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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杜坤维:根治发审腐败不在审核制度而在于权力进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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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05-02   

杜坤维:根治发审腐败不在审核制度而在于权力进笼子

http://www.cfi.net.cn/p20170502000173.html
杜坤维:根治发审腐败不在审核制度而在于权力进笼子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07:58:08 中财网    
  有行政许可就会有利益寻租,就会有腐败,一旦权力不能得到有效制约监管,腐败就会普遍发生。 日前 证监会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两者简单数学加减,可以得知冯小树仅仅凭借300万元就获得了2.48亿元纯利润,纯利润是82倍,简直就是暴利。证监会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同时,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针对冯小树的腐败成因,市场把矛头指向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审核机制,很多知名专家撰文要求证监会实施注册制根除发审腐败,注册制在中国已经被神化,成为包治百病的良药,似乎只要实施注册制,中国股市一切问题迎刃而解,炒作、投机、发审问题就烟消云散,价值投资、慢牛也就纷至沓来,事实是不是这样呢?
  虽然行政许可是利益寻租的温床,但是全世界都有行政许可,中国腐败是较为严重的, 发审腐败成因在哪儿,就在于权力的失控,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成为一头肆无忌惮横冲直撞的猛兽,遏制腐败的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而不是取消行政许可,不管是核准制还是注册制,都会有行政许可,只要有行政许可,就会有寻租的可能,注册制也不是阿狗阿猫只要登记一下就可以上市,也需要符合注册的条件,也需要审核是否符合注册条件,美国核准制与中国注册制相比,虽然淡化了盈利的判断,但是注册过程远比中国审核制要严格,关注的问题比中国审核制要多,因此依然会有很多公司不符合注册制条件不能在中国股市上市,也就会有人创造条件希望蒙混过关,也就依然会有人铤而走险,希望通过利益寻租,让自己公司成功上市。

  因此新股审核制度只不过是利益寻租的一个借口而已,遏制发审腐败关键在于管住权力,不让掌权者权力滥用,中饱私囊。冯小树们是中国精英人物,是高智商犯罪的代表,他们长起浸润金融市场,深谙资本市场运行逻辑,熟悉监管规则,所以通过复杂的资本运作,以代持方式隐藏不法收益,导致早这类犯罪非常隐蔽,难以发现,造成有关人员具有强烈的侥幸心理,事实也是这样,冯小树案发不是得益于证监会的日常监管,而是得益于中央巡视组的巡视举报,如果没有巡视组巡视,群众举报,冯小树们依然逍遥法外。

  证监会发审部门是一个利益和权力非常集中的部门,一直被认为是一个肥差,甚至于有人干脆就叫发财委,发审委员是一个人人艳羡的职业,遏制发审腐败关键在于权力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不是充满暗箱操作,给利益寻租提供机会,证监会也制定了相关的回避机制,但是正如有评论指出那样,有关监管者抱着不举报不受理,甚至举报也是简单的核查一下,导致回避机制没有落实到位,正是权力监管没有到位,冯小树们长期以来没有被发现,直到巡视组得到群主举报移交才被查出,说明身居要职身处要害部门的冯小树们权力监管形同虚设,缺少监督的权力为冯小树们权力寻租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漏洞,导致冯小树们有恃无恐,成为小官大贪的典型。 防止发审腐败,减少行政审批可以减少寻租的概率,但不是治本之法,只要有行政许可,就一定会有权力寻租,因此审核制改为注册制不是根治发审腐败的决定性因素,何况注册制在中国目前阶段并不适宜,贸然实施注册制不仅无助于减少利益寻租,反而导致市场大幅波动,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一把法律的卡尺把权力牢牢卡死,不能逾越法律,只有建立起权力的防火墙,才能跟除监守自盗的权力寻租,同时加大违法的惩治力度,大大抬高违法成本,让他们觉得违法后果有不堪重负的想法,才不敢动歪脑筋,利用权力谋求不当利益,像冯小树一样,罚款让其倾家荡产,完全正确,对其终身市场禁入,断送其职业生涯,不能有再从业机会赚取高薪,是咎由自取,还有一个就是要让其失去自由,牢底坐穿,行贿受贿利益输送是双方的事情,既然惩治冯小树,也要惩治上市公司,只要查明上市公司跟监管人员有利益输送,一律予以直接退市,大幅度提高行贿成本,就是美国注册制也高度关注上市公司的政治献金,一旦有政治献金,就会被认为不符合注册条件而难以通过注册审核。

