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多层次市场建设步入快车道拥有477家上市公司的主板市场、113家上市公司的中小企业板市场、56家公司的代办转让系统,处于中小板与代办转让系统之间的创业板市场亦在积极筹备当中,今年有望破题
本报记者 吴铭
“积极培育蓝筹股市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板,适时推出创业板,整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探索和完善统一监管下的股份转让制度。”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任务的部署,将使2007年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步伐加快。
对于深交所来说,以中小企业板为核心,努力构建多层次市场体系,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于国家的自主创新战略和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定位,符合了证监会的战略部署,更有利于其找准在资本市场中的定位,以及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第121家中小板公司开始招股、博晖创新2月16日在三板挂牌,以及创业板筹备开始进入实质阶段,均显示今年这一市场体系建设将步入快车道。
中小板:批量发行批量上市
深交所多层次市场体系应该说已初具雏形,目前形成了拥有477家上市公司的主板市场、113家上市公司的中小企业板市场,以及拥有56家公司的代办转让系统(含中关村报价系统的11家中关村园区公司),处于中小板与代办转让系统之间的创业板市场亦在积极筹备当中,今年有望破茧。
构建这样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是为了能够满足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融资需求,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尤其在国家建立自主创新体系的大背景下,意义相当突出。
在深交所多层次市场体系当中,中小企业板市场正显示出其重要性。作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中小企业板的规模和影响都在不断扩大,对于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和创新精神、构建国家自主创新体系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该市场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中小企业监管经验,将为多层次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提供有力支持。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板规模仍偏小,资本市场资源在对中小企业的配置上严重不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及科技创新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也影响了其自身抗风险能力。中小板规模的不足,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业板的设立。因此,加快中小板发行上市节奏,全力推动中小板市场尽快扩大规模,就成为深交所今年的工作重点。
目前深交所正积极推动对中小企业实行批量发行、批量上市的方式,同时努力改善市场结构,强化公司监管,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深交所已经开始吸纳一大批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这些龙头企业连同自主创新型企业、新经济和新商业模式企业以及金融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一举增强了中小企业板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主板:强化监管 做大做强
477家公司的主板市场对于深交所多层次资本体系来说,并非可有可无,而是其现阶段发展的重要基础。在过往的十多年时间里,这里涌现出深发展、万科、中集集团、中兴通讯等优秀企业,引领了市场的发展,可以说没有主板市场,就不可能有今天的中小企业板市场,也不可能有多层次市场架构。
目前,证券市场正在发生转折性变化,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深交所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控股股东行为正在发生变化,随着股权激励机制的建立,股价与管理层自身利益的关联度更高,并且全流通时代各类机构投资者的行为也更加引人关注,“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要把监管放到非常优先、更加突出的位置来考虑”。
对于这一基础性市场,深交所强调的是监管,紧抓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紧盯大股东承诺和公平交易,针对市场异动强化临时性停牌,同时加强市场制度建设、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教育,使市场发展更加规范、健康。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深交所还鼓励和促进现有主板公司做优做强。深交所正大力支持主板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整体上市、兼并重组、买壳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做大做强,积极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清欠违规资金占用等手段来提高公司质量。深交所还在推动公司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增强企业的长期持续发展动力。此外,对于质量不高的主板公司,深交所亦会通过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加以淘汰。
代办系统:统一监管 机遇无限 择机整合股份代办转让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提供一个场外交易的平台,是深交所对代办系统的发展思路。深交所总经理张育军认为,产权的顺畅流动是企业提出的内在要求,深交所必然要抓住这个机遇。
自2006年1月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三板开始担当起中小板乃至创业板的“孵化器”,为众多非上市公众公司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提供了跳板。过去一年的试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促进了企业规范管理,也拓宽了投资退出渠道,更为今后的推广奠定基础。尤其是去年底今年初,中关村园区挂牌企业IPO转板以及定向融资都得到实践,市场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目前,证监会认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正在积极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研究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管理规定,欲建立全国统一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系。这对于深交所代办报价转让系统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发展契机。 更为重要的是,在提供定价参考机制的同时,报价系统可以起到规范企业的作用,也提供了一个社会监督机制,通过不断培育新的股份制企业,为高层次市场的建设打好基础。出于建立交易所市场上市公司“蓄水池”的考虑,深交所也正在合力推动报价转让系统尽快形成市场规模,择机扩大报价试点范围。
从深交所层面看,梳理调整代办系统交易结算制度安排,研究建立差异化的监管转让制度和对拟上市公司强制挂牌机制,研究建立完善代办系统内部以及代办系统与其他层次市场之间的连通机制,将有助于深交所内部形成有效的企业分级培育市场体系。
创业板:积极筹备 适时推出
在深交所代办系统与中小企业板之间,存在着一个市场空白,这正是未来创业板市场大显身手之处。
中国是一个以中小型经济为特征的国家,目前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达20多万家,这些中小企业在发展水平、发展阶段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性,客观上需要通过设立分层次市场来满足其不同的资本市场需求。然而现阶段中小板上市门槛依然较高,资本市场缺少创业投资退出的制度安排,导致高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无门,大量优秀企业被迫到海外上市。
在业内人士看来,创业板与高科技创新企业的需求更加贴近,可以有一个相对低的门槛,能够拓展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故创业板的推出势在必行。
事实上,新修订《证券法》将上市条件降低到公开发行后3000万股,《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若干配套政策》等亦相继出台,法律法规的完善,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中小企业板的成功运行,证券市场的向好以及与创投业的良性互动,均为创业板的尽快推出奠定了基本条件与法律基础。
为创业板的开设筹备了8年之久的深交所,如今仍在继续加强相关筹备工作,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去年底曾表示,积极筹备创业板,适时尽快推出创业板。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深交所正着手成立相应筹备机构,推动创业板相关制度建设,对创业板制度和各项规则进行修订完善,积极做好创业板建设的技术系统、监管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分析研究创业板市场潜在资源的状况,制定发行上市标准,从深层次把握创业板市场建设的方向和路径。投行人士分析指出,如果创业板今年内能够推出,应该不会令人感到意外。(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