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eastmoney.com 2007-08-10 07:28 侯捷宁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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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方案已上报国务院,预计明年正式在深圳推出。”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日前表示。在经过了8年的“抗战”后,随着政策的逐渐明朗,创业板的推出已不再成为悬念。
据有关人士透露,创业板将于明年在深交所推出,创业板的成立条件已经完全具备。目前,证监会与深交所已进行了两次会议讨论,相关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待批。一旦批下来立即实施。方案获批后,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条件、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要求等规则将陆续制定发布。
创业板八年求解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行业的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主板市场一个有效的补充。相对主板市场而言,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门槛较低,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也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但也可能得到更大的收益。
从1999年开始,推出创业板的呼声就没有停止过。尽管每年都有人士在预测,每年都有媒体在发布各类创业板将推出的消息,但期望总是到最后变成“空望”。创业板仍然在各种呼吁声中迟迟不肯露面。
但是,随着各界对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达成共识,今年的期望也许将会成真。在年初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证监会下一步工作以稳步推进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为重点。重点发展交易所主板市场,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板块建设,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进一步发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探索适应多层次市场建设需要的交易制度创新,建立全国统一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制和持续监管制度。
在今年3月份的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提案指出,中小企业板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融资和股权交易平台,为创业板市场运作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另外,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为创业板市场稳定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日,证监会高官再次公开表示,我国中小企业板的设立,为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的中小企业拓展了直接融资渠道,但风险投资业特别是本土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发展不足,大批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的企业,由于资金来源匮乏而使发展势头受阻。因此,应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
“中国目前推出创业板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人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也表示。
分析人士指出,监管部门的这种频繁表态也给市场传达一个积极的信号,创业板的推出已为时不远。
市场条件已具备
据了解,自1999年以来,深交所筹备创业板市场的工作一直没有停止。去年底,深交所综合研究所根据科技部的数据,对15000家科技型企业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分析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已具备开设创业板的市场条件。
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配置于中小企业的资源比例仍然过低,去年中小企业板共融资141亿元,仅占证券市场全部融资总额的8.9%。因此,创业板的推出将有助于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同时也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
一位券商研究员表示,从美国纳斯达克(NASDAQ)的成功经验看,创业板对具有高成长性以及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国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与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步伐是相吻合的,创业板的推出将给国内具有行业发展空间以及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带来更大发展机遇。
另外,国家近年来陆续颁布有关条例和办法为创业板的推出奠定了法律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小企业促进法》、“国九条”、“非公经济36条”、“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都提出要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
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已将发行上市条件降低,同时对股权激励、无形资产出资折股等做出了比较宽松的规定,为设立创业板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也为创业板的顺利推出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深交所中小板设立两年多来的实践,也为监管层积累了针对中小型上市公司的监管经验,为创业板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创业板的各项筹备工作目前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当中,包括前期组织框架、规章制度、技术系统、市场培育的准备、创业板的研究工作。”深交所总经理张育军表示,在筹备创业板过程中,深交所认真地研究了创业板基本的市场规则,包括创业板的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投资者的准入等。
关注五大问题
对比其他国家创业板市场的发展,中国创业板有自己的特色,当然也更需要符合中国的国情。为此,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提出了中国推出创业板需要特别注意的五个问题。
首先,在制度设计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辩证地认识并妥善处理上市标准与风险控制的关系。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不同特点,适当降低规模和盈利指标方面的门槛,制定相应的便于这些企业发行上市的条件,以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构建以创新型企业为核心的创业板市场。
其次,要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充分调动市场中介的积极性。自主创新型企业发展初期的特性决定了创业板市场建设具有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我国柜台市场(OTC)还没有发育的情况下,要依靠承销商、保荐人等中介,通过机制创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断发掘出更多的创业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
第三,是要开展广泛深入、生动活泼的创业板市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工作,使社会各界对创业板市场的定位有清楚的了解。使创业板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多一些支持和理解,少一些责难和非议。要下工夫培育市场主体成熟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
第四,是要深入研究、认真汲取国际上成功和不成功的经验教训,对国际情况进行深入研究,透彻分析,紧密结合我国国情,以是否有利于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是否有效推动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为出发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第五,是要坚持“开门办市场”,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整体合力,确保市场顺利发展。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使创业板市场成为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