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信息定价产品,投资者买到虚假陈述的股票就是从交易所买到了假货,在股票市场,买到假货不但不能和消费者买到假货那样退假赔三,反而要“买者自负”买到假货股票还要被惩罚退市,证监会却要被骗的投资者承担造假责任!
证监会2004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退市后重新符合上市条件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其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再次上市交易的申请。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审核公司的再次上市申请。”14个年头过去了,再上市或重新上市被证监会一次次提起,但却还是没有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