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巡视组领导们: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九章附则:第八十一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十三)“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十六)“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以此条例,两网是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两网公司是上市公司。这是法律规定的,是铁证,是任何人都不能违反的。
两网的合法性《证券法》早已有认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百一十一条 本法施行前依照行政法规已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继续依法进行交易。
本法施行前依照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完全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达到本法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法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规定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一十三条 境内公司股票供境外人士、机构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关闭两网依据的是哪条法律?证监会把两网上市公司变成非上市公司又是依据的哪条法律?
投资者在两网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宪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证监会非法关闭两网,并把两网公司变成非上市公司,是公然的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是违法行为。
本人1994年通过国家批准的合法市场买进的上市公司的两网股票,1999年以国庆彩排为由关闭了两网市场,我们买的两网股票又被---称之-非上市公司。两网与退市公司等同待遇。两网犯何错了?国庆彩排还没完吗?原STAQ和NET市场,一直享受连续交易,1999年9月9日因为国庆彩排、设备维修暂停交易。请问,经过16年的修理,设备修好了吗?原二网股什么时候能恢复连续交易?
深感---依法治国会造福百姓!相信政府,才会坚守至今!我们两网投资者不清楚内幕。我们只知道合法投资,遵守国家法律条文---证劵条例,买进的两网股票。至于争斗我们草民不知情,也不愿意参与所谓的斗争!希望国家依法治市。赔偿两网投资者!
人民日报:股民用手里的钱投了中国经济未来一票。 “两网”难民们16年前就用手里的钱投了中国经济未来一票。可给我们“两网”难民们的回报是16年多的禁闭[哭]。还禁足中。。。。。。
“证监会对11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第8987号建议的答复
证监函(2012)253号 签发人:姚刚
程恩富等5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股市“老三板”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成立,即市场俗称的“老三板”,开始为在原中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 (STAQ系统) 和原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NET系统挂牌公司(俗称“两网”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2002年9月,该系统也为退市公司提供服务。目前,老三板挂牌的公司主要包括“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
一、关于将老三板公司纳入监管体系
2006年修订的《证券法》已经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纳入证券市场统一监管的范围。“老三板”公司中的退市公司上市时已经我会核准进行过公开发行,且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两网”公司虽未经我会核准公开发行,但股份已经公众化,股东人数均超过200人。按《证券法》的规定,这两类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范畴。应纳入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系。2012年6月l 5日,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将非上市公司纳入我会监管职能。中国证券监监督管理委员会(章) 2012年7月31日”
以上是证监会对11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第8987号建议的答复
注公开割裂、违反证券条例条文和1999年7月的证券法及2006年的证券法的法律条文。断章取义用来欺骗和愚昧人大代表和两网难民们!----说两网是非上市公司。执法犯法罪加一等!
国务院让你们证监会关闭非法市场:
国务院让你们证监会关闭非法市场。你们证监会为何把合法的两网关闭?关闭依据是什么?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明文规定,两网所属的证券交易报价系统与证券交易所都是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在这些场所交易的股份公司都是上市公司。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证监会到底依据什么法律把两网公司定为非上市公司?证监会只有守法护法的义务,没有违法抗法的权利。证券条例规定了两网公司是上市公司,证监会有什么权利更改。证监会必须给全国的两网投资者一个明确的解释和交代。
证监会你们即便关闭此两网市场,也得先给两网公司和难民们安置费、拆迁费、租房补助费吧?部门文件不能违反上位法--证券条例!个别证监会长官大老爷们,千万别再割裂证券条例条文和1999年7月的证券法及2006年的证券法的法律条文。断章取义用来欺骗和愚昧人大代表和两网难民们!----说两网是非上市公司。执法犯法罪加一等!给我们两网公司和两网难民们赔偿!向我们道歉!
证监会无权否定两网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法律规定:
两网公司是上市公司是证券条例明文规定的。证监会以“证券法”的规定否认两网公司不是上市公司,这真是欺人之谈。请问:“证券法”的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了两网公司不是上市公司?另外,两网问题发生在“证券法”生效之前,两网问题的法律依据就是证券条例。证监会只是执法单位,并没有制订和修改法律的权利。即是部门文件不能否定上位法规---证券条例条文规定的。
两网问题解决的好不好,关键看赔偿,赔偿的科学不科学,合理不合理,足额不足额,这些东西决定着解决着解决方案的成败。赔偿三个层次:
1、货币贬值损失。1999年国内货币流通量19.98万亿人民币,2015年10月国内货币流通量136.1万亿人民币.贬值尽6.8陪。2、股票贬值损失。关闭两网造成企业无法融资等困境。给企业经营带来困境。3、精神损失、16年多的禁闭。给两网难民们带来很大的伤害。
证监会巡视组领导们,我们两网难民们说不说出我们的述求是我们的事。巡视组管不管领导不作为、懒政行为、违反证券条例等事那是巡视组的事!老百姓们说,官员不是不懂法,而是不想按法办事,因为一按法办事,权力就小了,权力小了,追求的利益也就小了,同时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的空间也就小了。公理自在人心中。相信巡视组会公正处理两网难民们的述求的!
两网投资者:
附件:1、两网:原STAQ,NET系统指的是---1990年12月5日,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系统)正式开始运行。STAQ系统是一个基于计算机网络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的综合性场外交易市场。系统中心设在北京,连接国内证券交易比较活跃的大中城市,为会员公司提供有价证券的买卖价格信息以及结算等方面的服务,使分布在各地的证券机构能高效、安全地开展业务。 STAQ系统本身属于非赢利性的会员制组织,全体会员大会是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理事会。STAQ系统的日常事务由执行委员会主持。在当时,STAQ系统的建立,推动了全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便于异地证券机构间的沟通。STAQ系统在交易机制上普遍采用了做市商制度,在市场组织上采取了严格自律性管理方法。 1992年7月1日法人股流通转让试点在STAQ系统开始试运行,开创了法人股流通市场。NET系统是由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中证交)开发设计,并于1993年4月28日投入试运行的。该系统中心设在北京,利用覆盖全国100多个城市的卫星数据通讯网络连接起来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为证券市场提供证券的集中交易及报价、清算、交割、登记、托管、咨询等服务。NET系统由交易系统、清算交割系统和证券商业务系统这三个子系统组成。 当时,在NET系统进行交易的只有中兴实业、东方实业、建北集团、广州电力、湛江供销、广东广建和南海发展等7只股票,市场规模较小。按有关规定,凡具备法人资格且能出具有效证明的境内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可用其依法可支配的资金,通过一个NET系统证券商的代理,参与法人股交易。由此在全国形成了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和STAQ、NET两个计算机网络构成的“两所两网”的证券交易市场格局。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日益萎缩,上市公司效益也不尽人意。 1999年9月9日,这两个系统停止运行。 2002-12-09 中国证券报
2、证监会: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