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重新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68号),内容如下:
根据你公司的申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同意你公司股票在本所重新上市交易。你公司A股股本为7,268,263,664股(每股面值1.00元),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后申请重新上市交易。重新上市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将在本所风险警示板交易,直至你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后首份年度报告。
接本通知后,你公司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1)按本所规定和程序做好上市准备工作;(2)股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3)
按有关规定缴纳上市费用;(4)做好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的培训工作。
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更新披露了《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新上市申请书》,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services/information/delisting/。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手续,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