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研究院院长——李曙光教授,他是我国《破产法》企业重整部分的起草者、制定者,由于国家法律顶层设计的工作背景,既而李教授的发言是具有代表国家政策法律走向及风向标意义的。
教授除了给大家普及了破产的法律知识,还在论坛当中阐述,“老三板的重整,法律上有法可依,有法可寻,政策上大力支持,全国普遍开设破产重整法庭,半年的受理量突破过去多年总数,全球层面,极度关注,中国这个即将全面规范的破产领域,外资蓄势待发,准备在重整领域大施拳脚”“破产重整,是解决国家面临的僵尸企业等问题最合适的方案,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的政策方针,同时,我国僵尸企业的涵盖范围太广,应该细分为危困企业和休眠企业,法庭在受理此类案件目前明显积极推进,加速完成,总的来说,参与重整,是对中国经济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