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一则旧闻:
三板个股何以持续疯狂?
2007年04月07日 深圳商报
【本报讯】究竟是什么驱动了三板市场的持续火爆?三板市场还会继续火吗?
“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而三板的转机已经来临!”长期关注三板市场的市场人士陈雨(化名)这样评价说,“任何一个利好的推出都可以催生三板的牛市,但被大多数投资者忽略了。在资金推动型牛市开始时,三板独立行情已经应运而生。”
同时,陈雨举例说,随着解决三板公司大股东占款等问题提上日程,此前退市的环保股份、港岳永昌、京中兴等公司的估值仍有极大的上升空间。
同时,三板的上升空间将超过主板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在管理层已经明确将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作为今年工作重点之后,清欠、股改再不是主板的“专利”,三板的独立行情也绝非一般意义上的“补涨”行情。
事实上,2006年12月,被业界俗称为证监会“发行二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宣告成立。“这意味着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正式纳入法制轨道。”陈雨说,“‘发行二部’的成立意味着三板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势在必行。股改、全流通、清欠、改善交易制度和转板机制、增加三板交易网点、引入机构投资者等都是三板的改革方向,而这些利好都是可期、可实现的。”
陈雨表示,三板清欠第一股龙涤、融资第一股时代科技、融资第二股中科软已相继诞生,紧随其后的转主板第一股世纪瑞尔也即将诞生。
而据预测,被认为是三板市场“尚方宝剑”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规定有望在今年内出台。 =====再来看一则新闻:=====================================
证监会布署今年资本市场立法工作
2007-07-23 14:48:43
证监会正积极配合人大财经委做好《期货法》草案的起草工作;《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4件行政法规的送审稿已经报请国务院审查
记者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法规体系,今年证监会将从积极配合多层次市场建设与金融创新活动、做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配套立法等方面重点开展立法工作。目前,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期货法》草案起草等内容,都已纳入证监会今年的立法计划之中。
据悉,从立法项目的安排上看,《中国证监会200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包括38件规章类立法项目。其中,26件被列为“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12件被列为“需要抓紧研究、择时出台的项目”。具体包括:
一是继续夯实证券期货市场的基础性法律制度,积极配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力争尽快出台。目前,这4件行政法规的送审稿已经报请国务院审查。另外,证监会正在积极地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期货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二是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建立统一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制和分级负责的持续监管制度,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法律制度。 三是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与直接融资制度,制定、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改进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增强透明度。
四是适应证券经营机构向常规监管阶段转变的需要,改进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修订《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
五是做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实施工作,全面清理、科学规划期货法规体系,完善配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和《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促进期货市场发展。
据悉,目前重构期货法规体系已初见成效。除已颁布的相关规章外,《商业银行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和期货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草案)》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对于我国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来源:中国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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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是个怎么样的东西呢?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法规将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 23:47 北京商报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已正式列入证监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昨日,证监会首次公开对外明确,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中增加了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而此前,非上市公司的监管法规为空白。
证监会是在昨日披露的一份名为《加强证券期货法律体系建设保障资本市场稳步健康发展》的报告中做出上述表态的。“(证监会)积极探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建立统一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制和分级负责的持续监管制度,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法律制度。”报告在披露证监会今年立法项目的安排时称。
据悉,监管办法将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设立和发行的条件、发行审核程序、登记托管及转让规则等,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 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没有相应明确的法律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一直处于监管的模糊地带。近年来各地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案件不断出现,让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呼声日渐高涨。
2006年颁布的新《证券法》正式把对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监管的职责赋予了证监会。其后,中国证监会于去年年底正式成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业界人士普遍认为,此举暗示着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正式纳入法制轨道。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证监会尽快研究制定管理规定,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今年3月,监证会主席尚福林在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积极研究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5月,各地证监局开始了对辖区内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摸底调查。
此外,证监会昨日透露,《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4件行政法规的送审稿已经报请国务院审查。另外,证监会正在积极地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期货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中国证券报2007 年 7 月 9 日 星期 一 中有一篇文章:
产权市场平台
为非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服务
□何亚斌
