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
有本公司股份59 (占总股本的 。龙涤集团15日向本公司董事会
于以资抵债的临时提案 《关于提名赵杰、苏勋智、周捷担
案 ,并要求将该等临时提案提交公司延期召
开的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召开事宜公告如下:
一
龙涤集团已于2006年12月3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阿
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以下简 )、中国长城资
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以下简称 )签署债务
融债权机构对本公司所有债权的方式和解本公司对该等金融债权机构的债务 该
等收购债权所需现金合计2.25亿元人民币均已于2 同时
龙涤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抵偿予信达1616
转让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7
权在本公司恢复上市前价值无法体现,因此本公司以原抵押予信达、长城的资
为龙涤集团对信达
该等债务 龙涤集团以其对本公司10.31亿元的债权抵
司的资金占用
龙涤集团以土地使用权 电厂辅业生产系统等及持有哈尔滨华加新型建材有
限公司和黑龙江华日丹塑钢门窗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经评估价值为2.72亿元资产抵偿本公司,以偿还其对本公司的资
已于2006年12月签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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