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九章附则:第八十一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十三)“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十六)“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以此条例,两网是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两网公司是上市公司。这是法律规定的,是铁证,是任何人都不能违反的。
两网的合法性《证券法》早已有认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百一十一条 本法施行前依照行政法规已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继续依法进行交易。
本法施行前依照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完全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达到本法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法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规定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一十三条 境内公司股票供境外人士、机构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关闭两网依据的是哪条法律?证监会把两网上市公司变成非上市公司又是依据的哪条法律?
投资者在两网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宪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证监会非法关闭两网,并把两网公司变成非上市公司,是公然的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