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长城公司通过竞标获得了中国工商银行(6.81,-0.14,-2.01%)17个不良资产包,总计2569亿元,这其中,辽宁包就达671亿元,长城公司因此成为辽宁省几千家国有企业最大的债权人,而辽宁也成为长城公司拥有资产规模最大的省份。尽管辽宁包的这些商业性不良资产是长城公司以原价的26%购得,通过回购,辽宁省不但以较低的价格盘活了国有资产,完成了装备制造业的产业链条,同时,也为一直停滞在原地的国企改制扫清了障碍。
长城公司则通过打包和溢价销售,不但成功地收回了部分资本,实现了利润,并且随之处理掉了一些单独出售无望的企业。
2006年05月17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
2006年资产推介会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金额 拟合作处置方式 行 业
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93,539.61万元 合 作 制造业
2006年9月22日,省*Z*F*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让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沈阳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克强,省长张文岳会见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赵东平并出席签字仪式。根据协议,双方本着“*Z*F*组织,统一运作,分期付款,互利共赢”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债权转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减少资产损失,实现互利共赢。债权转让范围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中国工商银行可疑类贷款中的部分企业债权。债权回购按照市场方式运作,转让价款采取分期方式统一支付。在首批债权回购中,我省将用33亿元资金回购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大连办事处持有的我省550户地方国有企业97.38亿元本金的债权,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过程中涉及所有者权益、职工安置、债务处理等问题继续进行规范操作,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条件。
我们将按照*Z*F*组织、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探索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为企业加快发展减轻包袱,同时加速对不良资产进行商业化处置进程。按照此次省*Z*F*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达成的协议,参与回购的债权涉及我省装备制造行业的支柱企业和重要原材料工业企业,将重点解决国有企业集中、改革任务重的沈阳、鞍山等地国有企业和省直企业的不良资产和债务问题。这不仅有助于企业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改善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和投融资环境,同时也对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副省长刘国强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总裁赵东平共同签署框架协议。副省长鲁昕主持签字仪式。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大连办事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沈阳、鞍山、铁岭、盘锦等4个市签订《债权转让实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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