者身上啊!不要将板子重重地打在中小投资者身上啊!他们的血汗钱来得不易呀,不要击碎他们正在酿造的小康梦呀!     最后,祝愿贵委严谨执法,依法行政,取得依法治市的新成绩!     一群博元投资股票的投资者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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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04-03   
应该让违法者倾家荡产,不能让投资者血本无归
应该让违法者倾家荡产,不能让投资者血本无归

事实正相反

最新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看似监管部门执法严厉,实际上惩罚的是中小投资者。

无论是违法欺诈上市,还是严重违法信息披露等,中小投资者既不知情,也不能制止。上市公司违法的问题暴露了,首先是股价腰斩,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限制违法公司重组,让中小投资者没有出头之日。最后再让违法上市公司退市,中小投资者就会血本无归,承担了上市公司违法的一切后果,中小投资者比窦娥冤。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根本没有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中小投资者要维护自身的利益,就会依法要求违法上市公司赔偿,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的连带责任。违法造假的公司多是垃圾公司,这样的公司能够赔偿得了吗?中小投资者群体就会怨恨监管部门和政府,就会给政府添麻烦,给社会添乱。强制严重违法上市公司退市,这不是正常人脑子想出来的。

为什么非要严重违法上市公司退市呢?为什么不能换个思路解决问题呢?监管者的宗旨,是惩罚违法者,保护中小投资者。最好的做法不是让违法上市公司退市,而是由政府没收严重违法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资产,交由托管公司托管,在聘请职业经理人加强经营管理的同时,积极推进成功重组,既能够一了百了,又能够从根本上遏制违法者,保护中小投资者。(同意转载)
大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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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04-03   
多大点事98 影响力 吧龄 3.4年
发表于 2015-03-31 19:58:18
一般人是不会知道哪些股是造假的,只知道股价涨跌而买卖。突然之间就说某股要退市了,真是飞来横祸。造假者只是退市,之前赚够了回家休养也未可知。跟进的一般人可说不准是栽大跟头或者破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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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04-03   
老三板原50多家退市股更冤,连诉求的力气都没有了、管理层的目的也达到了。毁掉了一代人后再来解决遗留问题。
lgaxc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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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5-04-04   
引用
引用第3楼我从山中来于2015-04-03 22:48发表的  :
老三板原50多家退市股更冤,连诉求的力气都没有了、管理层的目的也达到了。毁掉了一代人后再来解决遗留问题。

中肯,切贴,支持!
期银承隆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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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 2015-04-11   
沪市老八股终成刀下鬼 大摩华鑫或中招博元投资
2015年04月09日 09:59    来源: 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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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新规之后,终于有上市公司祭旗,业界认为博元投资退市几乎已成定局。

  根据中国证监会此前发布的消息,博元投资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已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博元投资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

  与此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将自3月31日起依法对博元投资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656”保持不变,证券简称变更为“*ST博元”。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满30个交易日后将被依法暂停上市。

  对于未来的命运,博元投资董秘办工作人员告据记者,“一切以公告为准,2014年年报准备在4月30日发布,目前尚不明确公司是否会为保壳努力。”

  退市可能大

  3月29日,博元投资发布公告称,博元投资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已被证监会于3月26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此前,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2014年6月17日,博元投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经查,博元投资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4亿元未真实履行到位。

  为掩盖这一事实,博元投资在2011年—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根据证监会公告,2011年—2014年,博元投资每次半年报和年报均涉嫌虚增资产、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资产虚增均超过60%,而利润虚增达到1327%。

  上交所在去年年底修改后的《股票上市规则》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将被实施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ST博元成为第一个出头鸟。上交所于3月31日对该公司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转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根据规定,博元投资股票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继续交易30个交易日,因重大事项停牌最长不超过5个交易日,且不计入30个交易日内。

  根据上交所对外公布的程序,上市公司退市主要有四步程序:第一,上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博元投资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而符合该规定;第二,公司股票需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满30个交易日,停牌日期不计入该时间;第三,上交所做出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第四,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据记者,“目前证监会要求其进入退市风险警示程序,终止上市的可能性非常大。”

  中信大摩华鑫或中招

  博元投资是上交所设立之初的“老八股”之一,从登陆A股之初到现在有着坎坷的身世,前身为浙江凤凰,历经多次重组、更名,变成现在的*ST博元。近四年时间公司有15次违规违法行为,分别受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整改、行政处罚等处分。虽然问题重重,但依然有机构近期埋伏进来,力图希望在重组之后有所斩获。就在遭受证监会调查时,博元投资还在酝酿重大资产重组。

