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157楼懒洋洋于2009-11-27 14:31发表的 :我们不要把自己看的渺小,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渺小。在某时、某地、某种情况下,我们也是有权优势的人。我们有思想,可以传达思想,我们并不是弱者。
引用 引用第146楼三水股民于2009-11-22 09:15发表的 :证监会把老三板踢给证券业协会,其逃避监管责任的目的一目了然![s:55]
引用 引用第50楼qingzhon于2008-05-07 17:35发表的 :这个想法大胆创新!有律师朋友在吗?请分析一下举证是不是比单独告证监会监管缺失要容易?跪求!!
引用 引用第114楼wbl于2009-02-21 20:36发表的 :证监会对广大股民极其不负责任,听任大股东占款问题长期存在,广大退市股民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要求证监会由于监管缺失对退市股民造成的损失负责,最起码得解决大股东欠款问题,弥补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