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的头目真可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她们本身 最 野蛮!!!
申购新股 为什么设置上限?
我有 50万的资格 限制20万市值 如果退市了 我只退20万 另外30万 不退市吗 ?
市场下跌 另外30万 不下跌吗 ?
同股同权 这样最基本的原则 他们就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 随意篡改
其它人 为什么就不能在 自己的范围内 发挥主观臆想呢 ?
上梁不正下梁歪!!!
----这个 规则 公平吗? 机会 公平吗? 权利公平吗?
难怪 富商大贾 都 背井离乡!!!
[ 此帖被五股丰登在2016-12-08 09:2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