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7 08:0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告人数最多受案数量最多涉案金额最大审理期长达四年半“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收官———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历时4年之久的东方电子(000682)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终以股票赔偿、民事调解等方式收官。6000多名东方电子股民获得4.42亿元的民事赔偿。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东方电子案由于原告人数最多、受案数量最多、涉及金额最大,被称为“中国证券赔偿第一案”。据了解,自2003年2月8日在青岛中院受理首起起诉并立案以来,截至诉讼时效到期后的2005年底,青岛中院共受理各地股民提出的以公司及其他单位、公民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数量为2716件,涉及的股民数量为6989人(含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涉案标的总额约计44242万元。审理时间长达4年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人士介绍,截至2007年12月30日,除了134名不在赔偿范围内的投资人主动撤回起诉以及30名因交易资料不齐等原因尚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资人外,其余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调撤率为99%。目前,大多数投资人通过法院协助执行的方式完成了股票过户,其余投资人的获赔股票也正在过户之中。
东方电子于1997年1月21日上市,其后股价暴涨,吸引大批股民跟进。2001年,东方电子突爆高管财务造假问题:自1997年4月至2001年6月,东方电子先后将1044万内部职工股套现,及其投入6.8亿元资金炒股所获收益,二者共计17.08亿元,通过虚开销售发票、伪造销售合同等手段,将其中的15.95亿元计入主营收入。此丑闻一出,东方电子股价一落千丈。
2001年9月,中国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东方电子。之后东方电子公司的3名高管被公诉,在烟台中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书生效后,民事赔偿部分开始。2003年2月8日,7位投资者率先向青岛市中院起诉东方电子,同年9月23日,青岛市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但在之后的3年里,该案一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直至2006年,东方电子借股改之际,东方电子集团承诺以其持有的东方电子6021万股向原告履行65%的责任,案件才有所转机。按照调解协议,东方电子集团这6021万股对原告进行赔偿,每股计价6.39元。
一直担任部分股民委托律师的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表示,比较中国证券民事赔偿三大案中的另外两个———银广夏案、大庆联谊案,东方电子案的和解率应当是最高的。银广夏案中332名原告和解、1人撤诉、503人通过法院判决得到解决,而大庆联谊案中的案件几乎都走完了一审、二审的全过程。