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轮廓依稀可见
开设已进入决策层面
本报记者 吴铭 深圳报道
开设条件已具备、推出时机已成熟、停止争论快行动,近日财经界热烈讨论创业板话题并达成上述共识。种种迹象表明,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重要环节的创业板建设,已经进入决策层面,实质性进展可期。诸多信息也勾勒出中国创业板的眉目。深交所负责人近日表示,该所正积极完善其分层次的市场结构,尚处于空白的中端市场就留给了创业板。
中小板与三板的“中间层”
按照日前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的提法,衡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有四个维度,设立创业板或高新技术板事宜还要作深入研究。而分析人士以四个维度来研判中国创业板时意见很统一,它是应风险分层管理的需求而出现的,而且应该是场内市场、统一市场、公募市场。
有专家分析,从风险角度看,创业板应该填补中小企业板与代办转让系统之间的空白,使中国资本市场的风险分层更为合理。创业板上市公司应该比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有更大的经营风险,当有更严格的市场制度要求;与此同时,它又比代办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有着更明显的经营优势,交易效率应该更高。
2004年创建的中小企业板,至今公司规模已达百家,企业发展、上市表现、公司治理等都令人满意。该板块上市标准基本与主板保持一致,市场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甚至还要严于主板,迈出了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第一步,也为探索创业板市场监管打下了良好基础。
创业板的市场定位逐渐清晰,还在于对公司资源、投资者队伍等重要问题基本明确,市场对于通过创业板推动我国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有了比较广泛的共识,包括创业投资等在内的各类机构投资者将成为重要的市场参与者。
创业板离深圳更近
有关天津申请设立证交所的消息。近日天津方面已经证实,正向国务院申请“建立柜台交易市场”,这无疑使创业板离深圳更近了一步。
监管部门对此则表态,现在注重的是如何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至于说有形市场注册在什么地方,还没有纳入考虑范围。
多位专家指出,深交所在设立创业板方面的竞争优势相当明显。一方面,它一直着力于打造以中小企业板为核心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改革,发展中小企业板与代办转让系统;另一方面它五年来为创业板的筹备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培育了一大批中小企业。两年多实践,深交所对于中小企业经营运作的特点与规律有了更深认识,积累的监管经验也为创业板监管打下基础。
“其实深交所也罢,上证所也罢,在业务上不太可能没有重叠,否则没有适度竞争,对交易所和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没有好处。”有券商人士认为,对于深交所和可能设立的天津柜台证券交易市场而言,在三板领域这种重叠因素同样也可以存在。
“一所多板”模式或可行
若深交所如愿以偿开设创业板,更有可能采取近似“一所两板”的平行模式,与香港创业板模式相似。但在具体结构上看,更可能是“一所多板”而非“一所两板”,这主要缘于深交所有意在内部作出多层次市场规划,这种多层次市场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又借鉴了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经验。目前深交所的尝试与纳市结构有相似之处,比如主板位居高端,中小企业板居于中高端,代办转让系统处于低端,尚处于空白的中端市场留给了创业板。
这种分层次的市场结构要取得成效,还需要建立科学的体系内转板机制。通过“升降级”的优胜劣汰,激发中小企业不断成长,保持整个市场体系的活力与质量。正因为如此,深交所在前不久刚刚进一步完善了中小企业板的退市制度,积极为创业板的制度安排探路。
高科技“纯度”尚有争议
对于中国创业板的融资方定位,一直有不同意见。如果单从服务于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角度看,创业板无疑应着重为高科技企业群体服务,但如果从国内经济发展现状与产业结构来分析,有人建议应当扩大融资方定位范围,降低市场风险。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成立纯粹的高科技板也是可行的,一方面高科技产业是目前国内经济构成中最具有活力的部分,众多处于成长初期的高科技企业亟需资本市场支持,也就是说从公司资源上讲,可以支撑高科技板的发展。
而另一方面,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陈小洪教授所指,我国的资金、资本体系并不能适应各类企业在发展和创新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创新其实是普遍现象,而不仅限于高科技企业。有关研究还发现,目前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仍集中于传统产业,且有相当比例的传统产业企业呈现出较高成长性。
业内人士建议,创业板的融资方定位应依据国内经济发展状况与产业结构,不宜只发展纯粹的高科技板。这种平衡产业定位的做法,更多地从高科技属性和高成长属性两个角度出发,亦可以避免单一产业带来的创业板系统性市场风险。(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