  根除发审腐败,不在于核准制到注册制的转变,注册制不是医治市场百病的灵丹妙药,关键在于建立防火墙把权力隔离,关键在于重罚,让从业者不敢有侥幸之心。
  中财网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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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05-02   
http://www.cfi.net.cn/p20170502000357.html
曹中铭:发审腐败背后的水有多深?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09:35:05 中财网    
   深交所前工作人员、证监会原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被曝光后,在引起市场关注的同时,该事件继续发酵。除了冯小树外,更多隐藏在幕后的大佬亦浮出水面,包括原平安证券总裁薛荣年,原证监会发审委第七届、第八届兼职委员,易方达基金公司前高管江作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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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也凸显出制度上的漏洞。一是冯小树虽然遭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然而由于其涉案金额巨大,理应承担法律责任,从目前的情形看,即使其窃取了2.48亿元的巨额利益,司法上对其仍然是“网开一面”的。显然,对于冯小树的惩罚并不到位,至少其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二是薛荣年等人能获取巨额利益,其突击入股,显然并非日常“投资”那么简单,但监管部门对其似乎无从下手,证监会没有找薛荣年、江作良等的“麻烦”即是最好的证明。

  市场上有人认为,核准制下,由于发审委委员手握重权,易产生发审腐败,而注册制即可解决这一难题,这亦是冯小树案“催生”出的另一市场关注的话题。笔者以为,这并非问题的焦点。因为即使是作为注册制,拟上市企业也需要过审核关,只不过审核人员从发审委委员或变成了交易所的工作人员而已,而冯小树则正是深交所的工作人员。因此,注册制背景下,仍然可能出现“冯小树”,注册制并不是避免出现“冯小树”的利器,真正的利器在于我们的监管。

  此次冯小树遭到监管部门的重罚完全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而要防范发审腐败问题,除了严惩违规违法者外,无论是核准制还是注册制,作为参与审核的人员,其权力与责任不对等的状况必须改变,权力大必须承担更大的责任。与此同时,对于发审环节出现“问题”的上市公司,我们更应该责令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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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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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05-02   
必须彻查历届发审委委员!冯小树只是落单的没有靠山的个案,姚赌赌几大窝发审寻租利益链硕鼠群,独霸发审上市十几年,至今没有人能够敢于揪出一两个!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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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05-03   
http://www.cfi.net.cn/p20170503000764.html
“冯小树案”了犹未了
时间:2017年05月03日 13:54:2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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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证监会对“冯小树案”予以重罚的同时,“冯小树案”又给人“了犹未了”的感觉。仿佛对“冯小树案”的查处并不到位。虽然有市场知名人士质疑对冯小树的“顶格处罚”,认为通常的“顶格处罚”是违法所得金额的5倍,而对冯小树的处罚只有1倍左右。不过,在这个问题上,本人是认同证监会做法的。因为证监会对“冯小树案”的处罚确实是《证券法》第199条规定的上限了。冯小树属于交易所工作人员,对冯小树的处罚适用第199条规定。至于第199条规定的处罚为什么只是“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而不是其他条款规定的“处以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这就是法律本身的不协调问题了,与证监会对“冯小树案”的处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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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树为什么能在IPO公司上会前“突击入股”?这个问题的性质显然比一个不能买卖股票人员违法进行了股票买卖的性质要严重得多。冯小树能够“突击入股”,甚至能够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入股,这显然与其“作为承担重要职责的监管干部”的身份有关。所以严格说来,“冯小树案”是一种权力交易,也是一种利益交易。冯小树在获得自己利益的同时,动用了哪些权力,又为哪些IPO公司牟取了利益,这才是“冯小树案”的关键所在。这也是“冯小树案”给人的感觉“了犹未了”的原因所在。或许它与犯罪金额无关,但它却与“IPO腐败”有关。

  
  中财网

避重就轻替冯小树省去接近10亿元罚金!
xiaocaobeih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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