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将重点发布最高法院自身审结的涉产权典型案件
《财经》:法院在处理涉产权案件中秉承哪些基本原则?
颜茂昆:在处理涉产权案件中,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平等保护。就是对各类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律平等,不管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不管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都一视同仁,确保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受到平等保护。在当前,特别注重对非公有制产权的保护,依法公正审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行政协议案件,对政府违反承诺侵权的依法予以纠正,对造成产权人损失的公平合理补偿。
二是全面保护。法院在审理涉产权案件中,既要依法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更要依法保护公民包括企业家的人身权、人格权。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种审判及执行活动,依法明确产权归属,制裁各类侵犯产权的违法行为。比如,目前企业家反映比较突出的超标查封问题,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是依法保护。法院审理涉产权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既要根据行为当时的法律、政策,也要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与时俱进地看待企业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对于因形势变化导致行为不再具有违法性或社会危害性的,要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处理;对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或者定罪证据不足的,要依法宣告无罪。实践中,一些地方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滥用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等的规定,这也是企业家反映突出的问题。对此,最高法院明确要求各级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严格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适用。” 这些规定明确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可以有效减少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