  南方基金首席分析师杨德龙告据记者,“上市公司退市必然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进入警示交易板,交易量不活跃并且未必能够出套,这样的公司多数业绩非常差,接盘者少,投资者未必能走得了。”

  根据博元投资发布的2014年三季报,交通银行-国联安-佳成灵活配置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机构进入其十大股东,分别持股227万股和225.5万股,均为三季度新进。

  但在2014年12月31日前,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基金、万家中证创业成长基金、万家中证创业成长分级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分级基金等机构进入。

  其中,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基金在去年12月31日前买入240.3万股,占比1.26%,是新进机构中买得最多的一家基金公司。其他机构买入数量仅为几万股,影响较小。

  如果中信和摩根士丹利华鑫等几家公司现在还持有股票,证监会的决定无疑会对其业绩造成影响。

  但根据龙虎榜交易数据显示,中信证券已经在风险临近时退出,去年12月10日,中信证券总部(非营业场所)卖出906.71万元博元投资的股票。此后,有媒体报道称,中信证券又卖出894.73万元股票,已经将博元投资股票清掉。

  龙虎榜数据显示,最近三个月没有机构买入该股,并且机构净买入为负,机构抛售股份金额为894.73万元,但数据没有显示其他机构将股票抛掉。

  武汉科技大学教授董登新告据记者,“退市制度将使股市投资行为重回价值投资轨道,原来像博元投资这种垃圾股股价上天,真正的蓝筹价格入地,资本市场价格倒挂的情行会有所改观,以前炒作垃圾股的多是机构等主力喜欢做的行为,现在这一调整,是为注册制铺路,也将诱使投资者改变投资策略,带领股市重回价值投资。”

  博元投资公告称,股票暂停上市后,在上交所做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前,一年之内如果符合规定的恢复上市条件,公司仍可以向上交所申请其股票恢复上市。如果未能在中国证监会做出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起的12个月内恢复上市,或者在此期间被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公司股票将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杨德龙称,“一旦退市,股票就会变得极不值钱,交易也非常困难,到时投资者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在索赔时,业绩变脸的退市公司是否有能力赔偿也是问题。”


(责任编辑: 李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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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波:我从来不炒股 中国股市从诞生起就是“怪胎”
2014年12月10日 09:18
来源:吴晓波频道 作者:吴晓波


12月5日,沪深两市的股票交易突破一万亿元天量,那天,我在上海出差,看到朋友圈里如瀑布般的惊呼后,我到盥洗室洗了一把冷水脸,然后问镜子里的自己:你动心了?在确定答案是“否定”的之后,我打开电脑,写下这篇专栏的标题。

几天后的12月9日午后,当我正为此文写下最后几段文字的时候,沪指暴跌5.43%,失守2900点,两市交易量突破1.2万元。

在这种充满了戏剧性的时刻,我的心里既无侥幸,也无悲喜。因为,正如标题所示:我从来不炒股。

如果我说中国股市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是“怪胎”,也许没有人会反对。

上海和深圳的两个交易所分别成立于1990年底,始创之初,制度构建十分粗鄙,几乎没有顶层设计,第一批上市的公司大多为华东及华南两地的地方中小公司,沪市的所谓“老八股”中好几家是注册资本在50万元的区属企业。1992年8月,深圳发生120万人争购股票认购证事件,场面火爆失控,政府被冲,警车被砸,北京在失控中发现了一个“超级大油田”,两个月后,证监会成立,股票发行权逐渐上收,至1997年,两所划归证监会统一监管,在这一时期,决策层形成了一个非常诡异的战略设计:中国资本[3.07%]市场应该为国有企业的脱困服务。大量陷入困境的国企“搓泥洗澡”,打扮成白富美的样子被挂到了市场上,有一位叫张化桥的香港证券分析师甚至认为,当时的国企上市很少有不在财报上动手脚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当年还有一个很奇特的景象,就是所有的国家部委都分配到了两到三个上市指标,连共青团、全国妇联都不例外,而这些部门没有合适的企业,其指标就被拿到市场上“出售”,价格大约在2000万元左右,一些在那一时期上市的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大多途经的是这一“灰色通道”。

