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7/2017-12-22/1513937709_371256.pdf北京市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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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分派
重整投资人承诺,在本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并获得法院裁定批
准之后,将向京中兴捐赠评估值不低于 8 亿元的优质资产和/或现
金,提高其持续经营能力,使公司步入正常发展轨道。该等经营
性资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优质景区及旅游类
企业股权资产,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 8 亿元,且具备持续盈利能
力。预计连续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所注入的资产产生的净利润总
计 1.9 亿元(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该等捐赠资产将计入京
中兴资本公积,京中兴以资本公积转增不低于 6 亿股。转增完成
后,京中兴总股本不低于 856,720,000 股。转增股份将全部分派
给重整投资人及其指定方和债权人,不分派给公司其他原股东。
重整投资人及其指定方中受分派京中兴股份最多的实体向重
整完成后的所有股东承诺如下:其利益与全体出资人一致,将不
断致力于将优质资产陆续捐赠京中兴,使其取得优良业绩。同时,
该受分派京中兴股份最多的重整投资人承诺自股份向其实际分派
之日起五年内,如其通过公开交易减持其持有的京中兴股份,减
持价格不低于 20 元/股。
三、债权分类及调整、受偿方案
(一)债权分类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和债权审查确认情况,由于京中兴仅
有普通债权,故本重整计划的表决仅设普通债权组,具体情况如
下:
1.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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