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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常识的眼光看世界
用常识的眼光看世界作者:肖仲华博士 2015-12-24 21:51
自从有了博客和微博等自媒体以后,我大约写了数百篇博文和专栏文章。内容主要关涉两个大的方面,一是经济评论,二是时政评论。 无论是经济评论还是时政评论,涉及的范围都很广泛。经济方面,我的文章大致包括经济学常识讲解、经济现象分析、经济政策解读、经济制度探讨以及经济伦理思想的阐释,涉及财税金融、股市、房地产、互联网经济以及企业管理等诸多领域。时政方面涉及更广,社会现象及各种时事、教育文化、伦理道德、宪政法治以及历史和传统文化等,几乎无不论及。熟悉我的网友都知道,我是一个非常高产的写手,基本上是每两天一篇文章,有时甚至是一天一篇甚或一天几篇。作为一个经济学者,涉及面如此广泛,又如此高产,能保证文章的质量么? 我不敢保证我的文章质量有多高,或者观点有多正确,但有一点我可以保证,我只用常识的眼光看问题,谈问题。这或许是我的一个特点,也或许是拥有不少读者的原因吧。毕竟,中国社会最缺乏的不是什么知识和学问,而是最基本的常识。 中国人缺乏常识,并非指我们连白天要活动晚上要睡觉这一类动物本能都不明白,常识的缺乏主要指关于人和人类社会的一些最基本的常识存在认知错误或者无知。 1 常识的眼光就是幸福的眼光 也许因为我有研究幸福问题的学术背景,所以对幸福就特别关注。我的研究使我知道一个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常识,人是社会的目的,幸福是人的目的。这目的不仅是终极的,也是唯一的。所以,我看问题通常就有了这么一种本应该是最普通的,但对中国人来说或许是很独特的眼光。 至于什么是幸福,虽然我有专著讲述,但这个其实并不重要。一千个人可能有一千种不同的幸福观,这并不影响我们对幸福的关注和追求。我们只需要知道,幸福是每个人独自或者独特的感受就行了。记住幸福不需要千篇一律,但需要对个体幸福感受的尊重,这才是幸福的真谛,这也就是所谓幸福的视角或者眼光。 幸福关涉诸多方面,但最根本的东西就是对每一个个体的人的基本权利的尊重与保障。没有基本人权,就谈不上幸福二字。生命、财产、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以及与之相关的参与和分享的权利,这些就是基本人权,这些基本人权加起来就是幸福的权利。所以,幸福的视角本质就是人权的视角,而所谓幸福的眼光当然就是人权的眼光了。 我希望每个人都明白,学会尊重每个人追求幸福的基本人权是作为人类之一分子最应该懂得的最基本的常识。只有基于这个最基本的常识,或者说是元知识,一切知识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也唯其如此,才可能有经济上的自由和公平,政治上的民主和法治,司法上的平等和正义,以及社会的和谐安康。
2常识应该是元知识 常识与元知的关系应该是,元知必须是常识,而常识应该首先是元知。所谓元知识,指的是人类常识和知识的根系。 关于人权与幸福的认知就是人类社会的元知识。一切人类常识与知识的展开,都不应该离开这元知。这个元知就是,不管幸福是什么,只有生命、财产、自由、平等、公平和正义得到尊重与保障,才可能有幸福。人类关于道德与法制,经济与政治等等一切常识与知识,莫不取决于对这个元知的正确理解。 如果不尊重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人类最早的意识觉醒就是对生命的保护,只不过先觉醒的是保护自己的生命,其次才是亲人和他人。战争与杀戮虽然始终伴随着人类,但人类之所以不幸正是因为始终没有明白,不仅自己的生命和尊严高于一切,别人的也一样。直到今天,我们才慢慢明白过来,所谓共同价值或普世价值的形成,正是对人类元知的回归或者重塑。 如果不尊重财产权,道德就没有了根基。人类最早出现的常识,就是对私有产权的觉醒与保护。没有私有产权的保护,你我不分,就无需道德来约束了。道德的出现,正是为了分清你的归你,我的归我,你我分明,互不侵害,这就是道德的起源。 如果不尊重自由权,一切权利就难以保障。自由是什么?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是,但不是全部。自由还包括“己所欲亦勿施于人”。只有“己所不欲”和“己所欲”均“勿施于人”,才可能避免强权和暴力。幸福当然包括欲望的满足,每个人的欲望不同,强“施”就是剥夺幸福。 如果不尊重平等权,强权和暴力就会理直气壮。平等和自由起初其实是一个东西,只是在有了公共利益之后,平等的价值诉求才出现。除了强调自由所强调的“勿施”之外,平等还强调“勿占”,即强调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多吃多占。 公平是平等的延伸。当人类意识到只有自由平等和产权保护并不足以解决贫富悬殊等社会问题的时候,人们就开始将起点和规则的平等作为普遍的价值诉求。不能老子英雄儿好汉,不能“王侯交相宁有种”,大家得有相同的起点,遵守共同的规则,在此基础上展开竞争,能者多劳多得,这就是公平。 正义是什么?正义是将关于生命、财产、自由、平等以及公平的价值诉求上升到道德和法律层面而诞生的理和法。正义的诉求是一种至善,至善就是对上述关涉人的幸福的基本价值诉求的尊重和保护。 人类的常识和知识由此展开。在这些元知识还没有完全觉醒的时候,人类只能对自己命运的幸与不幸进行歌唱或者喟叹,这就有了文学;或者只能祈求上天的保佑,这就有了神学和早期的哲学。当尊重和保护人权以及幸福的意识上升到道德层面时,就有了道德哲学和伦理学。当人类意识到必须赋予道德以约束人类行为的强制力时,就有了法以及法学。在道德和法制并不能解决人类普遍富裕问题的时候,为了解释经济行为并追求普遍富裕,于是有了经济学和心理学。人类整个人文社科领域的常识与知识,就是这么一步步产生和发展的。 当人类基本想明白了各种问题的时候,知识的架构已经有了庞大的学科体系。但是,对元知的回归或者重塑并没有完成。元知之元,是根,但未必代表起初就是真理或者至善。所以,随着文明和文化的进步,元知识和常识需要重塑或者重建。回归元知的意思,也是指应该将常识和知识输送到根部。 3 用常识看世界才能看到本原和真相,才能得真知 哲学的常识是关于世界和人类最基本的性质、原因、规律、逻辑的基本公理,是关于人性与幸福的思考与共识。哲学的本质和存在价值其实只有一点,就是关于共同价值或普世价值的思索并逐步形成共识与结论。 伦理学的常识是关于人类社会基本秩序的价值诉求以及人类自身行为规范的觉醒和共识。其价值诉求和行为规范始终都是为了尊重和保障生命、财产、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 法学的常识是基于道德觉醒而产生的关于人类社会基本秩序和人类行为规范的强制性约束。一切的法律约束也都是为了尊重和保障生命、财产、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 经济学的常识是自由竞争,平等交换,以求配置的供需平衡以及分配的公平正义,这是不是也回到了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呢? 所以,我们看世界,谈问题,其实并不需要太高深的理论,更不需要什么主义和真理,只需要常识就足够了。而且,只有从常识出发,才能不脱离人类的元知,才能得真相和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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