贵报《产权周刊》发表了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同志《利用产权市场配置资源 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动》的文章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了认真学习,大大增强了理论信心,加快了工作进度。李伟同志在文中谈到,中国产权市场发展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建设一个“为非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服务”的资本市场。
资本运作是什么?资本运作不仅仅是指发行上市,也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兼并或收购。资本运作有更丰富的内涵。它包含了资本融通、资本管理和资本经营三个层次的内容,是利用市场规则对公司所拥有的一切有形与无形的存量资产,通过流动、裂变、组合、优化配置等各种方式,进行有效运营,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增值。在我国现有的大约860万家企业中,上市公司不到1500家,大量的企业属于非上市公司,占绝对多数的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都不能利用股票市场来获得服务和支持。但这些企业也有迫切的资本运作需求,也希望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股权流动、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直接融资、上市培育、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进退等问题。产权市场作为非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主平台,正可以承担这一历史责任。
我们认为产权交易机构主要可以从四个方面开展服务。
第一,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场外流动提供服务。这个“场外”是指股票市场之外。诚如李伟同志所言,“流动是资本的天性。资本流动的范围越广,市场机制发挥得越充分,资源配置的效率就越高。”非上市股份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必然有股权流动的需求。如果人为限制其股权流动,则违反了股份公司的“社会化公司”的本质。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以及基于各种动机需要购买股权的投资者,都需要一个合法、有序、安全的流动途径。虚拟的股权资本顺畅流动,并且在流动当中可以获得更大的增值,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化的趋势。
产权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可以在产权市场的基础上建设场外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流动提供服务。在现行法规框架内,当前可以开展的,就是为非上市公司中的非公众公司提供股权流动的服务。
第二,为非上市公司的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的流转服务。我国产权市场在服务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同时,还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金融债权处置、知识产权交易和非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与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业务涵盖了非上市公司的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产权市场除了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外,完全可以交易各种产权和资产,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比较规范的、充满活力的、独立运行的资本运作平台。
第三,为非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培育服务。目前,我国企业上市一般选择直接在主板和中小企业板IPO,许多企业没有经过基础市场的交易和检验,导致上市公司质量不高和运营不规范。产权市场是其他较高层次市场的基础市场和后备市场,主板市场则是产权的市场化交易之最高形态。因此,可以首先通过产权市场开展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然后根据交易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上市辅导和培育,再选择和推荐质地好、规模大、流动性强、成长性好的企业进入三板甚至二板和主板,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各个层级之间的转板联动机制。由此,处于低端的产权市场可以成为向高端的证券市场提供上市资源的“摇篮”。
第四,为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的进出服务。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特别是境外私募基金,对中国企业情况不很了解,一般难以直接对企业作尽职调查。产权市场可以为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的进入提供投资项目导向,提供资源优化配置和并购重组服务,也提供退出通道。只有建立了这样的进出通道,才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才能解决风险投资进去后出不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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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透露,管理层正着重研究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基础构建场外交易市场,而且,中国证券业协会的"金融创新委员会"也已更名为"场外市场委员会",具体负责场外市场监管。
"进一步发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建全国*****易市场,探索市场需要的交易制度创新。"5月25日,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第十届科博会金融高峰会"表示,我国尚未建立适合不同企业不同阶段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风险投资业、特别是本土投资发展不足,大批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由于资金匮乏制约了企业发展。
"要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更有效地满足投融资需求,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是当前资本市场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范福春说。
据悉,管理层已倾向于依托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消息显示,此前声势浩大的申建OTC的申请目前基本处于搁浅境地。
由天津证监局、渤海证券、南开大学、天津某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抽调的天津市"OTC申请研究小组"成员在4月份被告知"先回原单位",研究小组处于半解散状态。
"现在看希望不大了,至少管理层注意力现已不在这里。"一位接近管理层人士表示,北京筹建OTC的申请一直处于北京市政府层面,并未上报至国务院,当时只是因为"天津呼声很高,作为经济和政治中心的北京也要表下态"。
目前,管理层正在酝酿打通三板与A股,其中包括账户合并、转板机制、新交易规则以及其他高新区和结算银行的扩展等。
据悉,对于这些问题各方已有初步意向,待下次由证监会牵头的"五方联席会议"讨论。
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范福春表示,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板,采取措施推进企业制度创新,扩大中小企业板市场规模,支持更多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而且,还要适时推出创业板,"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拓展资本市场的广度与深度,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范福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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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关注的是将来的代办转让系统可能是能上能下的全国性的非上市股权交易平台.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提供产权交易,也可以融资,转板.
而且我认为,三板的账户合并没有搁浅,反倒是天津的OTC市场搁浅了.不推出可能是在考虑到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规定的政策细节.倒底是怎么样的一个规定.我想可能是规范化的让企业进入三板的一个条例.并可能会对三板交易提出一些法规.
如果明天见到证监会的.我有机会问问.
[ 此贴被honghaier在2007-07-24 09:4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