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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长油航运公告:重新上市政策还不明确
山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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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11-23   

长油航运公告:重新上市政策还不明确

山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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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11-23   
2004年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关于终止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次上市的问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重新符合上市条件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其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再次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再次上市”)的申请。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授权,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审核公司的再次上市申请。 

    (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申请再次上市,须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文件。 

    (三)证券交易所应自受理公司提交的再次上市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在审核期内要求公司对报送材料予以补充或者修改的,补充或者修改的时间不计入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期限。 

    (四)证券交易所审核再次上市申请时,应当查阅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公司规范运作的记录和无异议函,对最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不予核准。 

    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再次上市申请做出予以核准决定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决定生效实行。 

    (五)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再次上市申请时,其股份转让代办服务无须暂停。证券交易所予以核准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时,代办转让服务自动停止;不予核准的,代办转让服务继续进行。具体操作细则和管理规则,由证券交易所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 

    (六)经证券交易所核准股票再次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由代办机构代办转让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的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在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管理下进行转让。上市公司类·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和担保
白云黄鹤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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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11-24   
大赞长油航运公告!!!证监会呀证监会?你会2004年的《指导意见》是代表中国政府的行政文件,还是闹《儿戏》玩儿?有关主管就没有时间去调查研究、倾听呼声、研究讨论、如何落实吗?你们中的贪官们,“作为”、良心何在???害苦了多少为国企解困作贡献的套牢苦民啊!幸好十八大敲响了警钟、十九大指出了前程******
三版记者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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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11-24   
重新上市政策不明确。十多年了
zshzxj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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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7-11-27   
回 2楼(白云黄鹤) 的帖子
对,长油将了证监会一军,别老忽悠股民,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别说行但事实上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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