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施亮
近日,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年)》,明确未来3年将大力推进创业板改革。
虽然创业板改革已经提及多时,但对于此次提及的创业板改革核心却与以往有着不少显著的区别。其中,其核心包括了强化市场的包容性、提升优胜劣汰、多渠道履行脱贫攻坚社会责任以及吸引一批优质企业进入深交所等。归根到底,还是要打造成“中国新经济的主场”,并突出新经济新产业的特征,意在壮大深交所的优质资源,提升深交所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A股市场实施一周一批次的IPO发行模式,以创业板为代表的市场扩容压力并不轻松。此外,仍需要考虑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转板需求,而面对新三板市场的融资效果以及流动性不佳的现象,即使新三板挂牌企业得以进入到创新层的状态,但对于不少符合相应准入门槛的创业板企业而言,或许更愿意选择退出新三板,进而选择到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
对此,在面对较大的扩容压力下,创业板市场扩容加速的同时,更需要考虑提升市场的整体退市率,加快完善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否则,对于“只进不出”的市场,其改革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创业板改革,或许给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期待,同时也将会有效提升深交所的核心竞争力。随着创业板改革的有效推进,并逐渐获得实质性的改革成果,这可能会成为创业板市场的一个重要性的发展拐点。但,在将市场打造成“中国新经济的主场”的过程中,我们仍需要对新股发行制度、市场持股成本及信息披露严重不对称等问题加以考虑,勿让创业板改革成为变相造富少数人的理由,而对于投资者而言,比较关心的还是在于其切身权益的保护以及市场可否为他们带来具备良好投资回报预期的优质上市公司,让他们能够从真正意义上享受到市场快速发展过程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