那些“白富美”在财务报表上打扮得很漂亮了,但体制和制度几无改变,掀开假面,当然不堪一睹,在上市数年之后,企业很快再度陷入泥潭,成为了所谓的“壳资源”,这时候,在二级市场上就出现了狙击手,他们被叫做“庄家”。庄家们通过低价收购未流通的“内部职工股”,成为这些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然后在二级市场上大兴波澜。1999年5月19日,沉寂多年的股市突然井喷,构成“5·19行情”,一些从来名不见经传的企业,如亿安科技、银广厦、中天科技[0.00% 资金 研报]等等,忽然日日狂涨,激荡得人人心旌荡漾,在它们的背后则是庄家们的贪痴狂欢。

当时,庄家对股价的控制几乎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我在《大败局2》中曾记录这样一个细节:2000年2月18日,当时第一大庄家、中科创业的实际控制人吕梁新婚大喜,他的操盘手们用“科学而精密”的手法控制股票起伏,硬是让中科创业的收盘价恰好停在了72.88元。操盘手们用自己的方式给老板送上一份别人看来瞠目结舌的礼物。

及至2001年1月,经济学家吴敬琏将中国股市直接比喻为赌场,甚至认为前者还不如后者有规矩,“赌场里面也有规矩,比如你不能看别人的牌。而我们的股市里,有些人可以看别人的牌,可以作弊,可以搞诈骗。坐庄、炒作、操纵股价可说是登峰造极。”吴敬琏进而揭示了中国股市的制度性缺陷:“由于管理层把股票市场定位于为国有企业融资服务和向国有企业倾斜的融资工具,使获得上市特权的公司得以靠高溢价发行,从流通股持有者手中圈钱,从而使股市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寻租场’,因此必须否定‘股市为国企融资服务’的方针和‘政府托市、企业圈钱’的做法。”

吕梁等第一代庄家折戟于2001年春季之后的一次股灾,随之出现了以德隆唐万新等人为代表的第二代庄家,他们的手笔越来越大,高举混业经营的旗帜,动辄以并购题材拉抬股价,靠高额民间吸资来构筑资本平台,用唐万新自己的话说,“用毒药化解毒药”,最终在2004年的另一次股灾中玉石俱焚。

在此后的岁月中,如吕梁、唐万新这种招摇于台面之上的著名庄家似乎减少了,但是,庄家文化确乎从来没有消亡,他们开始隐身于各个证券营业所里,以“地下敢死队”的身份继续战斗,而吴敬琏所总结的股市特征似乎也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

2007年前后,我曾在第一财经的“中国经营者”栏目当过一段时间的主持人,为了探寻上市公司的真相,我特意选择了五、六家股价表现非常优异的公司做样本调查——其中就包括前段时间爆出丑闻的獐子岛[1.40% 资金 研报]。我到这些公司实地考察、访谈董事长、查阅公司业绩及股价波动,结果得出了一个并不出乎我预料的结论:这些公司的业务波动,与它们的股价波动,几乎没有任何的对应关系。在一家公司,我问董事长,“为什么你们的股价最近震荡很大?”他请摄像师把镜头关掉,然后很小声而体己地对我说,“因为这几天券商在换手,换手的成本价是12元,吴先生,你可以在这附近进一点货的。”

这就是我为什么从来不炒股的原因:

——这个股市从诞生的第一天就是“怪胎”,它从来为国有企业——现在叫蓝筹股服务,为国家的货币政策背书,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墙上写着一句话:“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就是保护了所有股东的利益”,此言在我国股市是一个错误;

——这个股市里的企业从来没有把股价视为公司价值的晴雨表,因此,信奉巴菲特“价值投资”理论的人从来没有在这里赚到过一分钱,相反,它是“秃鹰们”的冒险乐园,就如同米兰·昆德拉曾经写道:“事情总比你想象的复杂”,在中国股市发生的那些故事,谜底总比你想象得还要阴暗;



中国股市的谜底比你想象得还要阴暗

——这个股市的基本表现,不但与上市公司的基本表现没有关系,甚至与中国宏观经济的基本表现也没有关系,它是一个被行政权力严重操控的资本市场,它的标配不是价值挖掘、技术创新、产业升级,而是“人民日报社论+壳资源+并购题材+国企利益”;

在今年四季度以来的这轮股市大波澜中,上述特征不但没有得到改善,甚至有些股票的表现更证明了“劣币”的能力,很难想象,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可以在这样的环境中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罗伯特·希勒在《金融与好的社会》一书中这样写到:“金融应该帮助我们减少生活的随机性,而不是添加随机性,为了使金融体系运转得更好,我们需要进一步发展其内在逻辑,以及金融在独立自由的人之间撮合交易的能力——这些交易能使大家生活得更好。”

我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不得不远离充满了随机性的中国股市,然后,写下这篇不合时宜的专栏。
敬天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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