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托夫-金
高层住宅,无论多么高档奢华,无异于一栋栋水泥浇灌的“活棺材”,无数互不认识、互相戒备的人禁锢在一栋栋高楼里,从一个大门,一刻不停地进出,那不是富人的豪宅,而是穷人的鸟巢。
所以,在大多数国家,无论达官显贵,还是庶民百姓,人们向往的不是类似中国清一色的天价高楼住宅,而是独门独户的小房子、小别墅,言下之意,如果发生火灾, 无论逃生设施多么完备,铁桶般封闭的活棺材逃生率极小,而小房子、小别墅的逃生率实在是高多了。
当然,这是人口密集国家的居住特征,没法改变,无论经济怎样发展,也只能这样。
不愿麻烦别人,也不让别人知道她的行踪,这就是价值观,个人和社会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
在美国,居住者无论人为蓄意纵火或无意过失引发火灾,在绝大多数情形下都是房主自己必须承担的责任,泾渭分明,无法或不会使用救火设备是你的责任,不是物业和建筑公司的责任,你不仅要承担自己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承担整个高楼包括邻居在内的所有房主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我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案例,我的大孩子在UCLA第一学年时与4个大学生分享一个公寓,一天黄昏,来自台湾的学生Sam外出接电话忘记关闭炉子上正在烹煮的食物,结果水烧干后引发剧烈浓烟,熏黑了一部分房间,警察调查后发现屋内浓烟因警铃电池耗尽没有发出鸣叫,尽管如此,房东、警察、律师、学校法律援助中心都一致认为是租住学生的责任,必须负全责,赔偿所有损失。
一个月后,5个学生都收到了令人不寒而栗的律师函,原因是,公寓租赁合同是五个人签名,责任是所有人承担,基于房东的重建预算,每人必须赔偿5万美元,不得己,五人分别找了5个律师打官司,很幸运,我的保险公司AAA据理力争,承担了所有损失,最后赔偿近2万美元结案。
这一过程前后耗时近2年时间,伤透了脑筋,幸运的是,孩子们从中汲取了深刻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