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证监会宣布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退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日。这距离上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启动刚刚过去三年多时间。
“下一步工作中,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决策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退市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坚决贯彻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证监会称,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次修改,首先是强化沪深证券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
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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