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楠 、欧阳辉:目前新三板“创新层与基础层” 的分法不能涵盖不同企业的异质性特征,导致其中优秀企业没有获得相应流动性水平与估值水平。提升新三板交易活力,我们提出以下发展建议:
第一,鉴于新三板创新层中企业在规模、盈利、收益质量等维度的对比中都显示出较大的异质性,新三板可参照纳斯达克分为三层,即将新三板中质量较优、盈利较强的企业单独分为“精选层”,一方面能够更高效地为盈利能力更强的企业提供管理与服务,为新三板向创业板输送优质企业提供便利通道;另一方面,设立“精选层”能够为新三板基础层企业与创新层其他企业带来标杆效应,激励新三板内部的良性竞争。
第二,新三板中部分优秀企业拥有很强的盈利能力,但受限于新三板整体较低的流动性无法获得与盈利能力相应的估值水平。目前新三板要求投资者个人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具备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人数有限。这样的准入门槛意在提示投资风险并保护中小投资者,但同时也限制了新三板整体的流动性。鉴于新三板中盈利较强的企业在规模、盈利能力与收益质量上均优于创业板企业,也就是说新三板“精选层”企业的风险不高于(甚至低于)创业板企业,故对于新三板中较为优秀的企业应该设置与创业板相同的投资者准入门槛,即投资者需满两年投资经验,不对个人证券类资产市值进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