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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证监会必需对被退市公司投资者提出的以下事项以法律为依据作出朋确书面答复
三水股民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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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12-08   

证监会必需对被退市公司投资者提出的以下事项以法律为依据作出朋确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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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必需对被退市公司投资者提出的以下事项以法律为依据作出明确答复
1证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已经明确作出了新老划断规定,证监会是如何理解的?
2证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作出了新老划断规定,还有什么明确的适用法律依据可以对退市规则出台前的已上市公司实施退市?
3对退市规则出台前的已上市公司实施退市是否存在侵权?是否违反证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违反宪法第五条和第十三条?以上3个问题涉及176万被退市公司投资者被严重侵权,监会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作出明确的书面答复。
[ 此帖被三水股民在2018-12-30 18:4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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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12-08   
2证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作出了新老划断规定,还有什么明确的适用法律依据可以对退市规则出台前的已上市公司实施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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